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边民
回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6〕52号
泸水县、福贡县、贡山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边民回流工作的领导,解决好“回流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全州边境安全、社会和谐稳定,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怒江州边民回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李红文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汤跃宏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张泽鸿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和桂莲 泸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夏斯付 福贡县人民政府县长
和国晓 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成 员:杨四南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委群众工作局、
州委州政府信访局局长
赵 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和金发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潘文海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袁绍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褚桂林 州公安局副局长
赵振中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文龙 州民政局局长
和颂平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木里夺 州外事侨务办主任
熊汉峰 州扶贫办主任
木云杰 州卫生计生委主任
胡荣才 州农业局局长
李海曙 州林业局局长
杨永铸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志红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普利颜 州民宗委主任
蔡玉光 州教育局局长
李 岚 州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
董郁程 州人民政府督察室副处级督察专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赵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今后,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动递补。
各县和州直有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