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怒江州打击和处置
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6〕6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推动全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全州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怒江州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红文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赵 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四南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局长
李兰花 州财政局局长、金融办主任
倪家荣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桑树运 州公安局副局长
魏德光 怒江银监分局局长
成 员:稳宜金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慧芝 州外宣办主任
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 琳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段建生 州教育局副局长
谢冬云 州司法局副局长
何建鸿 州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专职副主任
和德武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武孙 州农业局副局长
尹宏剑 州商务局副局长
白丽华 州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尹建中 州工商局副局长
李国宝 州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孙济勇 州供销社副主任
何耀倏 州森林公安局局长
尹巨书 州法院副院长
周志雯 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国良 州地税局纪检组长
赵苏丽 州人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金融办),负责全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及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与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工作,何建鸿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