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怒江州财政局认真按照《法治怒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怒江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怒江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全州“八五”普法规划等重点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会议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局党组普法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单位“一把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法治财政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部署财政法治建设工作。二是科学编制规划纲要,健全普法责任机制,深化以案释法制度,根据省、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全面部署全州财政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编制印发了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三是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宪法法律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学习必学内容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将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财政工作职能,统筹推进财政执法、财政普法、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创新普法方式,推进落实“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落实法治主体责任,推进财政工作制度化、法治化
一是积极履行财政资金统筹保障和监管职责,优先保障法治宣传、法治建设相关经费,足额列入部门预算,按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到位,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了我州法治工作的高效开展,为全州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保障。2025年州级政法类资金投入498.72万元,其中行政执法经费投入60万元、普法宣传经费35万元。二是结合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要求,完成怒江州财政局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等清理修订工作,确保各项权力规范有序运行;积极推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约束力。三是持续推进财政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组织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与说明工作;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网络媒体建设,推动各项财政政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部门预算收支绩效管理、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债务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四是持续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怒江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出台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法治审查、公平性竞争审查全覆盖。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论证、法制审查等形式,在重大决策咨询、规范性文件审核、法律文书签署制定等领域实现全过程法律服务,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确保各项决策、政策等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三)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1)推进立法相关工作。一是积极配合完成全州草果产业发展条例立法相关工作,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就“强化政策扶持 ”方面认真梳理立法条款建议,共梳理上报5条立法条款,全部被采纳使用。二是认真做好公文法制审查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同推进,推进发文主体自我审查、聘请第三方法律顾问外部审查、单位法务部门集中审查的工作机制;2025年审查文件12份,其中:公平竞争审查与法制审查11份,法制审查1份;三是开展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对州财政局13份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继续有效类7份、予以修改类2份、宣布失效类4份。
(2)深入开展守法普法工作。一是强化财政法治宣传,按照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坚持把宪法法律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会学习必学内容并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将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财政工作职能,统筹推进财政执法、财政普法、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5年开展“宪法进社区”活动1次,到丙舍坝团结社区集中宣传非法集资、减税降费和妇女儿童权益法1次,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项普法、“5.15、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民法典集中宣传月宣传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法1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25次,主题党日集体学法15次,组织单位行政执法人员20人参加2025年度全州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二是依托“以财说法”活动平台,探索和尝试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努力把财政法治建设推上快车道,统筹制定了2025年怒江州财政系统“以财说法”活动计划,州级3个科室和3个县(市)财政局轮值组织实施,开展6期“以财说法”活动,活动取得较好成效。三是丰富普法方式,根据州委宣传部5部门《关于组织参加“砥砺四十·法润云岭”暨云南省第五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的通知》要求,拍摄完成并上报了《滇西游记之“八十二难”——新会计法的考验》普法微电影作品,作品就以唐僧师徒取到真经后面临如何报账这一难题为故事线索,将新会计法关于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诚信要求、处罚标准等重要规定贯穿其中,把有趣的情节设计和严肃的法律条文巧妙融合,并体现地方特色。
(3)规范开展执法工作。一是结合财政“权责清单”执法事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4类9项),认真梳理2025年财政执法事项,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报送要求,梳理报送了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联合检查”两个行政检查任务;2025年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确认事项,开展行政检查2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开展行政裁决1项,受理2起政府采购投诉;财政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情况。二是强化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换发全国统一样式的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全州财政在职在编实有干部228人,取得行政执法证145人,持证比例63.6%。其中,州本级实有干部60人,持证50人,持证比例83.33%。三是完善执法机制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先后印发了《怒江州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怒江州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怒江州财政局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怒江州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怒江州财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后评估制度》、《怒江州财政局行政裁决制度(试行)》《怒江州财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执法主体、工作职责,按法定程序启动实施执法行为、制发执法文书、开展执法、归档案卷,确保财政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云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云南省财政厅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清单”》《云南省财政厅行政许可裁量权基准》和《云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程序,做到处罚公开公正、过罚相当、教育优先;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将裁量情节作为行政处罚主要事实之一进行认定,在调查取证和对裁量情节、幅度进行讨论后严格执行裁量标准。
(四)工作特色亮点及创新做法
特色亮点一:探索和尝试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提速提质提效。2025年州财政局依托“以财说法”活动平台,努力把财政法治建设推上快车道,统筹制定了2025年怒江州财政系统“以财说法”活动计划,州级3个科室和3个县(市)财政局轮值组织实施。开展了6期“以财说法”活动,其中:第1期“以财说法”活动“一场漫长的诉讼—关于福贡县某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及行政撤销案例的思考”情景模拟和案例讲解;第2期“以财说法”活动“会言会语”—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访谈活动;第3期“以财说法”活动“阳光下的预算”—聚焦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通过情景剧演绎和现场问答方式,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核心条款的理解与应用;第4期“以财说法”活动“政府采购科的一天”—围绕政府采购科工作人员一天的工作内容,通过情景剧演绎和现场问答方式,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核心条款的理解与应用;第5期“以财说法”活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出资公司解读”,重点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章“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10条法律条文进行辅导;第6期“以财说法”活动“买 买 买”—聚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通过脱口秀融合相声形式,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核心条款的理解与应用。通过丰富多样化的学习活动和互动交流,激发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提升整个财政队伍的法治素养,为全州财政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关经验借鉴,促进财政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减少法律风险。
特色亮点二:丰富财政普法特色,拍聂制作《滇西游记之“八十二难”——新会计法的考验》普法微电影作品。根据州委宣传部5部门《关于组织参加“砥砺四十·法润云岭”暨云南省第五届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的通知》要求,拍摄完成并上报了《滇西游记之“八十二难”——新会计法的考验》普法微电影作品,作品就以唐僧师徒取到真经后面临如何报账这一难题为故事线索,将新会计法关于会计信息质量、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诚信要求、处罚标准等重要规定贯穿其中,把有趣的情节设计和严肃的法律条文巧妙融合,体现财政普法特色。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2025年,州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不足:一是在实践工作中运用法治思想的能力存在不足;二是法治学习和宣传的方式比较单一、力度和持续性不足;三是对行政执法的规范性要求的认识还存在薄弱环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党内法规、财政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怒江财政法治建设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提升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加大守法普法工作力度。持续加快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速提质提效试点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不断提升全州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部署要求,将“法治赋能”融入到财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三)强化财政法规执行的监督管理。立足于财政部门的职能职责,结合财政“八五”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引导财政干部职工在履行财政监督职能的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执法程序规范、监督管理规范,从而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怒江州财政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