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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017/12/19 8.2k 阅读 205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7〕12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大力推进安全倡议,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等得到有效落实。

2.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和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冶金、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打非治违”“六打六治”“安全生产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攻坚克难专项行动等重点治理,推动各行业领域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吉龙无主尾矿库进行了治理。

3.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全面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机动车驾驶、危险岗位作业等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规范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作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广泛利用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消防安全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4.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面强化依法监管,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加大安全投入,逐年增加安全工作经费;安全监管部门每年均增置检验检测、执法监管、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等装备设备,配备和使用执法移动终端,基本满足日常安全监管需要,安全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大幅度提高。

5.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提升。加大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扶持力度,依托公安消防部门建设了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部分非煤矿山和高危行业企业建设了应急救援兼职队伍,编制修订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为全州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提供可靠的保障。

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全州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好转, “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已顺利实现,全州安全生产呈现“三个持续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持续下降。2015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3人,比2011年减少3人,下降8 %。二是较大以上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7%和62%。三是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79%,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四项相对指标完成情况:2015年,全州亿元GDP事故死亡率29%,比2011年减少3人,下降5%;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17,比2011年减少3人,下降0.0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06,比2011年下降2.4%。2011年—2015年,怒江州安全生产工作连续5次被省人民政府考核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既要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积极应对新情况、新挑战。

1.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产业布局和结构不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基础设施的短板与不断扩大的生产生活需求之间的矛盾对安全的压力进一步增大。交通、能源等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日趋明显,安全生产保障难度加大。

2.安全监管及技术支撑、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各级安全监管机构技术支撑能力不足,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较低,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依靠行政管制、人盯死守的传统监管方式仍然存在。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等技术支撑机构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需要。

3.安全发展压力依然较大。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对政府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动者对自身安全和职业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以脱贫攻坚、跨越发展来凝聚人心,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云南“三大战略定位”,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推动怒江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努力把怒江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先行区、通缅达印的重要辐射基地,确保如期实现整州脱贫,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闯出一条怒江跨越式发展的路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怒江篇章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的战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抓住依法治安主线,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治理整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我州脱贫攻坚大决战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和保障能力。初步构建安全生产现代化排查治理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本稳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隐患排查整治、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职业病防治取得明显进展,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持续降低,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与2015年末相比,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下降20%,亿元国民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0%,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州、县、乡、村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同管、同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责任、权利边界和监管范围。强化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定期对行业内安全生产形势进行总结研判,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形成监管合力。明确并落实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2.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领导人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实名追溯制度,实现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明确企业必须履行的工作职责、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必须执行的行业标准、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监督帮助企业结合实际量身定制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标准,推动企业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高危行业企业实行安全状况自评估、备案抽检制度。结合实际落实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办法,大力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二)推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7〕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把规划实施工作与《实施意见》提出的6个方面、29项具体措施紧密结合,细化分解《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加强与《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怒江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等规划衔接,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坚持立足当前与长远规划相结合,务求实效。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安,全面提升监管能力

    1.健全大检查长效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完善以企业全面自检自查为基础,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检查、政府综合督察为配套,企业“一企一标准”对标检查机制,企业自查月度申报机制、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机制、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责任落实机制为支撑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采取对标检查、层层签字背书、上网填报检查结果、跟踪督促隐患整改等程序,建立全过程痕迹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等环节的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对本地区重点和高危行业企业、本行业重点企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到100%的全覆盖检查,100%的隐患整改,100%的建立安全检查档案,100%的建立企业“一企一标准”。

    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增强标准约束效力。运用标准化建设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自主创标,通过强化对未达标企业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积极创标,推动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小微企业全面展开标准化达标创建。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新模式,鼓励企业进行标准创新,制定新产品、新工艺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促进安全标准化和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一企一标准”两项标准建设有机融合,建立“以标准化评审标准和行业通用标准为基础,企业自主修改完善,专家技术把关”的企业自查标准形成机制。

    3.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优化执法环境。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法治方式和依法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着力推动县(市)、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健全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纳入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制定安全监管执法手册,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等程序。实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工程,到2020年,各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专题业务培训率均达到100%。

(四)进一步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安全能力

    1.非煤矿山。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为统领,以建设平安、绿色矿山为目标,以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为突破口,以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五化”矿山建设为基本方法,实施矿山转型升级、提升改造,着力解决非煤矿山质量不高和效益不好问题,优化非煤矿产业供给侧结构,提高产业规模效益,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现矿产业的集约、健康发展。实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差异化监管,解决非煤矿山存在的采空区安全隐患突出问题,消除“头顶库”“三边库”等存在的危、险尾矿库,杜绝重特大事故,年平均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5起死亡5人以内,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到“十三五”末,所有中型以上矿山全部建成“五化”矿山,其中:露天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机械二次破碎和机械铲装,推广边坡监测监控技术;地下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采矿、机械化装运、机械化撬毛,推广尾砂(废石、尾矿)充填技术、地压和采空区监测监控技术。所有在生产地下矿山建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所有在运行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系统。所有在生产矿山和运行尾矿库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

