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怒政办发怒政办发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怒江州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2016年工作的通知

2016/06/25 1.3w 阅读 84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怒江州推广

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2016年工作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6〕5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田水利现场会以及全省水利改革工作会议暨冬春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意见》(云政办发〔2015〕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42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州农田水利改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针对农田水利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足全州实际,分区域、有重点地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施“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建设模式,以机制创建为先导,以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的企业或农民用水合作社等为主体,创新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机制,破解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按照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点带面、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发动群众、全程参与,多方共赢、良性运行的原则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增强经验推广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一)梯次推进。鉴于我州山区农业和山区水利特点,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山区水利整村推进、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山区“五小”水利建设项目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项目为重点,重点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和工程管护机制;适度推广初始水权分配机制和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逐步推广社会资本参与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节水减排合同管理机制。

(二)分区实施。重要灌区全面推广试点经验,构建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的良好机制,重点是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核心是加快解决灌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山区以“五小水利”工程为主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完善,核心是加快水利扶贫开发进程,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先建后补、民办公助”试点改革,着力提高供水保障水平,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县级以上重要饮用水源地要注重构建节水减排合同管理机制落实。

(三)分类实施。新建农田水利项目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因地制宜先行建立水权、水价、资本参与、运营维护等机制,做到机制建设全覆盖,待机制和实施方案按项目立项审批有关规定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工程建设;已建农田水利项目要以落实产权和管护责任为基础,通过成立农民用水合作社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彻底解决农田水利设施无人管、管不好的问题。

二、任务目标

2016年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山区水利整村推进项目为试点,力争投入资金7526万元,新增、改善有效灌溉面积5.21万亩,落实推广试点经验各项要求,项目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农田水利工程逐步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三、主要任务

(一)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核心任务是加快山区水利扶贫开发进程,着力提高山区供水保障水平,着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经验推广重点是推广初始水权分配机制,推广水价形成机制,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推广工程管护机制。探索开展“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模式。

(二)山区水利整村推进。核心任务是加快山区水利扶贫进程,着力提高山区供水保障水平,着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经验推广重点是推广初始水权分配机制,推广水价形成机制,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推广工程管护机制。逐步推广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

(三)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和省级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核心任务是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经验推广重点是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推广工程管护机制。

(四)山区“五小”水利建设项目。核心任务是加快山区水利扶贫进程,着力提高山区供水保障水平,着力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田水利工程长效运行。经验推广重点是推广初始水权分配机制,推广水价形成机制,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推广工程管护机制。探索开展“先建后补、民办公助”模式。

(五)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核心任务是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推进重点区域高效节水项目,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项目区灌溉“少用水、高利用、低排放”,并在此区域实现引入社会资本全面参与工程运营和管理。经验推广重点是推广初始水权分配机制,推广水价形成机制,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推广工程管护机制。逐步推广社会资本参与机制。

四、2016年推广试点经验项目清单

项目清单各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兰坪县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实施项目。补充编制项目机制建设单行方案,重点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和工程管护制度,落实水权分配机制。

(二)贡山县第六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实施项目。补充编制项目机制建设单行方案,重点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和工程管护制度,落实水权分配机制。

(三)泸水县第八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6年实施项目。补充编制项目机制建设单行方案,重点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和工程管护制度,落实水权分配机制。

(四)福贡县布拉底村整村推进项目。编制项目机制建设单行方案,重点推广群众全程参与机制和工程管护制度,落实水权分配机制。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各县要认真按照省、州有关工作安排,并结合各县实际,抓紧制定推广改革试点经验的实施意见及年度实施方案,制定政策和方法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列出改革项目清单,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州水务局备案。

(二)实施推进。2016年泸水县、兰坪县和贡山县重点县项目,要补充完成机制建设单行方案,于2016年6月底前上报州水务局审核批复,要求在工程建设完工后3个月内完成机制建设工作。2016年福贡县布拉底村整村推进项目,要求于2016年6月底前完成机制建设单行方案,与项目建设方案一并上报州水务局审核批复,同步推进项目建设和机制建设工作,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完成。

(三)检查考核。2016年12月组织对2016年各地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并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经验总结。2017年2月底前,各县完成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的总结,制定下一年度实施方案,并报州水务局,由州水务局形成总体报告报州人民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改革事项与工程建设联动推进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推进农田水利改革事项,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乡也要逐级建立完善相应机制,确保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怒江州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州水务局;时限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出台怒江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时限要求:2016年6月30日前);出台怒江州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检查考核办法(责任单位:州水务局;时限要求:2016年7月30日前)。

(三)强化规划统筹。各县尽快建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农田水利规划委员会,强化县级政府在农田水利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突出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的指导作用,科学整合各方资金项目,规模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在科学整合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扶贫等部门涉及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基础上,于2016 年6月30日前完成县级农田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项目清单、细化分解责任、明确资金来源、确定完成时限。报州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四)强化项目前期。在农田水利项目前期方案编制中,要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切实把好机制建设关,项目机制方案审定后方可进行工程方案的审批,确保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到实处。

(五)加强督导检查。把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作为涉农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进行督导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督促农田水利改革推进情况,确保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顺利推广。

(六)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农田水利改革的政策解读、经验总结、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农田水利改革的良好氛围。加强系统内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各县推广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经验的工作本领。

附件:怒江州2016年农田水利改革项目清单表(右击目标另存为)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1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