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7〕8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州特色小镇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快特色小镇发展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统领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也是我州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改善民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举措,还是我州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对于推动全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创新、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扎实做好特色小镇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特色小镇创建情况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州丙中洛小镇纳入了全国一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独龙风情小镇、怒江傈僳风情小镇、罗古箐普米风情小镇等3个特色小镇纳入了全省一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福贡知子罗高山旅游小镇、怒江大峡谷悬崖小镇等2个特色小镇纳入了州级特色小镇建设规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级有关要认真研究,精心谋划特色小镇工作思路,特别是各县(市)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精干人员,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州发展改革委要充分发挥州加快特色小镇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指导,强化协调,定期不定期研究解决各县(市)在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州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抓好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的建设特色小镇。
(二)认真统筹协调。各县(市)人民政府务必超前谋划工作,要把丙中洛小镇、独龙风情小镇、怒江傈僳风情小镇、罗古箐普米风情小镇等4个特色小镇的工作重心由申报阶段转入建设阶段,加快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相关报件的申报工作。福贡知子罗高山旅游小镇、怒江大峡谷悬崖小镇两个州级特色小镇要结合实际,高起点、高标准完成前期工作,为动态调整时纳入全省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创造条件,并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三)做好要素保障。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互联互通。特别是各级要素保障部门,一定要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必须沉下身主动衔接,做好要素保障工作。州发展改革委要做好特色小镇的统筹、协调工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做好特色小镇详规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州国土资源局要做好特色小镇土地使用保障工作;州环境保护局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州林业局要做好特色小镇林地征用占用保障工作。
(四)严控目标任务。要严格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基本完成、三年全面完成”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务必确保全国、全省特色小镇按时限要求开工建设,并完成年度投资任务。要认真把握特色小镇3年的有限建设周期,在精准定位、彰显特色、强化产业、实化体制机制创新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主题、突出重点、坚持有限目标的可实现度,实事求是、科学地规划特色小镇的建设范围、规模和具体建设内容,确保创建期3年内可全面完成。
(五)强化督察考核。对6个特小镇的推进工作实行按月督查和按季度考核制度,州政府督察室、州发展改革委稽查办每月要深入实地进行专项督察,并形成督察专报;对工作推进好的,给予表扬,对工作推进缓慢的,给予问责处理。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