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丙二级公路
建设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6〕35号
泸水县、福贡县、贡山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沿边公路G219六库至丙中洛改建工程建设进程,实现我州2020年县县通高等级公路的目标,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六丙二级公路建设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娜阿塔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和桂莲 泸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夏斯付 福贡县人民政府县长
和国晓 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 员:贾跃千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褚桂林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兰花 州财政局局长
杨永铸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和贵先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海曙 州林业局局长
刘聪山 州安监局局长
和金华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增红 州公路投资公司总经理
来 琨 怒江供电局局长
和忠林 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总经理
杨四红 中国移动怒江分公司总经理
尹相兵 中国联通怒江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贾跃千兼任,副主任由州交通运输局和金华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
(一)组长
定期向省级相关部门汇报,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全力支持,并组织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政策,定期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职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按期完工。
(二)副组长
根据省人民政府建设项目征迁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的规定,落实筹资方案,出台征迁补偿标准,组织现场协调指挥机构,分解工作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业主提交的相关事项。
(三)州交通运输局
受组长、副组长委托代表州人民政府处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前期、中期、后期的协调服务工作,确保项目业主提交的协调服务事项按期完成;督促业主按行业规定进行施工,确保工期、质量、安全同步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建设相关信息,落实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州国土资源局
协助业主单位完成建设用地的申报审批,用强有力的措施严控红线用地,制止红线内的违规建筑;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永久及临时用地。
(五)州林业局
协助业主单位完成占用林地审批工作,依法及时办理项目林木砍伐手续;协助项目业主按怒江花谷规划做好绿化树种的选择。
(六)州财政局
盘活财源,努力为征地拆迁筹集资金,并确保对资金的有效监督。
(七)州公安局
密切关注沿线建设区域内的社会治安,严厉打击非法抗征、违法索赔和集群闹事的不法行为;协调有关部门,对非法阻工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八)州安监局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生产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降到最低。(九)州公路投资公司
积极协助项目业主完成剩余的审批事项,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前期工作费用审计,并完整移交前期工作的相关档案资料;落实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怒江供电局
地方电力部门应主动配合、积极支持杆线迁移工作;加强服务意识,努力为项目建设提供用电保障。
(十一)中国电信、移动、联通怒江分公司
电信、移动、联通各单位应全力支持地方建设,积极完成所涉杆线的迁移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条件。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