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现将州政务服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州政务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和两中心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始终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政务服务具体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总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落实乡镇(街道)、产业园区赋权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结合全州实际牵头组织开展《怒江州行政许可事项(2025年版)》的调整梳理工作。共对46项行政许可作出新的调整,其中(新增1项、规范许可事项名称3项、取消实施许可事项8项、调整实施机关2项、调整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32项)。
2.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编办、省政务服务局工作要求,持续做好云南怒江产业园赋权工作基本情况摸底、承接事项数量、协议签订、事项实施情况等上报工作;将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赋权相关工作移交州委编办。
3.履行持续规范治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牵头单位职能,持续推进规范整治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切实解决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二)编制完成州、县(市)、乡(镇、街道)三级权责清单,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根据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有关要求,及时开展部门权责清单调整梳理工作,做到公布的权责清单与全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基本一致。截至目前,我局共对州级31个部门5类行政职权共289项进行调整,其中行政给付17项、行政确认94项、行政奖励19项、行政裁决10项、其他行政职权149项),同步梳理出与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1427项和追责情形1553项。
(三)聚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纵深突破。结合州、泸水市政务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实际,打造怒江州首个“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实现州、市两级事项全面进驻,设置分领域综窗和综合服务窗口,构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全程代办、全域帮办”的无偿帮办代办新模式。泸水市、福贡县将“带押过户”纳入重点事项,办理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跑动次数从3次减至1次。全年承接发布相关事项50项,办理业务50.3万余件,群众满意度98%以上。
2.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怒江州州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2025年版)》,共梳理州级相关部门非进驻州级政务服务中心事项65项;组织各部门梳理完善事项6213余项,要素完整率100%;建立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确保线上线下事项保持一致。2025年全州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各类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90.35万件,办 结率100%;州政务服务中心受理18.24万件,办结率100%,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办件43件,受理率100%。
3.窗口管理提质增效。制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规范》,开展业务培训12次、覆盖500余人次,培训内容涵盖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沟通技巧;推行“月通报、季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绩效、评先评优挂钩。设置文明监督岗、投诉举报热线和意见箱;深入推进“好差评”工作,完善“评价-整改-反馈-监督”闭环体系,2025年好评率99.98%,差评整改率100%,2025年窗口服务满意度达99.5%,未发生重大服务投诉事件。《怒江州推行“政务服务+金融”模式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入选省政府办公厅编印的《云南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典型经验汇编(二)》。
(四)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汇聚民众意见功能,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制机制
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基层呼声的“听诊器”“传声筒”“助推器”作用,积极配合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纪委、州创卫办、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环保局等部门,定期梳理报送政府违约失信投诉处置情况、食品安全案例情况、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办件数据分析报告、殡葬领域问题线索、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生态环境督查问题线索,全力助推优化怒江营商环境、食品安全监测、泸水创卫、殡葬领域改革、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生态环境督查等工作提质增效。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采取了有力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在落实权责清单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与其他州市相比还较为滞后。二是政务服务水平良莠不齐,法治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离法治化营商环境还有一定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实普法教育。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公职人员旁听庭审等学法制度,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二)严格执行《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本级《清单》不得超出上级清单范围,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对《清单》内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对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监管。对《清单》内许可事项制定并公布统一、简明易行、科学合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要依托清单明确监管重点,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依法依规重点监管。
(三)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按照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要求,结合怒江实际,进一步进行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适老化、便捷化、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全省“一网通办”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要求,聚焦数据共享、系统融通,推进实现业务流程一窗办理、办事通App集成办理、一网流转、一端制证出件,提高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对政务服务数据“管运一体”能力、各部门业务协同能力和办事数据共享复用能力。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