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怒江州
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怒政办函〔2017〕63号
州工商局:
你局《关于成立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州工商局牵头的怒江州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附件
怒江州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全州农村电商快速成长。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怒江州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工商总局令第60号),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推进实施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我州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由州工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物价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公安局、州商务局、州质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州邮政管理局等9个部门组成,州工商局为牵头单位。
州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工商局副局长杨润生兼任,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协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同时抄报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其他事项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解决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指导各县(市)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形成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相关资料,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市场监管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 翔 州工商局局长
成 员:危惠文 州发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 琳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侯新荣 州公安局副局长
尹宏剑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杨润生 州工商局副局长
高维林 州质监局副局长
尹陆斤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杨灿榕 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副主任
麻春华 州邮政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