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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6/01/18 1.3w 阅读 342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

质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6〕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改善环境质量,最大限度争取生态转移支付补偿资金,用好国家政策,推进全州生态环境建设,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怒江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邹  松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秩权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侯新文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兰花  州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杨俊义  州统计局局长

杨镒光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富泰  州林业局副局长

张劲松  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和福宝  州财政局副局长

             舍付兰  州水务局副局长

杨长茂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瑞君  州农经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协调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劲松兼任,成员从州环境保护局监测科、州财政局预算科抽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对各县上报数据资料和证明材料开展审核工作,出具审核报告,完成上报省级审核考评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