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民族中专,省驻怒江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怒江州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四明 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常务副主任:卢文祥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 主 任:李文才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汤跃宏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张晋宣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丁秀花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袁丽辉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罗建文 州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州监察局、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局、州环境保护局、州广播影视局、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州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州旅游局、州人民政府法制局、州林业局、州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总工会、州文化局、怒江供电局、怒江军分区、武警怒江州支队、州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因人事、工作原因出现变动的州安委会成员,由继任者自行递补,不另行发文。
二、州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方针。
(三)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必要时,协调怒江军分区、武警怒江州支队调集部队参加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完成州委、州政府其它相关工作。
三、州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设立安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担任。
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州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