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州工业信息化委: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报州委、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怒江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5〕14号),设立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怒江州中小企业局、怒江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食盐批发零售许可证行政审批职能。
(二)划出的职责
将州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职能调整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政务服务96128专线工作职能调整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增加的职责
增加年综合能耗1万吨(含1万吨)标准煤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行政审批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
(五)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拟订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七)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
(八)指导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九)组织协调电子政务发展,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指导监督、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承担有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有关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二)承办怒江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怒江州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3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察督办、政务信息、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督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办公设备配备、车辆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机关学习和集体活动;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机关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党组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全州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州工程、经济系列专项技术职称中级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科
研究新型工业化的战略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对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综合性政策文件;组织制定工业、信息化发展产业政策实施办法;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产业调整目录,制定有关行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分析研究我州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工业、信息化中长期发展方向和产业布局调整规划、相关支持政策;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承担有关投资管理工作;协调并推动重大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
(三)经济运行和电力保障科
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要素;协调推进银企合作,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和市场开拓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提出动用国家及省储备物资的建议,承担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电力运行监测、预测和协调工作,提出电力运行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电力运行应急方案,监管电网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有关问题,保障电力运行安全;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业行政执法;组织实施煤炭和电力调度,承担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推进电力工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大用户直供和矿电结合。负责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监测分析工业物流企业运行态势,拟订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
(四)工业科
负责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生物资源加工等工业各行业管理;承担工业各行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专项发展规划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工业经济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承担工业各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有色金属、建材、生物制药等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承担工业产品质量管理,参与国家药品储备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技术创新与资源综合利用科
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申报和监督实施州内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监督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负责有关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监管;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拟定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定工业、信息化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工业、信息化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含电厂)认定及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协调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墙体材料革新推进工作。
(六)盐务管理科
负责盐业行政管理;拟订盐资源开发、盐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调销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盐业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督察各级盐务管理工作;负责盐业统计分析和储备盐管理工作;负责盐产品碘剂、添加剂、标志和包装物的监督管理;承担盐业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七)节约能源科
参与拟订能源节约规划,拟订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政策和年度节能计划;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提出行业专项节能项目和资金计划安排意见;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实施行业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承担行业节能产品能效标识管理工作;拟订行业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考核标准,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负责全州报废汽车回收监督管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八)中小企业科
指导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营企业暨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负责怒江州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大企业培育和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民营企业暨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负责提出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议并推动体系建设;指导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创业培训、公共信息、融资担保、技术创新、维权保护的平台建设;协调处理民营经济经营者投诉,维护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经营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宣传贯彻发展中小企业的各项方针政策;开展创业推动,定期发布有关创业信息,提供创业政策指导;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咨询和人才培训、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审计等服务。
(九)工业园区科
组织制定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科学布局;实施重点工业园区管理,促进产业聚集、企业集群发展;指导工业园区软环境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工业园区发展监测分析,提出发展报告和建议,协调解决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网络和信息资源管理科
负责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统筹规划和组织管理;负责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编制电子政务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公共应用系统及平台建设;组织指导电子政务应用推广和绩效评估工作;协调促进电信、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融合;配合开展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
(十一)信息化推进科
指导推进信息化工作,编制信息化行业规划、电子政务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及社会信息化发展;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推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指导和推进软件、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牵头拟订信息安全检查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二)无线电管理科
负责拟订无线电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无线电频谱规划;负责无线电频率的划分、分配与指配;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核发电台执照,管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台址资源;协调无线电通信应急保障;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边境地区及涉外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三)无线电监督检查科
负责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承担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综合治理和协调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配合开展无线电安保和维稳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专项经费预算和收缴无线电频率资源占用费。
四、人员编制
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21名。
主任1名(正处级)、副主任4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 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科副科长1名、经济运行和电力保障科副科长1名、中小企业科副科长1名、信息化推进科副科长1名)。
五、其他事项
(一)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和项目申报、资金争取等工作。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怒江州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
(二)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战略、政策。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指导和推进工业物流企业发展。怒江州商务局负责指导和推进商业物流企业发展。
(三)怒江州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怒江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怒江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协调综合运输计划的实施。怒江州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并负责公路、水运行业管理,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及运营安全管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宜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怒江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怒江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