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14年免费教育实施细则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7〕3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州14年免费教育实施细则》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怒江州14年免费教育实施细则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云教财〔2016〕110号)和《云南省加强教育精准扶贫行动计划》(云贫开发〔2016〕4号),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怒江州14年免费教育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施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14年免费教育(学前2年、义务教育9年、高中3年),切实提高各阶段教育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杜绝因贫辍学现象。努力实现到2020年,怒江州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的目标,实施教育培养十万人工程,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怒江州到2020年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时间
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学前教育:全州所有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大班(含农村附设幼儿园学前班)和中班在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从2017年起,复读的大班幼儿不再享受免费教育。
义务教育:义务教育阶段9年继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
普通高中教育:全州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经正式录取的具有怒江州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标准免除住宿费,按照当年教科书实际价格的平均数免除教科书费。从2017年起,复读的高三学生不再享受免费教育。
学前2年和普通高中3年的免费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三、适度补助生活费
对学前教育2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对义务教育九年的农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800元的标准给予营养餐补助,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小学、初中在校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和125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对普通高中3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学前2年和普通高中3年的生活费补助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四、认真实施好14年免费教育,加快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实施好14年免费教育,对提高我州人口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加快我州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抓住机遇,落实好14年免费教育各项工作措施。
(一)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打造学前教育工作亮点,补齐学前教育发展短板,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增加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推进“一乡一公办”建设,实施“一村一幼”工程。采用增加编制和招募志愿者等方式,配齐学前教育教师和保教人员。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力争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确保14年免费教育中学前教育2年免费教育做到“广覆盖”。
(二)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学区制改革、薄弱学校质量提升等工程;建立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控辍保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把留守、流动、孤残、贫困家庭儿童作为“控辍保学”的工作重点,杜绝因贫辍学现象的发生,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学业,到2020年,努力实现彻底消除大班额,全州4个县(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目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0%的目标。
(三)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通过实施14年免费教育及中职相关补助政策,调整高中阶段学校布局、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促进普通高中内涵特色化发展,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逐年增加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量,到2020年,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的目标,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实施14年免费教育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对于减轻群众教育负担、加强“控辍保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实施好14年免费教育,州级成立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州教育局和州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怒江州14年免费教育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切实将14年免费教育这项惠民工程抓紧抓好抓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切实将14年免费教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县(市)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生学籍系统的管理,要于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做好调研,认真统计学前2年、普通高中3年的在校(园班)学生数并按时上报州教育局;各县(市)扶贫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做好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的统计工作并将贫困学生数及时上报州扶贫办和州教育局。州教育局、州财政局要做好在校学生数以及贫困家庭学生数的核实汇总以及免补经费的测算等工作,并将当年14年免费教育覆盖学生数和所需经费及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保数据准确。各级教育部门要根据学生人数变动情况和14年免费教育发展的需要,在教育总编制内,对所辖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师编制进行动态管理,统筹调剂,使教师编制在县域内合理流动,各级编制部门根据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后的情况,核定其余不足的教师编制,确保14年免费教育顺利实施。
(三)强化资金保障及监管。14年免费教育免补经费由省级财政下达,州、县(市)级教育部门要建立真实准确的各阶段学生学籍系统,在财政部门的监管下,及时足额下拨相关经费,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千家万户,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14年免费教育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州人民政府督察室、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我州14年免费教育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县(市)也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定期上报制度,确保各项措施及工作目标落实到位。
(五)加强舆论宣传。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怒江报社等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加大对14年免费教育、教育精准扶贫等政策的宣传;各级教育部门要整合资源,做好教育法律法规、14年免费教育、学生资助等相关教育惠民政策的宣传;各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以及家长宣传以14年免费教育为主的教育惠民政策、“控辍保学”政策措施等。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传,使14年免费教育等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边远贫困山区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教育、人人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