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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2018/02/27 1.9w 阅读 512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的意见

怒政办发〔2018〕1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推“菜篮子”工程建设步入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居民稳定增收、群众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轨道,不断提高“菜篮子”主要产品生产能力、生产质量和持续供给能力,丰富菜篮子品种、保障市场供应,满足城乡居民对“菜篮子”产品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0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州“菜篮子”工程建设,保障市场有效供给。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性

“菜篮子”工程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具体举措,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农民增收和城乡居民日常生活,事关物价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近年来,我州“菜篮子”产品产量、质量不断提高,品种多样并实现全年均衡供应,市场价格合理、稳定,有效满足了居民消费需求,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菜篮子”产品自给率低,基础设施滞后,生产流通衔接不畅,产销信息不对称,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损耗大、成本高等情况依然存在。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从执政为民、稳定物价、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产业培植和助推脱贫攻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认真落实“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稳定、供应均衡、价格合理,要从既有利于农业供给侧结构优化又有利于市场供应充盈、居民生活改善的高度,认真实施好“菜篮子”工程。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按照抓实“菜篮子”工程,做精特色生态农业的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助推脱贫致富,坚持以惠民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依托资源和区位条件,充分发挥生态、特色、优质三大优势,以提高“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供应能力为目标,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我州蔬菜、水果种植和畜禽养殖,打造“绿色食品牌”,按照“生产稳定发展、质量安全可靠、农民稳定增收”的要求,不断提高肉、蛋、奶、水产、蔬、果等六大类“菜篮子”主要产品生产和持续供给能力,保障市场供应、促进农民增收。

(二)总体目标。强基础、调结构、加大资金投入和科技应用水平,不断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达到产业结构优化、供给水平提高、市场流通顺畅、产品质量安全。实现保总量、保质量、稳价格的总体目标。

(三)基本目标。到2020年全州蔬菜自给率稳定在60%以上,猪肉自给率达到70%以上,“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大宗蔬菜总体价格低于昆明市等人口密集城市平均水平。

(四)具体目标。到2020年全州大小牲畜存栏125万头只,其中,山(绵)羊出栏30万只,生猪出栏50万头,牛出栏4万头,禽类出栏220万羽。全州肉类总产量达4.5万吨,其中,禽肉产量达0.4万吨;乳产品生产取得突破;禽蛋产量达0.5万吨;蔬菜累计播种面积达15万亩,野生蔬菜开发利用面积达50万亩,蔬菜总产量(含野生蔬菜)达20万吨;水果种植面积达6万亩,水果产量达6万吨。水产养殖面积(含稻田养鱼)达0.2万亩,水产品总产量达1200吨。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生产基地建设。各县市在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的同时,要统筹考虑“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增加投入,切实保护和稳定“菜篮子”生产基地及能力,结合农业产业建设,科学布局发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建设一批集约化、设施化“菜篮子”生产基地。以城镇周边高稳产农田地及常年蔬菜种植基地为重点,通过土地流转,大力发展名优蔬菜瓜果和山地蔬菜生产,稳定发展近郊蔬菜特别是叶菜类蔬菜生产,直销本地市场。加强菜田灌溉沟渠、灌排泵站、管道输水等水利工程,田间道路,生产用电工程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蔬菜生产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同时,在稳定发展生猪、禽蛋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肉牛、肉羊等产业,增加肉、蛋、奶等主要畜产品产量。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大力发展水产养殖,努力提高野水资源利用、积极发展城市周边和沿江水产养殖,扩大池塘养殖面积,增加本地水产品供给率。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菜篮子”产品生产实施方案和政策保障措施,组织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确保“菜篮子”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

(二)完善市场流通体系。一是抓紧规划建设或改造“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解决好菜农“卖菜难”的问题。二是大力发展公益性菜市、菜店,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设社区惠民菜店,在中心城区新建和改造标准化菜市场、在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区新建和改造标准化农贸市场,由县市级财政给予建设补贴,补贴资金在县市服务业引导资金中安排。三是开展“农超对接”提高“菜篮子”产品自营比例,做好地方特色品种宣传与营销,积极做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三品一标”认证,为地方特色产品流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注入新活力。四是鼓励生产者发展电子商务,创新网上卖菜等“菜篮子”产品零售新模式,解决好优质高端蔬菜外销创收问题。五是完善冷链物流配套体系,解决好“菜篮子”产品贮运过程中降耗、保鲜问题。

(三)强化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建立完善州、县(市)、乡(镇)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的市场执法力度,加强“菜篮子”产品检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推行“菜篮子”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加快建设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四)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骨干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提升组织化水平,有效抵御和应对市场风险,鼓励探索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模式,寻求各生产者间最佳利益联结机制。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和综合服务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以龙头企业推动“菜篮子”产品生产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成果,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努力扩大“菜篮子”工程的组织化、规模化程度。通过政府扶持和社会资本引进,使“菜篮子”工程规模和效益明显提升。到2020年,建成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家庭农场20个,年收入超过100万元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50个,扶持年收入超过50万元的种养大户100个,培育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10个。

(五)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让更多的农户参与到“菜篮子”产品生产中,支持科技人员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农业企业以合同、订单等模式与农民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固、合理的购销关系。

(六)加强调控保障。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工程建设各类调控政策,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种、养殖保险、良种补贴、农资补贴、生产补贴等生产扶持政策。同时,要建立快捷有效的“菜篮子”产品信息供求平台,加强“菜篮子”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分析,提供详实数据以指导“菜篮子”产品生产方案制定和产销调控。

(七)提高群众满意度。各县市要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辖区居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满意度。州级定期对“菜篮子”工程建设居民满意度进行调查、评估,并把“菜篮子”工程建设居民满意度作为对县(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同时,考核结果作为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菜篮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菜篮子”工作责任和措施,健全“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考核激励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责任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菜篮子”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县市要制定“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合理确定“菜篮子”生产用地及保有数量、主要“菜篮子”产品自给率和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指标,认真落实促进生产、保供稳价、市场监管、应急处置等措施。州、县市要建立健全各级“菜篮子”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协调解决“菜篮子”工作重大问题。农业部门要抓好“菜篮子”初级农产品的生产供应、质量监测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支持“菜篮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批发市场建设和价格监管;财政部门要落实“菜篮子”工程建设资金;商务部门要抓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市场应急调控等工作;供销部门要为“菜篮子”生产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对市场销售的“菜篮子”产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保护,努力满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水务部门要抓好菜田水利设施建设;其他有关部门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抓好“菜篮子”工作。

“菜篮子”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为加强领导,推进工作,成立州级组织领导机构,州人民政府州长担任组长,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涉农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由州农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好全州“菜篮子”工程生产的组织、督察、调度、指导、年度计划制定、任务分解、统筹协调和数字统计上报等工作。各县市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州委、州政府确定的“菜篮子”工程部门监管职责,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机制,合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二)加大政策扶持,调动生产、经营者积极性。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完善“菜篮子”产销流通金融服务平台,引导商业银行在县(市)域增设分支机构,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设农村金融便利店。着力解决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融资担保能力不足问题。探索建立“菜篮子”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大对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等“菜篮子”工程项目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全面落实“菜篮子”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能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和带动“菜篮子”产品生产的龙头企业,提供土地、税收、信贷、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优先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实施,围绕“菜篮子”产品生产总体目标,立足资源禀赋,突出重点产业,做好农产品精深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大力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贫困户”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四)强化科技支撑,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培育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加强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工作,加快推进优质蔬菜、水果及畜禽品种的推广应用,开展“菜篮子”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产业链技术服务。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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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