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于三网融合推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6〕8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州三网融合发展,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促进产业转型,拉动消费升级,提升信息惠民,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三网融合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3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网融合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整体统筹,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完成推广工作阶段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落实工作责任
围绕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配套实施措施和落实办法,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继续做好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升级改造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共建共享合作模式,促进资源节约,推动实现网络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强农村地区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努力缩小“数字鸿沟”。
(二)进一步加快全州信息网络基础建设。城乡建设规划应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预留所需的管线通道及场地、机房、电力设施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应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开放,并为网络的建设维护提供便利。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部门要做好行业内纵向协调和部门间横向协调,相关部门要做好牵头推进和沟通协调工作,加强指导和跟踪督促,及时解决推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好我州三网融合推广工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