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怒政办发怒政办发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7/08/24 1.1w 阅读 250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

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有关工作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7〕7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现就认真做好我州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强化抓好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进一步激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着力增加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优化质量水平,对于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挖掘社会领域投资潜力、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及省的决策部署,在政府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同时,把非基本公共服务更多地交给市场;坚持“放管服”改革方向,注重调动社会力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各类投资进入社会领域,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全面准确地把握《实施意见》的精神

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把《实施意见》精神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自觉行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紧围绕《实施意见》提出的一系列工作举措和工作任务,着力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组织专门力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有效合力。二是强化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并逐项落实责任人和任务要求,建立责任清单,统筹推进。三是制定配套制度措施办法。要对照《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切实落实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加快形成制度化成果。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督察督办机制、工作落实考核机制、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获得更多国家及省的项目和资金支持。相关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