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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11/20 5.2k 阅读 128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6〕101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63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方案》和省级开发部署“一网三平台”功能模块,州级负责搭建“一网三平台”硬件和网络环境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建设运行全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成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行政监督平台,建成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网三平台”),实现全州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化管理、规范化运行、电子化操作,确保公共资源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以建设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为目标,以信息公开共享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创新电子化监管手段,实行全过程电子化交易,提升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公平公正交易,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工作目标

围绕“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全州统一规范、全州共

享共用”的工作目标,应用维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怒江板块),建成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以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为枢纽,建设全州规范统一、纵向贯通、横向互联,具有前瞻性、先进性,技术成熟、运行稳定、维护成本节约的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2016年12月底前,建成全州“一网三平台”,并将电子交易平台终端部署至州内各县市,实现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三、总体建设框架

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以省级统一开发模块为支撑,以公共服务为根本,满足省、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处理,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交易管理机构、社会公众以及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交易执行、监督管理的信息平台。信息平台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以面向服务架构(SOA)的应用设计架构建设,基于J2EE等主流技术体系,支持跨平台应用,基于组件化、层次化的技术架构,支持动态部署。

 四、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维护更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怒江州板块)。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改造升级上线运行后,及时应用更新维护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怒江州板块,明确信息发布主体,确保该网站成为全州各类进场交易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权威媒介,及时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集中公开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

(二)建设全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怒江州公共服务平台纵向连接省级平台,怒江州公共服务平台作为全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整合的枢纽,是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的大数据中心,是交易信息共享、交换、服务的核心。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专家信息管理系统、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社会监督受理处理系统6部分。

1.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功能

    信息公开服务系统主要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主体提供可公开的信息服务,包括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中标(成交)公示、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交易信息,以及项目审批(核准)情况、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

2.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功能

    按照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库,并将有关信息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对市场主体信息,通过数据交换等方式,实现共享通用。

    州、县(市)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州级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通过统一认证检测后,接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模块,实现怒江州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场地与省内其他地区互联互通。州内远程异地评标活动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作为数据枢纽,实现网络可配置、对接有保障、数据不丢失,确保系统安全高效、稳定快捷。

4.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专家信息管理系统由专家数据库和应用管理系统组成,为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专业齐全、类别丰富、管理规范、互联互通、高效便捷、人才资源具备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服务,为推动实现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提供条件。专家数据库设立行业子库和州、县(市)子库,将州、县(市)符合专家标准的专家数据推送至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全省专家资源互联共享。专家库应用管理系统具备专家入库、暂停、处罚、考评、出库等管理功能,以及智能回避、随机抽取、自动语音通知、自动签到及统计汇总等应用功能。

州、县(市)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通过专家信息管

理系统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的动态监管,优化完善专家抽取、

选聘、培训与退出机制。

5.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功能

    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对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按照行业特定维度生成分析报告,为决策和预测提供数据支持。

6.社会监督受理处理系统功能

社会监督受理处理系统是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外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服务窗口,通过该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有效处理社会投诉,并反馈社会公众。

(三)建设全州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

    行政监督平台的作用是对交易活动全过程进行统一的电子化监督管理,监察、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根据各自权限使用。

行政监督平台包含行政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和综合监督系统等3部分,通过项目受理监督、项目过程管理(对交易活动过程中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等有关信息进行备案管理或痕迹管理)、实时监控(实时查看交易项目执行情况)、交易过程回放、合同备案(对交易合同进行备案管理)以及投诉举报在线受理、处理和处理结果通知、通报等功能模块,对进场交易项目实现全过程监督管理。

行政监督平台按照“职责不交叉、功能不重叠”的原则建设,

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开放数据接口,与行政监督部门已有的本行业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信息交换和共享。

(四)建设全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由核心业务软件系统(交易软件系统)、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软件系统和相应的硬件系统构成,功能目标为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全过程电子化处理。交易软件系统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专业系统组成,是各级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的核心内容。

1.电子交易专业系统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业系统功能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业系统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建设,实现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交易方式全过程电子化处理。主要功能包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网上办事、招标人全流程网上办事、招标代理机构全流程网上办事、投标人全流程网上办事、电子开标、电子评标、电子定标、网上补充资料、网上收退保证金、网上归档交易活动资料、便民提醒服务、交易过程文档电子签章等。

(2)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专业系统功能

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专业系统应当涵盖招标、挂牌(竞价)、拍卖、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全过程电子化处理。主要功能包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网上办事、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全流程网上办事、竞买人全流程网上办事、网上竞价、网上收退

