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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8/02/27 6.0k 阅读 100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

“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8〕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怒江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好“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全面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坚持重点考核与全面考核相结合、自评自查与综合评定相结合、过程监督与结果考评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由州农业局牵头,会同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林业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工商局、州食品药品监局、州统计局、州扶贫办、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怒江银监分局、州政府督察室等,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州“菜篮子”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对4县市“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制度建设、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调控保障能力和城镇居民满意度等6个方面。

    (一)组织制度建设主要考核各县市组织领导机构的设立、“菜篮子”工作政策措施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

    (二)生产能力主要考核蔬菜播种面积、产量和肉类产量等。

(三)市场流通能力主要考核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建设和零售网点密度等。

(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主要考核“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质量安全水平和追溯体系建设等。

(五)调控保障能力主要考核“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价格涨幅、储备制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信息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等。

(六)城镇居民满意度主要考核城镇居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程度。

第五条  考核工作每2年开展1次。考核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级,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第六条  考核程序

  (一)时间安排。考核期次年2月底前,联席会议下发考核通知,对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评。考核期次年3月底前,各县市对上年度“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于考核期次年4月初前报送州农业局。

(三)初步评定。考核期次年5月底前,联席会议对各县市自查自评报告进行评估,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形成初评报告。

  (四)抽查考核。联席会议按50%的比例确定抽查县市,并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实施考核。

(五)综合评定。联席会议对自查自评报告和考核情况进行审议,确定考核结果等级,形成考核报告,于考核期次年7月底前由州农业局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六)结果通报。考核结果由州农业局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反馈,并抄送州委组织部。

第七条 考核涉及的有关数据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没有统计数据的,以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数据为准。

第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县市,给予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1个月内向联席会议提出书面整改报告,责令限期整改,并由州人民政府督察室对整改的事项和内容进行督察。

第九条  各县市要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地方,经调查核实后取消考核成绩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条  由州农业局牵头,会同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依据省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考核任务分工方案。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