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兑现2014年度
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去冬今春,全州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省林业厅的有力指导下,各级、有关部门及全州森林防火广大战线干部职工团结奋战,战胜了冬干春旱等极端天气给森林防灭火工作带来的严峻挑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火情火灾的发生和灾害造成的损失。去冬今春,全州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7起,较大森林火灾10起,受害率0.18‰,实现了无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目标,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为保护森林资源、推进“森林云南”怒江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怒江州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2011-2015年)》的规定和考核办法要求,州人民政府委托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各县自检自查基础上,对各县2014年度执行责任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评。为兑现奖惩,严肃纪律,推动工作,依据检查考评结果,州人民政府决定兑现2014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
各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重视森林防火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继续发扬成绩,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中,超前谋划,精心部署,积极应对,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和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不断把我州森林防火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为推动“森林云南”怒江建设、争做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名单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11月11日
附件
2014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名单
兰坪县 一等奖 奖金2万元;
福贡县 一等奖 奖金2万元;
贡山县 二等奖 奖金1.5万元
泸水县 三等奖 奖金1万元;
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及有关人员 奖金2万元;
合计 奖金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