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 年“9·18”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

2022/09/15 6.8k 阅读 278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了解和熟悉防空防灾警报信号,检验防空防灾警报设施技术性能和预警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州人民政府定于2022年9月18日组织开展全州城市规划区内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2年9月18日(星期日)10:00—10:15,主要演习4个警种。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04—10:07为空袭警报;10:08—10:11为灾情警报;10:12—10:15为解除警报。

二、试鸣信号

(一)预先警报。在发现敌方对我方有攻击预兆时鸣放,要求市民开始疏散,鸣放方式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二)空袭警报。在发现敌方将要攻击时鸣放,鸣放方式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

(三)灾情警报。在发现特大灾情需要警报时鸣放,鸣放方式为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

(四)解除警报。在空袭或战情暂时缓解时鸣放,鸣放方式为连续鸣响3分钟。

三、有关事项

(一)请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工作。

(二)请怒江传媒中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按有关规定在试鸣前5 日将此次防空警报试鸣向全社会公告。

(三)请各通信公司于2022年9月18日前向网内通信用户发送警报试鸣文字信息。

(四)防空警报试鸣是依法规范防空警报设施管理,检验人民防空预警能力的重要措施,也是在和平环境下强化广大市民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的重要手段,届时全州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防空警报将按时鸣响,请市民在进一步熟悉掌握防空防灾警报信号的基础上,保持平稳心态,维持正常社会秩序。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