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0日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2022年,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州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为目标,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切实防范风险,大力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怒江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下同),全州国有单位资产总额6568579.69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3067780.52万元,占比46.7%;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3500799.17万元,占比53.3%。
州级国有单位资产总额1052852.42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76232.61万元,占比54.73%;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476619.81万元,占比45.27%。
(一)国有企业资产情况
1.资产情况。全州国有企业共计19户,其中:州级企业3户,县(市)企业16户。在职职工1172人(在岗职工1077人),资产总额3067780.52万元,同比增长36.86%,仅占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0.45%;负债总额1822578.16万元,同比增长20.29%;资产负债率59.41%,同比减少8.18个百分点;净资产1245202.36万元,同比增长71.4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8875.84万元,同比下降57.12%。全州国有企业均未设立境外子企业。
州级国有企业3户,职工698人(在岗职工670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576232.61万元,同比增长1.13%,占全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的18.78%;负债总额323406.68万元,同比增长1.22%;资产负债率56.12%,同比增加0.05个百分点;净资产252825.93万元,同比增长1.0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650.57万元,同比下降86.27%。
2.运营效益情况。2022年全州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90740.31万元,同比增长207.27%,利润总额10930.59万元,同比增长10783.69%,净利润10319.27万元,同比增长1020.18%,利税总额17592.61万元,同比增长220.37%。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0.78%,其中:州本级企业保值率104.44%,县(市)级企业保值率为98.84%。
州本级营业总收入26769.06万元,同比增长185.86%;利润总额11540.23万元,较上年增加12667.6万元,同比增长1123.64%;净利润11567.53万元(怒投集团13793.60万元、州国资运营公司289.09万元、怒江交运集团-2507.78万元),较上年增加12985.79万元,同比增长915.61%;利税总额13241.21万元,较上年增加13462.28万元,同比增长6089.6%。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怒投集团将四县(市)子公司划拨县(市)后,根据会计准则和年报审计意见进行账务调整。因原怒投集团各县(市)4家子公司经营资产均为社会公益性资产(如市政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资产规模较大,对应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较大,计提上述公益性资产折旧导致其累计经营亏损金额较大。原属于怒投集团的各县(市)4家子公司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后,在丧失控制权时处置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并计入当期损益,将累计经营亏损1.8亿元剔除后增加了怒投集团净利润、未分配利润及对应净资产1.8亿元。扣除此账务调整因素,全州、州本级、怒投集团净利润分别为-7680.73万元、-6432.47万元、-4206.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2022年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8万元,收入总计1175万元;支出37万元,调出资金19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948万元,支出总计1175万元。收支平衡。
2022年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万元,收入总计81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万元,调出资金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779万元,支出总计811万元。
4.现金流情况。全州国有企业2022年度现金流量为净流入77177.65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118837.3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入63325.25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104984.95万元。
5.执行年薪制的州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情况。2022年,怒投集团、州国资运营公司考核等级均为C级,年度兑现产权代表正职薪酬(不含任期激励收入)总计30.05万元,其中,基本年薪为19.23万元,绩效年薪为10.82万元。副职的薪酬待遇由企业参照正职标准按照薪酬管理办法取适当系数发放。
(二)国有金融企业情况
我州仅有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户国有金融企业,已于2021年9月并入州国资运营公司作为二级子公司。2021年12月,招商引入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资本金,州国资运营公司、省融担公司按注册资本金比例各控股60%(该股权委托给省融资担保公司)、40%,并且州国资运营公司已全权委托省融资担保公司对州融资担保公司的人、财、物以及经营进行管理运营并独立核算,不在纳入州国资运营公司财务决算中,因此,我州金融国有企业资产情况不再单独进行报告。
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实收国有资本5000万元,获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许可备案,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挂牌,获得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富滇银行等7家银行合作准入,并签订授信总额12.3亿元的合作协议。州融资担保公司主推“次要责任”、“见贷即保”产品,已经与怒江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敲定合作方案,业务合作稳步推进中。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资产情况。全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500799.17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占有使用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以及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同比增长80.83%;负债总额343242.13万元,同比下降4.1%;净资产3157557.04万元,同比增长100.09%。
