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怒政办发怒政办发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的意见

2017/08/20 1.1w 阅读 490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的意见

怒政办发〔2017〕7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生态护林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要求,践行“生态脱贫”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州实现精准脱贫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管好用好生态护林员队伍,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在保护森林生态和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强化森林管护管理工作要求,以及《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州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的重要意义

生态护林员是林业建设最基层、最基础、最重要的力量,承担着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预防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在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作用。目前,全州生态护林员队伍不断壮大,森林资源保护制度日趋完善,护林员的责、权、利等进一步明确,生态护林员管理逐步规范。但同时,也还存在着组织化程度低、管理覆盖面小、人员素质不高、管护能力弱等问题。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护林员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用发展和创新的办法来解决当前生态护林员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构筑起适应怒江林业改革发展和森林资源环境保护的生态护林员管理体制和体系。

二、认真做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

 (一)明确选聘标准。选聘范围为全州四县(市),选聘对象为上一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需要、责任心强,年龄一般在18~60岁之间,家庭人口3人以上,优先选择少数民族家庭、贫困程度深的贫困人口。

(二)严格选聘方式。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必须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公开、公正、公平、择优,以及统一管理、提升效果的原则,实行“县(市)确定岗位、乡(镇)聘用考核、村级使用监管”的管理机制,按照“协议聘用、统一管理”的方式,由村两委推荐,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经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扶贫部门汇总确认,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聘用。

 (三)严格规范操作。强化生态护林员资格审查,公开考核程序,统一开展考核聘用,积极取得人社、纪检等部门支持,接受人民群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做到全程公开,程序透明。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必须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等七个程序进行,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把生态护林员的体检和政审关,拟聘生态护林员经县(市)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扶贫部门汇总确认,报县(市)级人民政府批准,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与聘用生态护林员签订管护协议(合同、责任书),管护协议(合同、责任书)一年一签,签订或续签协议要综合考虑护林工作表现、贫困人口脱贫、巩固脱贫等情况,本着既护林又脱贫的原则,用好生态护林员进退机制,不得无故批量或频繁换人。严禁聘用责任心不强、有违法犯罪前科、身体素质差的人员。设立举报通道,坚决杜绝用人不正之风,严把生态护林队伍用人关。

三、严格抓好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

(一)落实管理主体,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全州统一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员、森林生态补偿聘请护林员和生态护林员负责各县(市)的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县(市)建立森林资源管护大队,乡(镇)建立森林资源管护中队、村级建立森林资源管护小队。建立完善组织机构和各项机制,明确大队、中队、小队负责人。各级设立独立的工作体系,安排专人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开展森林防火、巡山护林、病虫害监控、林业政策法规与规定宣传等工作;发现和制止野外违规用火、盗砍滥伐林木、毁林开垦、乱采乱挖、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规放牧等各种涉林违法行为,并及时报告林业主管部门;协助查处涉林案件等。

(二)落实管护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各县(市)划定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将每个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责任区四至范围,细化到林班、小班,并标注到林相图上,做到每个山头、每块林地不出现空档。建立健全考勤登记、巡山记录、考查考核等管理制度,建设卫星定位系统,统一佩戴生态护林员执勤标志,强化日常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生态护林员履行职责、日常管理、保障措施等情况的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强化制度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出台生态护林员队伍管理办法,明确生态护林员的职责任务、考查考核、奖惩标准、管理和保障措施等。通过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动态管理,落实保障,全面提高生态护林员履行职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真正把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

(四)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各县(市)要切实加强对生态护林员岗位技能培训,每年组织生态护林员学习培训1次以上,重点培训林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突出培训扑救森林火灾与安全避险知识、方法,林业生产技能等。生态护林员的岗位技能培训由当地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

(五)建立个人档案,做好信息管理。各县(市)要认真做好生态护林员的信息管理工作,对选聘的生态护林员要建立电子档案(包括:生态护林员名册表,管护责任区四至范围图、表等)和纸质档案(包括:生态护林员管护合同、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并指导监督选聘单位建立生态护林员信息档案。

    四、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重视和支持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当地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按规定通过农村信用社发放补助资金到生态护林员个人账户,确保专款专用。州级将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挪用、套用、贪污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一律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选聘的生态护林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为其缴纳相关费用,确保生态护林员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四)林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方案编制、森林管护实施与管理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拨付,联合主管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工作。扶贫部门要做好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资料提供、备选人员资格审核、选聘结果审定、脱贫认定等工作。督察部门要加强对生态护林员工作的督察力度,定期不定期对生态护林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监察部门要对生态护林员工作中的纪律问题全程进行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审计工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怒政办发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