保证金、网上归档交易活动资料、交易过程文档电子签章等。

(3)国有产权及罚没物资交易专业系统功能

    国有产权及罚没物资交易专业系统涵盖招标、挂牌(竞价)、拍卖、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全过程电子化处理。主要功能包括: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网上办事、产权交易机构、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全流程网上办事、竞买人全流程网上办事、网上竞价、网上收退保证金、网上归档交易活动资料、交易过程文档电子签章等。

(4)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功能

    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按照《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及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建设,实现州县(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业务操作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集中采购系统由业务功能子系统(包括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外网门户网站、协同办公平台、电子化辅助开标评标子系统、供应商辅助投标工具、协议商品网上交易子系统、协议商品价格监控子系统、数据统计分析子系统、系统管理子系统和移动设备APP客户端)、综合信息资源库(包括采购人信息库、供应商信息库、商品信息库、模板信息库等)、应用支撑平台(包括工作流平台、报表工具、数据交换平台、短信平台、文档管理平台等)等组成。

    州、县(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负责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5)基础支撑系统

①招标文件制作工具

    按照标准文件或范本生成招标文件,编辑招标文件,设定招标文件主要内容、格式要求,将不同格式附件组合打包生成一个文件,可用于开标、评标系统自动提取重要信息,达到辅助评标功能。

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在线或离线编辑和制作文件,主要包括文件导入、文件内容编辑、工程量清单(如有)导入、版式文件转换、电子签章、文件生成、校验以及加密等功能。

    ③开标子系统

    显示达到法定要求的投标人的数量,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开标或取消开标;验证并公布投标文件不被篡改、不遗漏及其投标过程记录;按照开标时间规定解密投标文件并记录解密过程;读取、记录、展示投标文件数据;记录开标过程信息并由参与单位电子签名确认;通过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和公共服务平台同步交换开标记录。

    ④评标子系统

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设置评审表格和评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解析、对比,辅助评分或计算评标价;汇总计算投标人综合评分

或评标价并进行排序,实现自动生成评标报告、专家电子签名和

电子签章等功能。

⑤电子档案子系统

提供记录和维护招标投标活动有关数据和文件的存档功能。

提供数据和文件的分类、整理、归档和数据分析功能,归档数据和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档案的规定。提供按权限查阅招标投标数据和文件功能。提供记录、备份、存档、归档电子招标投标中涉及操作时间和人员信息的功能。

    ⑥数据交换系统

    包括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行政监督平台接口、专业数据交换接口、行政效能交换接口、数字证书交换接口、银行数据交换接口等。

    ⑦其他基础支撑系统

    包括控制中心系统、数字证书签名验签、专业工具、在线支付、档案管理等。控制中心系统为所有应用服务提供服务器性能监控服务、系统用户权限分配控制、日志管理等。数字证书签名验签及电子印章系统为各类数字信息、版式文件等提供合法性、直观性及安全性方面的保障。

  (6)信息共享系统

怒江州电子交易平台将交易信息汇集交换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集中发

布、共享和综合统计分析。交易活动关键过程信息通过数据交换

平台发送至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

  2.在线监督系统

    在线监督系统具备在线接受咨询和意见建议功能,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由现行的现场监督向在线监督为主转变,通过在线音视频监督、交易异常情况自动预警等功能,重点监督项目受理、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评审、竞价)、中标(成交)公示、出具交易证明等交易环节,并通过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督系统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行政监督平台对接。

3.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怒江州子系统

    整合怒江州专家资源,建立怒江州州级和各县(市)专家数据库子库,并通过标准数据接口平台与云南省级专家数据库对接,实现各级专家数据库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4.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怒江州子系统

通过全州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实现评标活动全过程电子化,并按照标准统一的远程异地评标室。州县(市)两级电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与全省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接,系统功能支持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实现评标专家、有关监督部门的权限管理和无障碍登陆,实现评标(评审)报告网上会签,实现专家费用统计、查询和结算,评标活动在线监督(即音视频在线监控)回查系统。

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远程异地评标

信息管理模块,为远程异地评标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交换支持,保障系统建设和运行安全、高效、稳定。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确保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良性运行。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专门的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岗位,指定专人负责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管理、协调,主场或

副场评标现场管理、评标秩序维持,以及有关系统的数据录入、

操作、维护等。

5.网络及信息安全

    (1)电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用户2种访问模式。

    专用网络接入区: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纵向与省级互联互通基础上,州级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监督系统、专家信息管理系统、远程异地评标信息管理系统应通过电子政务外网,采用逻辑隔离方式与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对接。光纤接入网络带宽不低于50M。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子政务外网进行连接,并配置相应安全设备,不得与办公网络进行互联。