2.按单位性质分类资产情况。全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940595.68万元,占比84%,同比增长92.95%;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60203.49万元,占比16%,同比增长35.99%。
3.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715668.18万元,同比下降11.05%,占资产总额20.44%;固定资产净值726749.01万元(原值1066466.79万元),同比增长32.38%,占资产总额20.76%;在建工程700100.91万元,同比增长32.03%,占资产总额20%;无形资产19677.71万元,同比增长118.51%,占资产总额0.56%;公共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市政、其他基础设施)1326450.07万元,同比增长3679.83%,占资产总额37.89%,其中公路资产入账率达到99.98%;政府储备物资1060.32万元,占资产总额0.03%;保障性住房6950.75万元,占资产总额0.20%;其他资产4142.23万元,占资产总额0.12%。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总额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为: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的通知》要求,2022年对全州公路资产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并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路资产信息卡登记和入账核算,2022年交通基础设施入账总额1263881.4万元。
4.资产配置、处置及收益情况。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总计250820.8万元;出租出借资产1804.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7%;新增出租出借资产834.29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处置资产账面原值6868.2万元,处置收益128.78万元,其中出租出借资产收益124.24万元、处置资产收益4.54万元。
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总计140677.74万元;出租出借资产620.9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11%;新增出租出借资产61.96万元,均为固定资产。处置资产账面原值621.5万元,处置收益74.8万元。
5.在建工程情况。全州账面在建工程700100.91万元。其中在建621285.7万元、已投入使用78815.21万元(未转固年限大于6个月60448.69万元)。本年度新增251265.03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根据2023年自然资源部下发云南省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统计,怒江州各地类总面积为145.85万公顷,其土地利用结构为:湿地面积为0.18万公顷,占总面积0.12%;耕地面积为5.44万公顷,占总面积3.73%;种植园用地面积为1.37万公顷,占总面积0.94%;林地面积为116.43万公顷,占总面积79.82%;草地面积为9.43万公顷,占总面积6.46%;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0.35万公顷,占总面积0.2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4.50万公顷,占总面积3.10%;其他土地面积为6.96万公顷,占总面积4.77%;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15万公顷,占总面积0.79%。
2.矿产资源情况。全州已发现矿床(点)290余处,矿种42种。截至2022年底,全州共有28种矿产资源量纳入储量库管理。其中,能源矿产1种、金属矿产14种、非金属矿产13种。矿产地88处,按矿床规模分:大型1处、中型13处、小型74处。其中,能源矿产1处、金属矿产55处、非金属矿产32处。截至2022年底,煤炭保有资源量1117.5千吨、铁矿保有资源量92656.4千吨、铜矿保有资源量368047.12吨、铅矿保有资源量2047007.88吨、锌矿保有资源量5861747.35吨、钴矿保有资源量1460吨、钨矿(WO3)保有资源量17534.3吨、锡矿保有资源量44634.64吨、金矿93千克、银矿3250.87吨、铍矿50吨、锶矿(天青石)4155410.61吨、镓矿257吨、铊矿10702.15吨、镉矿102516.84吨、普通萤石1531千吨、冶金用石英岩44126.5千吨、冶金用脉石英353.56千吨、硫铁矿2432.52千吨、硫铁矿(伴生硫)1003.79万吨、重晶石1028.98千吨、硅灰石1176.9千吨、云母7470吨、石膏309943.04千吨、水泥用灰岩89709.1千吨、建筑石料用灰岩71996千立方米、玻璃用石英岩752千吨、建筑用砂岩4292.6千立方米、建筑用砂553.37千立方米、水泥配料用脉石英490千吨、建筑用花岗岩2890.2千立方米、饰面用大理岩10649.29千立方米。
3.森林资源情况。根据《云南省2021年森林资源状况》显示,怒江州森林面积98.84万公顷,森林蓄积1.91亿立方米,天然林面积91.76万公顷,人工林面积7.08万公顷,森林覆盖率67.77%,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195.57立方米/公顷,其中:怒江州森林覆盖率居全省第3位,森林蓄积量居全省第4位,天然林面积居全省第7位。
4.草原资源情况。根据怒江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怒江州草地面积9.39万公顷(140.92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0.31万公顷(4.69万亩)、人工牧草地0.019万公顷(0.89万亩)、其他草地9.06万公顷(135.95万亩)。2022年11月完成了全州四县市草原基本况调查工作,草原图斑分布、草原资源面积等数据尚待省级验收发布。
5.湿地资源情况。根据怒江州2020年度湿地资源监测核查成果,怒江州湿地面积为1.69万公顷(贡山县0.51万公顷;福贡县0.27万公顷;泸水市0.29万公顷;兰坪县0.62万公顷),较2020年底全州湿地面积1.69万公顷增加了3.23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36万公顷(贡山县0.51万公顷;福贡县0.27万公顷;泸水市0.28万公顷;兰坪县0.3万公顷);人工湿地0.33万公顷(福贡县6.93公顷;兰坪县0.33万公顷)。
6.水资源情况。怒江州水资源总量147.2亿立方米,降水量1489.9毫米,地表水资源量147.2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40.65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6563立方米。
7.环境空气质量情况。2022年度,全州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100%;怒江、澜沧江干流水质保持在Ⅲ类以上,独龙江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保持在Ⅱ类以上,达标率100%;全州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二、全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党组(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培训、参加“云岭国资大讲堂”系列讲座、在线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做到思想统一、学以致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2.强化制度引领,助推国企管理提质增效。近年来制定出台40多项国资国企监管制度办法,梳理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政策并统一汇编成册,认真学习领会,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资国企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3.强化工作措施,推动监管责任落实落地。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国资委的部署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州属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扎实抓好履行出资职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强对州属国有企业网络意识形态的管理,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强化对州属国有企业的投融资等债务风险防控。
