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怒政办发怒政办发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2019/05/05 1.9w 阅读 518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怒江州推进政府职能

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9〕3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原怒江州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怒江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州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邹   松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黄紫跃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   杰  副州长

王仕平  副州长

倪正刘  州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杨秀兴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   虎  州政府副秘书长

田   广  州政府副秘书长

邢旭辉  州政府副秘书长

白志文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映安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   玲  州政府副处级督察员

潘正龙  州政务服务局局长

何雪琼  州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永安  州发展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彭亚文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    翔  州教育体育局专职督学

奚春燕  州教育体育局副调研员

李登高  州科技局副局长

欧学军  州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王新丽  州民政局副局长

刘欣荣  州司法局局长

李国宝  州司法局副局长

杨建平  州司法局副局长

谢    荆  州财政局副局长

和明远  州人社局副局长、州就业局局长

刘燕雄  州人社局副局长

董文辉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魏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文生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文原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瑞君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灵春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杨赓源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秩权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伍明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和国雄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丰耀军  州医保局副局长

茶   冲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赵永辉  怒江海关副关长

王志雄  人行怒江中支副行长

王晓冬  怒江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张永鹏  州税务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务服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潘正龙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伍明、张永安担任。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等5个专题组和法治组、督察组、专家组等3个保障组。

(二)主要职责

协调小组主要职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市、州级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联系县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有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

组    长:潘正龙  州政务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何雪琼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国宝  州司法局副局长

李文生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和国雄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全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

组    长:潘正龙  州政务服务局局长

副组长: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彭亚文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谢   荆  州财政局副局长

董文辉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魏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文生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灵春  州商务局副局长

和国雄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登高  州科技局副局长

茶    冲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赵永辉  怒江海关副关长

王志雄  人行怒江中支副行长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扩大外资市场准入,促进民间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

组   长: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彭亚文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    翔  州教育体育局专职督学

李登高  州科技局副局长

谢   荆  州财政局副局长

和明远  州人社局副局长、州就业局局长

和国雄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晓冬  怒江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学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   长:李伍明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魏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李文原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瑞君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赓源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永鹏  州税务局副局长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 + 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

组   长:白志文  州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奚春燕  州教育体育局副调研员

欧学军  州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王新丽  州民政局副局长

杨建平  州司法局副局长

刘燕雄  州人社局副局长

杨秩权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何雪琼  州政务服务局副局长

丰耀君  州医保局副局长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一)法治组

组长由州司法局局长刘欣荣担任。

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订和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建议方案,推动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二)督察组

组长由州政府副处级督察员马玲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县市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专家组

由协调小组办公室另行确定。

受协调小组委托,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另行发文。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决策要求,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加强对各县市的指导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要主动对标对表,相互学习借鉴,先行先试,发扬首创精神,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