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旅游文化宣传和招商推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7〕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5月19日“中国旅游日”期间,我州将在珠海市举办“江海情·全民行”怒江旅游文化宣传与招商推介活动,为高效地开展好此次活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怒江旅游文化宣传和招商推介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纳云德 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张 松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娜阿塔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海曙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胡荣才 州政协副主席、州农业局局长
羊晓刚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和大光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仕全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畔平 州商务局局长
张皓天 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赵文胜 州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和春梅 共青团怒江州委书记
和梅春 州招商合作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旅游发展委员会,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赵文胜兼任,副主任由白丽华兼任。
二、工作分工
(一)旅游宣传推介:州旅游发展委员会负责,准备相关旅游宣传图文、视频资料等,开展怒江旅游宣传和旅游产品推介、旅游开发项目招商。
(二)群众文化展演: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有关文艺团体,与旅游宣传推介一道,开展怒江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展演,展演以群众性文艺表演为主。
(三)农副产品展销:州农业局负责,组织有关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商家,开展农副产品展销及特色农业项目招商。
(四)招商引资:州商务局负责,围绕州四大重点产业准备招商项目资料,开展招商推介和合作洽谈。
(五)社会帮扶力量动员:团州委负责,提出若干适合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项目,在怒江旅游文化宣传与招商推介活动期间开展社会募捐。
三、相关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及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怒江旅游文化宣传与招商推介活动。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提请组长召开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怒江旅游文化宣传与招商推介活动高效有序开展。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