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
怒政办函〔2016〕58号
泸水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前期工作计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前期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民航发展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加快怒江六库机场前期工作,确保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一期场区平整工程2016年10月开工建设,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程概况及工作目标
(一)工程概况
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按照土石方量计算,总量为挖方305万方,填方350万方,场内清理草皮土量约11.93万方。一期为场区平整工程,工程量为挖方32万方,填方37万方,场内清理草皮土量约4.47万方,运距约1.5公里。
(二)工作目标
编制完成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可研(代立项)报告、办理工程可研(代立项)报告支撑性文件、可研(代立项)报告批复、招投标工作等事项,实现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一期场区平整工程于10月内开工建设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及计划时限
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批程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可研(代立项)批复和开工等各项工作。
(一) 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可研(代立项)批复
8月29日前,编制完成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可研(代立项)报告。(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州机场办 张家林;配合单位及责任人:怒江六库机场建设指挥部 施江宏)
8月29日前,开展办理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可研(代立项)报告支撑性文件的相关工作。分别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于9月30日前获得州国土资源局的临时用地意见;于10月10日前获得省林业厅的林地占用批复;于9月21日前获得省水利厅的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于9月25日前获得州环保局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泸水县人民政府 和桂莲,州国土资源局 杨永铸,州林业局 李海曙,州水务局 张畔平,州环境保护局 侯新文;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州机场办 张家林)
9月30日前,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可研(代立项)报告。(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州机场办 张家林;配合单位及责任人:怒江六库机场建设指挥部 施江宏)
(二)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一期场区平整工程开工
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一期场区平整工程完成招投标工作,并计划于10月内开工建设;10月15日前完成开工现场各项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怒江六库机场建设指挥部 施江宏;配合单位及责任人:州机场办 张家林)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按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加快工作进度,依法依规扎实做好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各项准备工作。
(二)协调配合、统筹推进。要主动配合,积极协助,完成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各项专业报告的报批工作。怒江六库机场建设指挥部要指定专业人才和专职人员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咨询服务,提高报批文件的质量。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要强化责任意识,将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重点工作任务、责任目标逐项分解到人,层层抓落实,提前谋划并协调处理好前期工作推进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开工前相关准备工作。州机场办要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工作,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州人民政府并组织协调解决,确保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一期场区平整工程如期开工建设。
附件:怒江六库机场工程试验段前期工作责任分解表(右击目标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