4.强化严督实导,全力攻坚改革短板弱项。根据全省国企改革发展大会精神及州委、州政府的部署要求,对全州国有企业开展全覆盖调研,深入查找改革短板弱项,督促国资监管机构及企业立行立改、真抓实改,2020-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聚焦新一轮国企改革任务,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深化国有企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坚定不移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5.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融入公司治理。2022年州委国资工委所属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共55个,其中:党委7个,下设48个党支部(其中含1个单列党支部),党员460名。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公司全过程治理,按要求落实“党建入章程”,不断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明确“三重一大”事项权责划分,坚持重大事项决策党委会前置研究,同步推动董事会、经理层完善决策事项清单,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规范制度建设,强化资产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0〕3号)、怒江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3个管理办法及《怒江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等制度办法,构建了涵盖资产管理各环节、全链条的制度体系。同时,进一步厘清管理职责,形成“政府—财政(机关事务管理)—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遵循依法依规、节约高效、安全规范、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原则,认真履行资产管理职能职责,切实做好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2.完成职能调整,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州本级顺利完成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调整有关工作。从2020年6月1日起,州财政局负责全州国有资产宏观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承担制定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监督管理、组织起草资产管理年度报告及资产评估备案等方面的职责;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的日常管理职责。目前四县(市)仅泸水市完成资产管理职能调整,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正在推进中。
3.严格资产处置,确保规范运作。全州各级财政部门、机关事务部门认真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职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严格按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制度规定执行履行审批手续,依法依规按程序、权限进行审批,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不流失。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划转、核销审核审批工作。
4.盘活存量资产,提高使用效益。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动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带头“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拓展州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22年9月建立了州级机关“公物仓”,实现资产可循环利用,有效提高了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资源统筹,积极推进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及土地可盘活资产处置工作,对27个行政事业单位53项建筑面积54243.65㎡、土地面积120556.96㎡、账面价值7849.76万元闲置和出租出借资产按照注资州属国有企业、划转社区使用和划转州机关事务局统一管理3种方式进行了有效盘活。完成“12•18”专案涉案财物兰坪县晟翔民族贸易有限公司资产处置,正有序推进剩余76宗涉案资产处置工作。
5.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按照行政事业性资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针对违规购置处置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或上缴不及时、处置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登记入账以及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等问题开展自查、复查。发现问题单位共40家查出问题87个涉及金额11016.14万元。通过制定整改方案,强化工作措施,举一反三,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作为常态化、持续化工作。截至目前,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全力保障我州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用地。一是2022年全州共计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237.54亩,按照应纳尽纳原则,将符合条件的47个单独选址项目及时纳入省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积极申请国家配置计划指标。二是2022年全州报批的鹤剑兰高速公路、兰坪县老姆井尾矿库一期项目、云南华电怒江兰坪县东明一期5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项目等三个项目纳入省人民政府重大项目清单,共计申请国家配置计划指标996.25亩,有效保障项目落地。三是用好用活专项指标助力全州乡村振兴。为巩固拓展我州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按照规定,2022年全州共计使用脱贫县计划指标1241.29亩,其中:泸水市492.51亩、兰坪县556.02亩、福贡县70.45亩、贡山县122.31亩。
