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兰坪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云南省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加快推进兰坪县光伏扶贫试点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光伏扶贫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袁丽辉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秩权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义军 州扶贫办主任
杨智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成 员: 李 辉 州扶贫办副主任
曲里言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来 琨 怒江供电局局长
杨吉文 兰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妥推进、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强化特色”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群众主体的原则,全面负责全州光伏扶贫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扶贫办、由李义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智泉、李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州光伏扶贫试点的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州扶贫办负责牵头统筹协调并负责督促兰坪县扶贫办起草实施方案、发电设备购置、扶贫项目资金安排、项目建设调度推进;州能源局负责产业扶贫到户光伏发电项目立项、审批计划指标、协调并网事宜;州财政局负责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管;怒江供电局负责对相关政策落实衔接、指导兰坪县供电公司接入系统方案制定、并网方式选择、并网、调试、供电公司所属资产的日常维护、抄表和补贴资金结算。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