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互联网金融
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6〕6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怒江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红文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赵 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兰花 州财政局局长、金融办主任
肖建刚 人行怒江中心支行行长
魏德光 州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杨四南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局长
倪家荣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稳宜金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 琳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桑树运 州公安局副局长
和德武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尹宏剑 州商务局副局长
尹建中 州工商局副局长
李国宝 州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尹巨书 州法院副院长
周志雯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建鸿 州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何建鸿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统筹安排全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向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备;指导、推动、督促专项整治工作在各分领域、各部门的组织落实;对各分领域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和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职能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和反映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建立、完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资料,提出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