    2.危险化学品。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淘汰不合格工艺和设备,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实现“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控制;制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距离不足、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化工企业搬迁、退出、关闭机制和补偿政策;继续打好中缅油气管道等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治理攻坚战,加强油气设施保护管理,推进油气长输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监测。

    3.烟花爆竹。加大对销售含国家违禁药物烟花爆竹产品行为的处罚;治理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科学规划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停止烟花爆竹生产审批。加强部门联合,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4.工贸。强化工贸行业企业涉及金属冶炼、高温熔体储运、煤气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完善非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实施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粉尘防爆等安全技术改造;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冶金企业、涉危涉爆场所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5.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推进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继续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落实各级政府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责任,加大“丘北经验”推广力度,逐步完善农村道路和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完善客货运输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坚决取缔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营转非客运车辆,鼓励推广使用适合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情的高安全性能车型。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改革驾驶人培训考试机制,建立客货运驾驶人职业教育体系。完善非法超载超限车辆联合治理机制,整合交通、公安等部门执法资源,形成治超合力。

    6.消防火灾。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大型批发集贸市场、“城中村”“棚户区”、城区老旧民房和连片村寨、住房改建工业用房集中区域火灾隐患;全面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及传统村落消防安全工作;科学编制实施消防规划,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养老院、幼儿园等脆弱性目标消防安全宣传和服务。

    7.建筑施工。全面建立建筑行业动态监管制度,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条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提高建设工程领域安全自律能力;建立市场准入、市场违规行为查处、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处罚相结合的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专项施工方案;推进施工企业和项目“平安工地”创建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使用先进的隧道(洞)逃生管技术。

    8.特种设备。坚持依法治特、科学监管、多元共治,万台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0.3人以下,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升70%,全面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与节能环保水平。落实各级政府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领导责任,落实必备的执法装备和经费保障,建立健全与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法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纳入相应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防范特种设备群死群伤事故和影响恶劣事件发生。

 (五)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支撑能力

    1.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坚持简政放权与放管服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由单纯简政放权向构架合理的项目安全审查制度转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整合审批项目。简化建设项目审查(备案、审核)和安全许可程序,落实相关审批部门和人员(受委托方)责任,实行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资质“二合一”,建设项目安全和预评价报告“二合一”、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二合一”、安全验收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二合一”。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核查工作,核查比例不低于15%。对小微企业实行简易审查程序,推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承诺制。完善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制度,统一全州安全监管系统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在线审批监管。

    2.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重心下移,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精细化,县(市)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分别筛选确定重点监管的县、乡(镇)、行政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督导。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职责和分级分类监管的要求,明确管辖范围,开展风险分级,确定监管重点、监管周期和监管方式,实行动态监管,并作为编制执法计划的依据。

    3.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依托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信息平台,以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构建完备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大数据,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全面、真实、及时记录诚信和失信等数据信息,实行动态监管。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建设,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兑现安全承诺、生产安全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以及企业负责人、车间、班组和职工个人等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平台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地方政府信用平台的对接,实现与社会信用建设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行职业禁入,对参与并导致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或死亡事故的社会机构实行行业禁入。

    4.推动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行业协会作用,探索在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企业相对集中地区和涉氨制冷、冶炼铸造等专业监管难度较大单位引进安全生产社会化管理机制。有效利用社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资源、专业特长和责任能力,采取公开竞争招标,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为主和组织企业统购联购社会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社会组织中介服务,定期、定点、定向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排查、鉴定评定和指导服务,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的企业进行专家集中会诊,为政府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并作为对企业实施行政执法的依据。对重要环节部位隐患排查、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验收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等提供技术支撑保障。

(六)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发展能力

    1.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开展职业病危害情况全面普查,在矿山、建材、金属冶炼等行业领域实施重点调查,建立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开展普查数据汇总与研究分析,建立普查数据综合应用机制;推进化学物质毒性鉴定和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对职业病危害风险等级高、实际管理状况差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细化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规范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强化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推动职业病高危企业建设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在线监控网络,实时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的使用状况。以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治理为重点,实施矿山开采、金属冶炼等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以及关闭退出等治理行动,开展重点行业有机溶剂危害专项治理。到2020年,职业健康检查10万人新发职业病率下降5%;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劳动者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分别达到85%、80%、90%以上。

    2.强化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与机制建设,完成州、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推进高危企业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州应急救援管理指挥体系,推行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重点建设州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州级行业平台与省应急管理平台以及县(市)平台对接。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加快州级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基地、企业救援队伍和县级政府综合性救援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工业园区、矿产企业开展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全面开展各级应急协调指挥人员及各级救援队伍指战员的培训与演练。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体系,加快资源整合,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基地。完善应急预案与应急平台体系,实施州、县(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到2020年,实现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到100%,州、县(市)应急平台建设全部完成,基本实现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3.强化安全科技支撑。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分年度梳理公布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在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推广;实施以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性能低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为主要目的推先示范工程;推广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技术。完善安全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指挥、统计调度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职业危害监测、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州、县(市)两级安全监管技术支撑机构,推进技术支撑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州、县(市)两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培育发展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安全技术服务作用。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州安全生产信息网络与基础数据库,完善支撑平台,建立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诚信、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专业人才、行政许可、监测检验、应急救援、事故责任追究等信息共建共享,实现安全监管机构与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控信息交换。