2.建设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及供地情况。一是2022年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39件,总用地面积为331.36公顷(其中耕地50.64公顷),按项目分类,交通运输用地198.6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3.2公顷;能源用地25.09公顷,其他用地74.39公顷。二是共完成12个城镇批次、4个单独选址项目、7个村庄批次项目用地报批工作,涉及用地总面积15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47.46公顷)。完成19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报批,面积29.73公顷(446.01亩)。
3.耕地保护和占补平衡工作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二是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做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积极推进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计划,印发《怒江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实施方案》《怒江州找水造田稳耕工作方案》,全州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个,预计新增耕地529.95亩。三是严格落实“五项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扎实推进耕地“非农化”。
4.矿业权管理情况。一是积极处置过期矿业权处置工作。通过清理,全州采矿权由原有的103个减少到63个,探矿权从原有的145个减少到85个,分别减少38.83%和41.38%。但因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生态保护红线调整、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等政策性原因,以及部分矿业权人等待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结果、或申请办理延续登记后长期不提交登记申请报件等原因,全州大部分矿业权过期。截至目前,有效期内采矿权有28个,探矿权5个,有效期内矿业权数占比分别为44.44%和5.88%。二是积极开展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印发《怒江州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经排查,全州金矿矿业权涉及1个,未发现“洗洞”盗采金矿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2022年7月集中对兰坪县境内存在私挖盗采的矿山进行整治,重点对8个矿权23个矿硐进行炸封、填埋,有效打击了矿产资源违法开采行为,充分发挥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综合评估责任机制作用。
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一是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认真落实汛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的“三查”工作,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471个,威胁人口12.79万人,威胁财产达41.48亿元,全州共聘用地质灾害监测员2942名。二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18个,完成招投标20个,开工建设项目27个(续建7个),完成工程验收项目20个,2022年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已全面完成。全年共下达地质灾害防治资金5631.86万元。三是加强监测预警预报。积极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措施,全力抓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开展避险演练1677场次,参演人员达11.37万人次,成功避让地质灾害1起,紧急转移62人,避免经济损失260万元。
6.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2022年全州批而未供任务基数30.69公顷(460.32亩)。截至2022年底,完成批而未供处置任务7.81公顷(117.09亩),处置率为25.44%,已完成省自然资源厅下达处置目标任务。2022年我州闲置土地任务基数0.68公顷(10.18亩)。截至2022年底,完成闲置土地处置任务0.51公顷(7.70亩),处置率为75.68%,已超额完成任务。
7.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一是扎实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截至2022年底,全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已完成编制和公示,高质量完成了国土空间规划“三线”划定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划定成果。二是扎实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出台了《怒江州“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工作试点方案》《怒江州2022年村庄规划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全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数177个。现已全部完成全州258个村(社区)规划编制任务及审批,干部参与规划家乡人数达2209人。
8.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情况。一是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印发《怒江州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完成了怒江、澜沧江(怒江段)和高黎贡山确权工作。二是认真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登记工作,制定印发《怒江州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和《怒江州“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5年行动)工作方案》,启动了农村宅基地电子证照发证,完成了易地搬迁安置点登记发证,有序推进“房地一体”登记发证任务。三是全面完成了怒江州国土“三调”工作,全州耕地面积为87.67万亩,林地1744.33万亩。四是按要求完成2022年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州变更调查图斑数18280个,其中,国发图斑13361个,自主提取22109个,国家复核5287个,增减挂钩图斑22个。已全面完成了外业调查举证工作,“二上”成果已报部复核。目前,按部要求配合进行“互联网+举证”工作。
(四)审议意见整改到位
