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实施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怒江州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四明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丁秀花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胡学花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晓骞 州委政研室(新农办)主任
赵振中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和桂莲 州科技局局长
普利颜 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李兰花 州财政局局长
和颂平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永铸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侯新文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志红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和贵先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荣才 州农业局局长
李海曙 州林业局局长
张畔平 州水务局局长
普健益 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木云杰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赵文胜 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李义军 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李永卫 州科协主席
来 琨 云南电网公司怒江供电局局长
黄湘云 中国移动云南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总经理
王纪文 怒江州烟草专卖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普利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今后,若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行补充,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行文通知。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