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怒江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9〕3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统筹推进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怒江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文辉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邹 松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陈少鹏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 杰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李慧芝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委网信办主任
田 广 州政府副秘书长
马 玲 州政府副处级督察员
张永安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杨智泉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和育功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胡建忠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兰花 州民族宗教委主任
褚桂林 州公安局副局长
刘欣荣 州司法局局长
熊文彬 州财政局局长
和相全 州人社局局长
张劲松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罗增贤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文龙 州水利局局长
张皓天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聪山 州应急局局长
李伍明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吕 超 州林草局局长
潘正龙 州政务服务局局长
和金华 州地震局局长
雷茂生 州气象局局长
李绍荣 怒江供电局局长
李文生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段德荣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何雪琼 州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制定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市、各部门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全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和育功同志兼任,李文生、段德荣、何雪琼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确保日常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工作组、系统建设组、规划工作组等3个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一)综合工作组
主要负责起草州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改革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做好改革培训、信息报送、政策宣传及督察通报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人:李文生
(二)系统建设组
主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审批流程的优化;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同“一部手机办事通”紧密街接,并与有关信息数据平台联通;组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确保系统正常使用和运转。
负责人:何雪琼
(三)规划工作组
主要负责统等各类规划,开发建成全州“多规合一”业务信息平台,制定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要求的规划数据标准,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对接联通;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线上运行的多部门协同策划项目生成机制,实现在线协同策划,开展线上项目策划生成工作;建立规划修改和数据更新机制,逐步形成统一的“一张蓝图”。
负责人:段德荣
三、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成立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机构,承担好改革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本地区改革工作。
(二)州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改革任务,切实承担牵头和主体责任,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动改革工作开展,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