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防灾减灾“三项”工作
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7〕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5月中旬,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组织了州国土、安监、民政等单位分4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开展了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生产“三项”工作专项检查。州人民政府领导在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总的检查报告上作出批示“加强督察、抓好整改”。根据州人民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请各县(市)对照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在泸水市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听命河电站存在消防和安全隐患,消防设备过期、流水槽无护栏、厂区卫生差等。
2.古登乡念坪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点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
3.古登乡集镇泥石流、边坡治理工程项目点存在安全隐患。
4.六库镇石缸河矿区滑坡点由矿区企业负责治理,矿区企业建议当地政府做好汛期石缸河老村寨靠河岸低凹危险处居民的避险安置工作。
5.怒江昆钢水泥厂泄洪沟较窄,难以抗拒较大自然灾害,严重威胁下方厂区安全。
6.瓦姑水库坝体存在渗透现象。
7.六库城南加油站下方江边出现非法侵占河道和江面行为,致使江面变窄改向,破坏原有自然景观和沙滩。
8.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御系统设施设备未及时维护。
(二)整改建议
1.责成泸水市发展改革和信息化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中小水电和非煤矿山进行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关键地方必须不留死角。
2.责成泸水市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对照存在问题,对号进行整改落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责成泸水市水务局,尽快处理好简易雨量站、自动雨量站、水位站不报警、不预测数据问题,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维护和管理。
二、检查组在福贡县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缓慢,工程治理项目的防灾减灾主要作用及项目资金的社会效益未能及时发挥。
2.部分工程建设区域内弃土弃渣和材料堆放不合理,处置不到位,对施工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3.部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因灾搬迁项目安置点选址不合理,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估不及时,灾评报告中的防治建议措施落实不到位。
4.部分加油站从负责人到工作人员全部为临时工,没有公司正式在册人员直接负责安全防火工作,也未配备专职安全员,不符合加油站安全规范和要求。
5.部分同一区域内不同部门实施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上存在冲突,导致项目难推进实施,对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影响。
6.防灾减灾和抢险救灾应急装备和物资储备不充足,难以满足极端天气下救灾和应急处置保障需求。
7.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御系统设施设备未及时维护。
(二)整改建议
1.进一步提升预防能力。做到“防”字当头,从排查、巡查入手,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把防灾减灾预防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在灾害和安全事故发之前。
2.进一步增强应急能力。不断完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装备和物资保障,提高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3.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优势,统筹整合防灾减灾资源和力量,齐抓共管、群策群力,形成强大防灾减灾合力。
4.进一步抓好整改工作。对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立行立改,切实把问题和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5.责成福贡县水务局加强群测群防体系维护和管理,尽快处理好简易雨量站、自动雨量站、水位站不报警、不预测数据问题。
三、检查组在贡山县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防汛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中小水电站工作人员不知晓防汛职责。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四季通电站职工住宅楼无装饰、无楼梯扶手,不具备住人条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3.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防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设施设备未及时维护。
(二)整改建议
1.责成贡山县发展改革和信息化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小水电和非煤矿山进行认真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关键部位不留死角。
2.责成贡山县水务局尽快修复非工程措施防御系统,安排专人定期维护设备,确保设备长期运行正常。
四、检查组在兰坪县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一)防汛安全隐患方面
1.兰坪县有16个河道非法采砂点存在汛期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和建议:立即停止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拆除所有采砂工作人员及采砂机械设备;做好群众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并对各采砂点河道内存放的堆砂及渣土进行搬运疏通,确保汛期河道安全度汛。
2.非工程措施工程项目存在运行不正常问题。
整改措施和建议:排查各监测点运行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排查中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监测设备及时与项目施工单位联系,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各监测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确保监测数据准确,使监测系统发挥真正功能。
(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方面
营盘镇、啦井镇、中排乡、石登乡等乡镇集镇人口密集区的地质灾害较为严重,在汛期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其中,营盘镇集镇街道周边人口集中地段存在较为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啦井镇的山王庙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石登乡车邑平村存在山体滑坡隐患;中排乡集镇街道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河西乡的地质灾害点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加强群众的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做好安全防范警示牌设置,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点要重点防范监控,强化危险区人员转移避让演练,做到安全防范不留死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在建工程方面
1.黄木水库工程接近工程完工,库区已有部分蓄水存在安全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和建议:加强安全警示,在必要区域设置警示牌,密切监测水库大坝蓄水引发的安全隐患。
2.河西乡三界麦地地质灾害工程,存在无安全生产制度,无安全生产标识牌。
整改措施和建议: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在施工场地设置警示牌,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3.金顶镇蝴蝶场地质灾害工程进度较慢,汛期沘江河周边居民有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和建议: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安全度汛。做好群众安全防范宣传,对局部存在安全隐患区域重点防范监控。采取措施对蝴蝶场居民进行搬迁。
(四)非煤矿山管理方面
对非煤矿山的开采,开采不规范,影响周边环境严重问题。
整改措施和建议:如有破坏及影响周边环境问题,要求立即停止开采并进行整改。
(五)加强城市防洪防御工作方面
沘江河在金顶镇文兴村段河道的锌业小区桥涵泥沙淤积严重题。
整改措施和建议: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沘江河金顶镇文兴村段河道淤积泥沙的疏浚,避免汛期河道出现堵塞而威胁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水利工程项目验收方面
非工程措施工程、抗旱水源工程、堤防保安工程等项目验收滞后。
整改措施和建议:责成县水务部门务必在年内完成各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做好防灾减灾隐患排查。各县(市)人民政府强化措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点进行再次排查,确保每一个安全隐患点整改到位,有预防措施。严格落实好乡镇村庄、集镇、学校、企业等重点部位的主动避险措施,明确撤离路线、设立避险场所,并及时向社会公示。确保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做到指挥有力、组织有序,力量调配得当,把灾难损失降到最低。
(二)减少次生灾害频发情况。对重点路段、桥梁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合理处置好工程建设弃渣,避免次生灾害发生。时刻做好道路抢通施工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作业。
(三)强化监测预警工作。落实好部门责任,加强极端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强化部门联合会商,充分发挥基层监测员队伍作用。特别在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定人、定点、24小时监测,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四)灾情发布及时准确。各县(市)要规范灾情信息报送,统筹好应急办、国土、水务、地震、民政、住建、卫计等部门归口信息,确保上报信息统一、及时、准确。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县(市)政府与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内容,加强乡(镇)、部门领导责任,层层落实工作目标,确保履职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六)严肃工作纪律。强化纪律意识,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工作,对行动迟缓、敷衍应付、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或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灾害损失的,进行严肃问责,从严处理。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存在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州水务局。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