    4.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实施安全生产教考分离,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实施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工程,严格实行企业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全面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学校新生入校、企业新员工进厂的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开展群众性安全创建活动,弘扬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文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示范县(市)、示范乡(镇)、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

四、实施五项重点工程

(一)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

1.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工程。实施金属非金属矿山转型升级。采取“达标保留一批、改造升级一批、整合重组一批、淘汰关闭一批”措施,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改造升级、整合重组、关闭退出。“十三五”末,实现全州非煤矿山总数控制在52座以内。大力淘汰关闭在各类保护区、禁止开采区、生态红线区、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矿山,整合一矿多开、矿山间安全距离不足的矿山,着力改造提升符合我州矿产业政策但安全保障能力低的矿山。实施“五化”建设工程,比例由现在“0”基础提高到20%。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和无尾矿山建设。实施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即实施非煤矿山大型采空区、“头顶”尾矿库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建设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工程。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

    1.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组织专家对全州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排查、评估,逐一提出整改意见,实施改造提升一批、搬迁重建一批、关闭退出一批,彻底消除隐患。“十三五”末,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100%安全标准化达标,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创建二级标准化。加大小化工企业的整顿关闭力度,对内外安全距离严重不足的企业实施搬迁。

    2.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对全州涉氨制冷企业再次进行排查清理,在2017年完成集中治理和整改,并全部通过验收。对不具备整改条件、危及公共安全,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企业,将予以关闭或实施搬迁。

(三)以县乡公路隐患整治为重点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1.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按照“消除存量、不添增量、动态排查”方针,对已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治理,突出县乡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重点路段隐患整治,分期、分步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多方筹资,多形式、多方式加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入,推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2017年底前,完成高等级公路、农村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按照全州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规划,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

    2.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监测网。建成以州、县(市)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指挥室)为依托,以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即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为基础,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查询、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接入国家、省防控监测网,基本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

(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按照国家《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置标准》,建设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执法队伍的基础设施与监管执法装备。

    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设1个州级、4个县(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州级非煤矿山、危化、冶金、烟花爆竹应急救援基地的基础设施和装备配备。

    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纵横联网、突出重点、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平战结合、预警预报的原则,综合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通讯技术,加快建设覆盖各级监管部门、用人单位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职业卫生数字化信息管理监控系统。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实行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与政府监督检查并网衔接,并建立健全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分级分类、互联互通、闭环管理。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州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州、县(市)安全培训考核点建设。建设州级、兰坪县安全培训考核点,建设完成考试分中心和考点基础设施和信息平台,形成融入全省的培训考核平台,实现信息平台广泛使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培训资源充分共享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培训机构监管的网络化管理机制。

(五)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重点整治公路事故易发路段和险要路段。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加大对城市交通设施、隧道、桥梁、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的排查治理。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

五、保障措施

(一)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别于2018年底和2020年底前,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结果作为州人民政府考核各级、有关单位绩效的重要依据。

(二)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把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实行逐月通报、及时警示、年度考核制度,督促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事故多发、指标超控的,予以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运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制定公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假报、瞒报和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三)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引导

    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信贷政策。把安全生产纳入民生工程,增加各级财政的引导性投入,对非煤矿山安全技改建设、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给予财政引导性资金支持。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机制,适当扩大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规范使用方向。在依法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金属冶炼与加工、水上运输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单位投保火灾公共责任保险,推动建立社会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监管的机制。支持引导监测监控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建立非煤矿山闭坑和尾矿库闭库安全保证金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委会议事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约谈制度、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完善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程序,建立对执法效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法打击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五)强化安全生产科技人才保障与引领作用

    建立完善州、县(市)两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发展安全生产职业技术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办好技工学校,加快培养高危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

(六)加强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监督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和“12350”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

    附件:安全生产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

安全生产专业名词解释

一、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五落实”:必须落实“党政同责”、安全生产“一岗双责”、

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产报告制度。

“五到位”: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

在省州县乡村五级实现“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政府(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纪检、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三、“六打六治”

    一是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是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三是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是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是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是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四、“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五、烟花爆竹“两关闭”“三严禁”

零售点“两关闭”: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州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零售点“三严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六、安全生产大检查“1+3+5”模式

 “ 1”是指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等环节的责任;

“3”是指“部门专项检查、专家明查暗访、政府综合督察”

三种方式,强化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

“5”是指建立五项配套保障机制,即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机制、“一企业一标准”对标检查机制、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责任落实机制、企业自检自查月度申报机制

七、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

 八、一企一标准

    一个企业结合实际制定一个检查标准。

九、“五化矿山”

    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8号)

 十、安全设施“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一、职业卫生“三同时”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二、“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十三、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指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供水施救、压风自救、通讯联络、紧急避险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国家强制要求全国煤矿及非煤矿地下矿山都必须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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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