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实施意见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8〕8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
当前,人才的教育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在结构、质量、水平上还不能完全适应,特别是结构性矛盾突出,教育对产业转型升级支撑引领作用还未能充分发挥。深化产教融合,已成为当前推进人才和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迫切任务。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产教融合的认识,加强领导,对应职能职责,聚焦深化产教融合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相关政策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全力推进我州产教融合发展。
二、把握重点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紧扣与就业市场、企业需求、创新创业直接相连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聚焦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发挥企业重要作用这一关键,构建政府、企业、学校协同参与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高质量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扩大就业创业,推进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形成合力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局要会同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加强实施政策跟踪落实和协调,建立健全部门之间、部门与县市之间政策贯彻落实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