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人民政府领导
挂钩帮扶重点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6〕9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州人民政府领导挂钩帮扶重点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领导
挂钩帮扶重点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稳增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企业的发展信心和活力,推动全州经济平稳健康较快发展,决定在全州开展州人民政府领导挂钩帮扶重点企业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企业为宗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或缓解要素瓶颈制约,引导企业创新技术、升级管理,推动企业增产、增收、增效,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全州工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挂钩帮扶对象
重点帮扶规模较大且具有行业代表性的重点工业企业及重点商贸企业14户。
三、帮扶任务及重点内容
(一)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深入企业摸清情况,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用地、用电、资金、环评、安评,争取国家和省、州支
持企业发展的各类项目和资金,综治维稳等方面的“急”、“难”问题,找原因、提对策、抓落实,为企业提供全程式服务。
(二)帮助企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鼓励、引导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生产设备、工艺、产品质量升级改造和创新成果产业化转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企业生产现场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企业文化品牌,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努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协助企业做好品牌推广,鼓励企业创新营销方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不断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整体形象。
(三)帮助企业对外交流合作
协助企业加强与大企业、大集团特别是央企、省企的联系沟通,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关系,鼓励企业进行兼并、收购、联合、重组、上市,引导企业向集团化发展,实现以存量引增量、以产权换资金、以股份换发展,帮助企业借船出海、借力发展。
四、主要帮扶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
成立州人民政府领导挂钩帮扶重点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纳云德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李红文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汤跃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丁秀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袁丽辉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邹松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娜阿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员: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分管领导,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审计局、质监局、安监局、外侨办、统计局、政府督察室、供销联社、信访局,怒江供电局,国税局、地税局、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公安消防支队,泸水县人民政府、福贡县人民政府、贡山县人民政府、兰坪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
挂钩帮扶重点工业企业活动办公室:设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杨纹兼任,副主任由王红梅兼任,成员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委经济运行和电力保障科、工业科、工业园区科、技术创新与资源综合利用科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挂钩帮扶重点工业企业日常事务工作。
挂钩帮扶重点商贸企业活动办公室:设在州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畔平兼任,副主任由尹宏剑兼任,成员由内贸流通管理科、市场秩序与运行监测科、对外经济贸易科、边境经济发展科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挂钩帮扶商贸企业日常事务工作。
(二)完善帮扶机制,建立工作制度
1.建立企业诉求渠道
挂钩帮扶重点工业企业活动办公室(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和挂钩帮扶重点商贸企业活动办公室(州商务局)分别专设帮扶电话和帮扶邮箱,收集、汇总企业反映的问题,定期对问题进行梳理、分类。
2.完善问题协调机制
(1)实行州级领导挂点:州人民政府领导挂钩帮扶14户工业企业及商贸企业(具体安排见附件),高位推进帮扶活动。
(2)建立工作台账:挂钩帮扶重点工业企业活动办公室和挂钩帮扶重点商贸企业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将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跟踪、调度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动态管理。
(3)建立调度分析制度:州统计局每月向“两办”提供全
州挂钩重点企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两办”每季度对全州挂钩重点企业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和通报。
(4)建立现场办公制度:“两办”定期召开领导小组现场办公会,调度帮扶情况,分析、讨论难点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联动相关单位做好协调,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5)建立帮扶督察制度:由“两办”组成督察组定期或不
定期督促帮扶进度,检查帮扶效果,严肃帮扶纪律,确保各项任
务落实到位。帮扶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纪律,竭诚为企业搞好服务,不得“吃、拿、卡、要”,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强化绩效考核,明确工作导向
帮扶工作结束后,“两办”及时对帮扶工作进行考核和总结,对在帮扶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帮扶活动中措施不实、行动不力、敷衍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在帮扶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进行全面推广、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县人民政府要及时结合本地实际,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研究制定本县开展帮扶企业活动的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每月28日前将帮扶情况反馈至“两办”。
附件:怒江州人民政府领导挂钩帮扶重点工业企业及商贸企业安排表(右击目标另存为)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