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政办发〔2017〕12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步伐,实现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一批的目标任务。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以“绿色生态、特色精品、优质高端、健康安全”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畜则畜。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增收脱贫目标,在全州四县(市)重点扶持草果、特色养殖、中药材、蔬菜、砂仁(艳山姜)、核桃、漆树、花椒等8大农业产业。在稳定传统产业的基础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通过提质增效延伸产业链,着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开拓市场,确保农业产业布局合理科学发展,有效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依托怒江特有品种和自然资源,坚持绿色和特色发展理念,找准产业扶贫的切入点,着力加大对怒江特有农业产业培植的投入和研发,将保种扩繁和产品开发、原料生产和基地建设有机结合,积极培育发展比较优势明显的主导产业,打造一批怒江特有的精品和高端生态农产品。
——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政府支持的办法,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间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实现稳定脱贫。
——坚持精准扶贫。将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做到产业选择精准、项目设计精准、支持投向精准、贫困人口受益精准,科学制定精准扶持到户到人的扶贫措施,进一步增强产业扶贫的精准性、有效性。
——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贫困村发展优质、安全、高效、健康农产品,强化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效益。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扶持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州级农业龙头企业100家,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1500个以上,确保每个村至少有一个以上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有项目、有技能、入社全覆盖;初步建成村村有产业、业业有龙头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50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万元以上,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农业产业发展脱贫,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做精做优草果产业。目前,全州草果种植面积达103万亩,种植涉及全州21个乡镇116个村委会,挂果面积达30万亩,2017年产值达3.5亿元以上。今后三年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兼顾其他种植户,实施提质增效50万亩,以福贡、贡山为主,在怒江沿岸次适宜区通过辅助性设施新种植草果10万亩。力争到2020年,怒江草果种植面积达110万亩以上,高稳产草果面积达60万亩以上,年产值达6亿元以上,带动2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大力发展特色养殖业。以生态脆弱区、陡坡地、轮闲地、退耕还林还草地为重点,实施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牧业和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草牧业试点项目,建设草畜基地30万亩,在海拔1800米以下适宜区域推广种植构树10万亩,新增存栏肉牛10万头以上,新增存栏肉羊20万只以上。在龙头企业带动下建设万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3个,千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10个,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小区)20个;大力发展山地土鸡养殖,力争年出栏山地土鸡300万羽以上。结合“怒江花谷”生态建设,大力培育中蜂养殖,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5万户,户均养蜂20箱以上。到2020年发展中蜂养殖30万箱,年产蜂蜜1800吨以上。加快怒江特色畜禽及蜂蜜产品加工开发,创建怒江特色品牌。
(三)大力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紧紧围绕《生物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以秦艽、云木香、重楼、云黄连、滇黄精、续断、桔梗、当归、石斛、五味子、油牡丹、附子、白芨、灵芝等为主的标准化基地和庭院药圃。力争到2020年,新增特色中药材种植面积20万亩,实现产值5亿元以上。
(四)大力发展蔬菜产业。以城镇周边25度坡以下高稳产农田地为重点,建设标准化蔬菜基地1万亩,力争平均蔬菜种植茬数达3茬,实现蔬菜标准化生产面积达3万亩,特色蔬菜生产10万亩,在适宜区培植野生蔬菜保护采摘带50万亩。力争到2020年发展蔬菜种植户500户以上,全州蔬菜年产量达20万吨,产值达3.6亿元,蔬菜自给率达60%以上,外销蔬菜达5万吨以上,蔬菜亩平均效益达2500元以上。
(五)推广发展砂仁产业。以怒江、澜沧江两岸海拔1600米以下生态脆弱区、25度以上坡地、轮闲地、退耕还林地、疏林地重点推广种植砂仁10万亩。
(六)巩固提升核桃产业。到2020年,全州完成核桃提质增效50万亩,产量1.5万吨,产值1.65亿元。增加收益2750万元,受益人数达8.9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数4.3万人。培育扶贫造林专业经济合作组织50个以上。
(七)巩固提升漆树产业。重点扶持一批扶贫造林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建设漆树良种繁育基地2个,优质高效示范基地3万亩,实施漆树提质增效10万亩。到2020年,全州新增漆树种植面积7万亩,实现漆树种植面积40万亩,产量达2475吨,实现产值1238万元以上,培育扶贫造林专业经济合作组织50个以上。
(八)推广发展花椒产业。建设花椒良种繁育基地4个,面积500亩、花椒示范样板林4个。到2020年,全州新增花椒标准化基地建设10万亩,产量达200万公斤。重点扶持花椒种植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州、县(市)要加强涉农资金统筹力度,每年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支持8大农业产业扶贫的比例不能低于30%。每年8月底以前编制完成下一年度农业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争取纳入下一年度财政支持计划。综合运用以奖代补、融资担保、政策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信贷支持产业脱贫机制,加大扶贫再贷款的投放力度,每年各县(市)扶贫再贷款额度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充分发挥金融扶贫的助推作用。
(二)加大产业扶贫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土地、税收、水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同时优先承担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积极引进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和提供就业岗位的龙头企业,围绕高原特色生态农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立足资源禀赋,突出重点产业,做好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物流、包装销售等环节,积极发展体验观光特色农业、休闲农业和农特产品等配套产业,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贫困户”相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三)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依托新时代农民讲习所重要平台,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以生产型、经营性、技能服务型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为重点,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生产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的培训要实现全覆盖,确保有培训意愿的贫困户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创新科技服务机制,建立产业扶贫科技支撑专家库,动员组织州、县(市)、乡(镇)等各级各类农业科技人员,围绕贫困户创业、带动贫困户致富的合作组织和企业技术需求,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一线提供技术服务,建立完善农业科技人员有偿服务“三农”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新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农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四)创新帮扶模式。引导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等参股到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项目,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底分红、滚动发展”方式,抱团入股参与经营决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建立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带动增收责任机制,通过订单采购、委托包干、购买社会化服务等多种新型模式,建立贫困户与市场主体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结关系,使市场主体与扶贫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积极发展产业化联合体,实现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项以上增收致富项目,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五)推进绿色发展。积极发展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进一步加大推广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循环种养和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支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生态种养循环农业发展,发展绿色生态休闲农业,保护农村人居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农业产业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一定的长期性、连续性、公益性和复杂性,按照中央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级成立农业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涉农单位为成员单位。州级层面成立3个专项推进工作组,由副厅级领导但任组长,重点统筹推动草果、砂仁、中蜂养殖三项产业扶贫工作,其他产业扶贫工作由各县(市)负责统筹推动。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由一把手负总责,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推进情况。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加大农业产业扶贫,加快农业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州负总责,县(市)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一把手责任制,确保农业产业扶贫不断取得新进展。各县(市)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加快落实,确保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深入推进。
(三)建立考核制度。将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纳入州、县(市)、乡(镇)三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产业发展效能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目标任务落实到户、到人、到地。
(四)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资金的使用、监督、审核、管理等制度,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管好、用好、用活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杜绝出现挪用、串用、挤占和转移项目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安全、人员安全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宣传发动,利用标语、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媒体等多种手段进行全面、广泛的宣传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经验交流,总结、宣传一批典型,营造勇于追赶、奋力向上的浓厚氛围。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