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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确保2018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2/01 1.7w 阅读 359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确保2018年一季度

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8〕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省驻怒江各单位:

《怒江州确保2018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已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确保2018年一季度

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是建设“怒江2020”的开启之年。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确保2018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号)精神,为确保实现全州2018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制定本方案。

一、确保GDP增长11%以上

实现2018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对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打好怒江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上来,紧盯目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稳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巩固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力争一季度全州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

州农业局:农业增加值增长4.8%以上。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增加值增长24%以上;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增长10%以上;房地产单位从业人员增长3%以上,劳动报酬增长11%以上。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以上;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电信业务总收入增长50%以上(包括:电信、移动、联通)。

州商务局: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8%以上;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16%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长18%以上,餐饮业营业额增长18%以上;其他营业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5%以上。

人行怒江州中心支行: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长12%以上。

州邮政管理局:邮政业务总收入增长20%以上。

州保险协会:保费收入增长12%以上。

州财政局:财政八项支出增长33%以上。

州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长20%以上。

二、确保投资较快增长

进一步树牢抓项目就是抓经济、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站在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谋划和推进项目建设,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76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其中,泸水市5.01亿元、同比增长24.8%,福贡县1.03亿元、同比增长20%,贡山县1亿元、同比增长22%,兰坪县13.72亿元、同比增长18.2%)。

(一)加快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保泸高速、剑兰高速、兰云高速、怒江美丽公路、迪布里公路、福维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交通建设完成投资4.5亿元以上。力争全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增长20%以上。兰坪通用机场加快建设,大华桥水电站一季度完成下闸蓄水工作,州中医医院、中心血站、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项目形成实物工程量。抓好一月份集中开工项目推进工作,确保怒江渡口大桥、泸水市上江镇第二幼儿园等13个项目2月上旬开工建设,一季度按时序完成投资。着力抓好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加快完成泸水市、福贡县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大力推进怒江新城前期工作,力争一季度部分工程进入实质性工程施工阶段。加快推进泸水10万吨多晶硅新材料扶贫项目前期工作,力争6月份前开工建设。(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计生委、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资金保障。2018年1月底前,梳理上报申请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计划需求。2月,州创投公司前期工作经费完成拨付工作。3月,根据梳理完善全州项目资金缺口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议,创造条件争取获得银行项目金融支持。(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民银行怒江州中心支行、怒江银监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项目管理。州人民政府与四县(市)人民政府、4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签订2018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责任书,压实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建立全口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和与之对应的各级投资项目信息调度系统。每季度集中开工一批稳增长、惠民生、利长远的重大项目,每季度组织开展重点项目观摩,列出问题清单,推动限时办结,倒逼项目建设进度。(州发展改革委、4大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确保工业持续增长

以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开展“一企一策”帮扶工作,推动企业持续稳定生产。一季度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以上。

(一)促进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完成工业总产值6亿元以上、生产锌锭1.5万吨以上。指导公司在保障安全生产和生产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停产检修时间和春节放假时间,紧抓锌价上涨机遇加快生产;加强公司生产运行监测和电力等生产要素保障,继续组织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帮助公司降低用电成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帮助公司解决生产困难和问题。(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安全监管局,云南金鼎锌业公司、怒江供电局,兰坪县人民政府负责)

(二)促进规上电力产业完成工业总产值2亿元以上、发电量2.5亿千瓦时以上。加强电力网架结构建设,增强电力外送能力,努力争取扩大电力外送份额,推动州内电量在更大范围消纳;加强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供电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发电企业因道路施工、电力设施检修和改造等停产次数和时间;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尽量避免电站因灾减产、停产。(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怒江供电局负责)

(三)促进怒江昆钢水泥有限公司完成工业总产值0.6亿元以上、生产水泥20万吨以上。鼓励公司一季度多生产、多销售,支持公司尽快释放产能,政府集中采购所需建材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公司产品;继续组织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帮助公司降低用电成本。(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怒江供电局,泸水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促进泸水硅工业完成工业总产值0.4亿元以上、生产工业硅3000吨以上。加强电力等生产要素保障,支持有订单企业持续生产;紧抓近期硅价持续上涨机遇,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加快110KV崇仁变电站主变更换工作,支持有生产意愿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认真贯彻执行“桃花汛”用电价格政策,鼓励泸水硅工业早复产、多用电。(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怒江供电局,泸水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确保消费稳定增长

全力促进消费活动深挖消费潜力,力争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15亿元、增长10%以上;以打造培育限上企业为抓手,推动全州消费稳步增长,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9.7亿元、增长12%。