2022年10月21日,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州2021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对报告给予肯定。同时从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强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落实企业国有资产防风险责任、注重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五个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已按要求向州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国有资产报告审议意见整改情况,初步形成了报告、审议、整改全流程闭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发展质量偏低。国有企业总体规模小,发展方式较为粗放,靠资源、靠投入支撑实现增长,盈利能力偏低,对当地财政贡献少、活力不足。二是监管效能仍需提升。以管资本为主的管理体制未完全确立,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需进一步提高。国资国企监管力量薄弱,监管能力不足。企业经营人才严重短缺。缺乏熟悉投融资、现代金融、现代企业方面高层次、高水平专业管理人员。三是债务风险依然较大。历史遗留问题多,企业生产经营、投融资面临诸多困难,存在企业债务风险与政府债务风险相互传递的隐患,短期内难以有效化解。四是管理水平待提高。国有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备、机制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部分企业投资管控不到位,部分企业合规、内控、风控体系发挥作用有限,存在决策程序不完备、关联方管理及交易不规范等问题。五是国资国企党建工作有待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不强,党建弱化虚化。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资产管理配套制度建设亟待加强。仅州本级和泸水市出台了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二是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薄弱,底数不清,部分单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资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日常管理中账实不符等问题未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国有资产盘活效果不明显,未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资产盘活利用和共享共用统筹调剂机制未有效建立,盘活方式单一。四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制度衔接不紧密,存在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之间联系不紧密,未建立有效的单位内控管理机制,制度不健全,与预算结合不紧密,超预算配置办公设备、家具等。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耕地保护任务重、后备资源稀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难度大。二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大,导致全州可开发利用土地较少。三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不及时。各类自然资源调查周期不一致,有的是1年一次,有的3年一次,不能及时掌握自然资源资产情况。四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标准不统一。各类自然资源分头管理,分类标准不统一,如林地与草原、草原与草地、林地与未利用地、水流与湿地等自然资源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重叠,影响统计口径的一致性,亟须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分类标准。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提高国资监管效率,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国资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管理、发展、脱困、改革,实施好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行动。二是着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完善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围绕改善整体现金流状况、提升经营性净现金流,规范企业投资活动,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加强投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三是持续强化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切实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四是切实做好国有企业防风化债工作。制定怒江州国有企业防风化债工作实施方案。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扛起防范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工作。五是切实抓好各类检查问题整改工作。对照省级检查组对国有企业投融资专项治理检查、巡视巡察、粮食购销领域反馈问题,切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工作。
(二)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监管。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水平。健全完善涵盖全生命周期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筑好“防火墙”,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提升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管理职能职责,推动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州、县(市)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等制度,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持续做好办公用房的动态管理工作。统筹、合规保障需求,避免闲置浪费;严格审核办公用房大、中维修项目的实施,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三是全面盘活资产,规范收益管理。真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公物仓管理。鼓励各单位将低效、闲置资产,大型会议(活动)、临时机构配置资产等,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行政事业单位在配置资产时,应首先考虑从公物仓调剂解决,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各类收入管理,规范收支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加大对下督促指导。
(三)提高政治站位,完善规划编制,不断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切实加强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严格用途管制,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等各类活动进行管控和引导,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一张蓝图管到底”。二是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合”和省、州、县(市)之间的“纵向联动”,加快形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全州一盘棋”的有利局面,统筹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怒江州委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五年规划(2022—2026年)》,不断完善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国有资产管理运行情况,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全州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