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怒江州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7〕11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州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
怒江州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更好地发挥区域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益,促进分工协作机制健康、可持续发展,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81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切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从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着手,以组建医疗联合体为切入点,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重点,以群众得到安全、优质、连续、便捷的医疗服务为目标,建立健全以州县二、三级医疗机构为龙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区域医疗资源的纵向流动,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构建合理就医秩序,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深化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根据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依托二、三级综合医院,一是建立“三个通道”(人员上下流动通道、资源整合共享通道、患者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二是实现“两个下沉”(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二、三级医院普通门诊患者下沉);三是推动“一个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规范、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促进诊疗技术规范化、服务同质化。
到2017年底,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州级公立医院要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至少建成1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全州100%县(市)开展医疗共同体试点(以下简称医共体)工作。每所二级综合医院至少与行政区域内1—2乡(镇)卫生院建成医共体,条件成熟的县(市),可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到2018年底,在全州范围内实现医联体全覆盖,医共体100%覆盖到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以此为载体,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形成较为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
到2020年底,全州范围形成较为完善的医联体。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患者就医感受。
三、基本原则
(一)落实定位功能,强化公益性质。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全州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切实落实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按照疾病轻重缓急程度,确定首诊医院,实行逐级转诊。各牵头公立医疗机构要强化公益性质,以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为导向,不以分割医疗市场为目的;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扩大服务范围,承担带教帮扶等任务,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坚持政府主导,鼓励多元探索。各级政府要强化在规划、服务和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尊重已形成的合作协作或对口支援关系。
(三)突出联合重点,强化内涵建设。医联体内各组成单位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辖区居民需求,提出联合工作重点,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流程优化、信息共享、精细管理等某个或多个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和工作明显提升。
(四)坚持联动协作,积极稳妥推进。以州、县(市)公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纵向联合为主要路径构建医联体,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开设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实行分级诊疗服务。根据合作重点,以点组线,以线促面;先易后难,由浅入深;平稳启动,积极推进,逐步建立紧密合作的运作模式,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四、实施范围
州直公立医疗机构、县(市)公立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参照本工作方案参加医联体;辖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可自愿选择参加医联体。
五、建设模式
(一)组建医疗集团。在州府所在地组建以三级医院为龙头,联合城市内各级医疗机构,以统筹集中设置医学影像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医疗急救中心等为突破口,建立资源共享、分工协作较为紧密的医疗集团管理模式。在医疗集团内形成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等为纽带的合作。确保到2017年底,在州府所在地建立1个医疗集团。鼓励六库地区民营医疗机构加入医疗集团。
(二)组建医共体。在县(市)区域组建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医共体。在《怒江州县级综合医院直管乡镇卫生院实行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打破原有行政区划、编制、财政补偿、职工身份的认识,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综合有利因素,构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共同体,实现医院管理、设备、技术和人才资源共享的目的,提高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率,真正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到2017年底,每个县(市)应由县(市)级综合医院牵头与1—2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共体。到2018年底实现县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所有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组建医共体。县(市)域医共体可整体加入省、州医院组建的医疗集团,原则上只加入1个同级别同类型的医疗集团。
(三)组建专科联盟。根据不同区域医疗机构优势专科资源,以若干医疗机构特色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组建区域间若干专科联盟。2017年在全州辖区内所有州、县(市)医疗机构组建心血管内科、病理科、皮肤科专科联盟,并基本覆盖到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院结合中医特色专科建设,积极开展中医特色专科联盟建设。2018年底,州级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科室要与县市级医院相应科室组建专科联盟,中医医院要建立相应的特色专科联盟,形成以专科技术力量为支撑,以专科协作为纽带,以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为重点的若干特色专科联盟。同时,全州范围内组建的专科联盟和各医院还应积极参与省级医院组建的特色专科联盟,以提升各专科联盟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资源纵向流动,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要完善“县县通”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发挥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县级医院关系,积极利用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开展远程医疗、远程培训等服务。要积极推进远程医疗“乡乡通”建设,到2020年底,实现远程医疗“乡乡通”。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力度,加快补齐医联体发展短板。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办医主体责任,落实公立医院投入保障政策,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
(二)建立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建立州、县(市)、乡(镇)三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院管理、医疗服务等信息平台。实现医联体内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建立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病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充分发挥远程医疗作用,研究制定远程医疗医保支付价格,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完善分工协作机制。一是建立组织管理和协作制度。规范牵头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探索在医院层面成立理事会。二是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建立责任共担和利益分配机制,调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积极性,明确功能定位。三是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在医联体内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到2017年底,确保10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四是科学设置医保报销政策。建立医联体内转诊机制,充分发挥医保的杠杆作用,畅通患者向下转诊通道。
(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实行医共体内医务人员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培养;统筹薪酬分配;统一调配医技资源;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医疗机构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急诊、检验检查等服务能力,注重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院服务能力。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积极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五)建立与医联体相适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结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有关要求,建立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将二、三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情况以及基层诊疗量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居民健康改善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引导二、三级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参与。
七、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人民政府要在2017年12月中旬前要明确推进医联体建设的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医联体建设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文件,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以医联体建设为抓手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医联体建设的指导和监管。按照规定落实财政补助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为医联体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三)加强督察评估。州卫生计生委要指导各县(市)有序推进医联体建设,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调研、专项督察、定期评估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建立医联体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方法,综合评估质量、安全、效率、经济与社会效益等因素,以强基层为重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
(四)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加强对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的宣传,提高社会认可度和支持度,引导群众改变就医观念和习惯,逐步形成有序就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