(一)大力促进市场消费。切实抓好企业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减轻企业税负。加强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指导,积极鼓励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冬春季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增长。大力促进餐饮住宿、居家生活、养老家政等服务性消费;加快推进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不断挖掘农村居民消费潜力。鼓励本地企业创造连锁品牌,增加连锁网点,增强辐射力和竞争力。增加居民生活服务设施投入,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积极打造“一站式”和“体验式”购物,丰富消费方式。(州商务局、农业局、旅游发展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大力促进旅游消费。力争一季度旅游业总收入达到14.8亿元、同比增长20%以上。大力推广怒江旅游特色精品产品,开展傈僳族多声部、上刀山、下火海等怒江民间特色文化展演,按照每月一个特定的展示日开展免费参观体验活动。鼓励怒江旅游酒店、餐饮、特色客栈等旅游企业在春节或其他特定时间等开展“怒江旅游真情回馈”活动,实施酒店住房、特色餐饮、文化体验等旅游产品限量、限时体验及旅游代金券发放等促销活动。全力推进怒江州“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工作,充分借助全省“一中心两平台”扩大怒江旅游资源、特色产品、旅游线路、自驾游、自由行、乡村行等宣传,积极引导怒江旅行社企业开展怒江旅游“走出去”宣传营销活动,制作精彩宣传片加大怒江旅游在国家媒体层面的推广宣传,充分发挥珠海市帮扶优势、区位优势、旅游业务合作优势,开展怒江旅游向香港、澳门两大海外市场的针对性宣传推广延伸,全面增强怒江旅游对海外市场的宣传力和产品植入力,增强游客旅游选择引导力,吸引游客进入怒江,拉动旅游经济联动消费。(州旅游发展委、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促进对外贸易增长。力争一季度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230万美元、同比增长20%以上。加大对缅工作协调力度,不断深化跨境事务合作,加快推动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的“五通”建设。抓好互联互通道路及边民互市点建设,推动人员、车辆出入境便利化。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调研指导及培训力度,培育外贸新增长点。积极做好企业产品出口服务工作,力争兰坪工业园区在出口上有所突破,泸水工业园区工业硅出口实现恢复性增长。狠抓外贸龙头企业,搞活外贸散小企业,推动对外贸易由“木头经济”向“石头经济”、“绿色经济”转变,对外投资从主要与缅开展木材现汇贸易向开展矿产品开发、种植、养殖等多种合作经营模式转变。(州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外侨办、片马边合区管委会,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加快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8项重点项目支出进度,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民生改善、脱贫攻坚等领域。对涉及各项民生工程资金等重大项目支出,全程跟踪、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尽快发挥作用。(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五、推进特色生态农业稳步发展

抓好特色生态农业建设,力争一季度全州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实现16.6亿元,增长4.8%。

(一)大力推进冬季农业开发。加大冬季农业开发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冬季农业开发49万亩目标任务。强化冬农业开发后期水肥、病虫害综合防治及适时收获管理,确保小春作物粮食总产量较上年增长1%,其他经济作物总产增长3%以上,实现小春作物增收。抓紧抓实春耕备耕各项工作,加大怒江两岸、怒江美丽公路两侧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全力推进特色养殖、蔬菜、草果、砂仁、中药材、核桃、漆树、花椒等农林产业建设,确保特色生态农业建设和产业扶贫取得实效。(州农业局、林业局、生物产业办,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提高科学种养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加大科学种田、畜牧水产养殖、林果栽培、保鲜加工、病虫害防治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教育培训力度,抓好主要农资的贮备调配调运、农资打假和农作物间套种、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机耕机种、畜禽品种改良推广、提质增效等关键增产技术措施,确保科技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以赴实施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和重大动物疫病春季免疫工作,启动2018年粮改饲、退耕还草建设,积极抓好农业切块资金项目申报,确保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量较上年有所增长。(州农业局、科技局、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特色,创建特色品牌,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着力抓好农产品深加工、包装、销售等各环节建设,提高特色农业产品附加值,做好产、供、销对接,积极帮助种养户找准市场,实现特色农业产品增产增收。(州农业局、科技局、林业局、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六、推动建筑业较快增长

切实降低企业成本,除投标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类保留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立即全面停收。分类调控、因城施策,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防止房价上涨过快,把稳定房地产市场、化解泡沫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引导好市场预期,防止出现大起大落。着力抓好棚户区改造,加快推进怒江世纪佳苑二期、怒江生态园住宅小区二期、新城区大棚、兰坪县饮食文化城、兰坪县金融片区、山水新城二期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力争一季度建筑业增加值达到2.6亿元、增长24%。(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七、保障措施

(一)抓好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干部帮企活动,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精干工作组深入企业进行帮扶,对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规模以下企业,开展“一企一策”帮扶工作,针对企业困难问题,制定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加以落实解决。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全面落实企业税费、融资、交易、社保、物流、技改等系列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破解环境保护、土地、融资等瓶颈制约。着力推动有发展前景的停产、减产企业实现复产,推进企业降成本增效益,推动工业项目建设提速和招商引资提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州国税局、地税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强化项目监督服务。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主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供水、供电、供地、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坚决排除制约项目建设的拦路虎,为项目推进扫清障碍。推行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部门主体责任、领导挂钩责任和项目绩效考核管理,逐一列出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清单,对逐个项目、逐个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州发展改革委,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三)加强行业统计。统计部门要加强行业统计业务指导,各行业统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好统计部门,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对缺报、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或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其纳入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名单。(州统计局,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州委八届四次全会的要求,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着力推进脱贫攻坚,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提高发质量。要提高政治站位,自加发展压力,压实任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任务。各级各部门完成情况将在全州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予以通报。(州发展改革委,州直有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附件:2018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责任分工

附件

2018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责任分工

序号

基础指标

一季度增长目标(%)

责任单位

1

GDP增速(不变价)

11

2

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速(不变价)

4.8

州农业局、林业局

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不变价)

17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

4

规模以下工业增加值增速(不变价)

8

5

建筑业增加值增速(现价)

24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6

公路运输总周转量增速(1-12月错月)

20

州交通运输局

7

邮政业务总量增速(错月)

20

州邮政管理局

8

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速(现价)

8

州商务局

9

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速(现价)

16

10

住宿业营业额增速(现价)

18

11

餐饮业营业额增速(现价)

18

12

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余额增速(现价)(错月)

12

人民银行怒江州中心支行

13

商品房(含期房、现房)销售面积增速

10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14

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增速(1-4季度错季)

3

15

房地产业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速(现价)(1-4季度错季)

11

16

电信业务总量增速(错月)

50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

17

保费收入增速

12

州保险协会

18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现价)(错月)

5

省返

19

财政八项支出合计增速(现价)

33

州财政局

财政八项支出合计(现价)

17.2亿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