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10月1日起,调整全州各县(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泸水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时;兰坪、福贡、贡山三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时。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补偿劳动者特殊或者额外劳动者消耗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福利待遇和用人单位通过伙食补贴、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该标准适用于我州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基金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此标准执行。
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将更好发挥其保障功能,让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能够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相关文件: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