互联网接入区:在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纵向与省级互联互通基础上,州县(市)电子交易平台各交易专业系统采用光纤方式接入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网络带宽不低于50M,并配置相应安全设备。

(2)怒江州电子交易平台利用数字证书进行用户身份认证,

确保平台操作管理和数据信息安全。

(五)信息化基础设施

1.服务器及存储

    采用主流配置的服务器及硬盘阵列、光盘刻录等存储设备。

2.网络及安全设备

    配置接入专用网络接入区和互联网接入区的网络安全设备,确保网络环境和数据传输的安全。

3.供配电

    配备专门的配电设备,用电设备必须进行安全接地和防雷。根据设备用电量合理估算UPS电池容量,UPS供电时间2小时以上。

4.数据机房

    建设全州“一网三平台”数据机房,构建数据中心,数据机房确保能够支撑软件、网络及安全、服务器、UPS、存储、音响等设备的应用。机房配备干燥、空调、安防、消防等设备。

    县(市)级不再新建独立数据机房,与州级数据机房纵向接入,县(市)级只覆盖应用终端。

(六)检测认证

以省级为标准,怒江州公共资源有关专业交易系统参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建设或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专业系统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管理办法》通过检测认证。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系统按照《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建设,并符合财政部门有关要求。

五、项目建设资金筹措

通过政企合作方式融资,解决全州“一网三平台”建设资

金。

(一)与银行合作,解决部分建设资金。以州县(市)公共资源中心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保证金账户统一开设在一家合作银行、合作银行无偿投入部分资金或设备的合作方式,解决部分建设资金。

(二)与企业合作,解决与银行合作后的不足资金。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全州“一网三平台”建设与后期运行维护。即引入一家企业,负责全州电子化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企业投入、平台运行维护费由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收取平台使用费回收,期满后平台移交给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责任分工

州人民政府负责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工作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各县、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立项和全州“一网三平台”平台使用费核准。

州财政局负责全州“一网三平台”政府采购审批和政府采购

流程指导;负责保证金账户变更审批。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司法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水务局、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等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分类建设”原则,根据本行业公共资源专业特点,负责统一规范本行业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程序和电子化操作流程,制定本行业统一的交易文件范本、评标(评审)标准和办法、合同范本等标准文本;牵头负责全州“一网三平台”相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流程和工作规定修改。加强电子平台系统开发和建设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负责全州“一网三平台”项目申报、建设部署、协调指导、运行保障和应用培训;协调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工作;负责项目建设场地协调工作。

州政府督察室负责对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各县人民政府配合做好“一网三平台”本地部署和互联互通工作,负责本级电子交易平台的管理、运行和维护。负责本地项目建设开评标室等场地保障工作。

七、建设时间

全州一网三平台建设分为六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项目准备期:7月中旬至8月初):传达

学习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的相关工作要求,深入领会全省“一网三平台”相关推进会议精神。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第二阶段(摸底调研期:8月中旬至9月初):对全州“一网三平台”硬件和网络基础环境作调研,学习其他地区经验做法,进一步理清建设思路。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第三阶段(制定方案:9月中下旬):制定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方案。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第四阶段(项目招标:10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编制项目招标文件,依法确保项目建设单位。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协办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五)第五阶段(项目建设:11月底前):中标供应商搭建硬件和网络环境;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沟通协调,部署全州“一网三平台”软件环境,完成州县(市)系统调试和试运行。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协办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六)第六阶段(试运行和迎接考核验收:12月底前):

自检自查,作好省级对怒江“一网三平台”验收准备工作,总结试

运行情况,做好应用培训。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建设,是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基础和支撑,是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迫切要求,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由之路,是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平台建设全州统一部署、全州统一招标、全州统一实施,是实现全州工作一盘棋,顺利推进平台建设的根本保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将工作任务横向分解到部门、纵向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资源整合。一是统一州、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保证金账户,将保证金账户统一开在合作银行,做到一个账户对外;二是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软硬件资源,防止铺张浪费。州和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建2间开标室、4间本地评标室、2间远程异地评标室,实行资源共享。兰坪县、福贡县、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建设1间开标室、1间本地评标室、1间远程异地评标室要求,抓好场地保障;三是确保开评标室有稳定的互联网、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保证开评标需要,为全州“一网三平台”建设、运维和互联互通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加强规章主导。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工作推进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建设和运行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在规章制度约束下运行。

(四)加强督察考核。要建立健全全州“一网三平台”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奖惩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地区,要进行约谈并通报。对工作推进较快、条件比较成熟的地方的典型做法、典型经验要及时进行梳理总结并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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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