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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8/12/25 1.4w 阅读 106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怒政办发〔2018〕8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云政办发〔2018〕59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我州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有关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遵循医疗卫生服务和临床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全面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建立健全全科医学服务体系,强化落实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全州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力争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到2030年,在2020年基础上再培养全科医生,力争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怒江建设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全科医生培养

1.深化全科医生医学继续教育培养机制改革。依托医学院校全科医学、全科医生教育体系改革、建设,科学编制辖区内全科医生需求规划,按年度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积极与医学院校联系,争取面向怒江招生倾斜政策,在每年度医学院校招生人员中,给予怒江一定的全科医学专业医学生指标。

加强州、县市两级综合医院医教科研综合能力提升,在现有怒江州人民医院、兰坪县中医医院2个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基础上,怒江州人民医院创建三甲成功后,建设成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努力把怒江州中医医院建设成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其他县级综合医院建设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不断提升完善州内全科医生(中医全科医生)临床培训体系建设。面向全科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临床见习实习,着力培养全科医生(中医全科医生)、提升临床带教师资力量,承担全科医生临床培训教学任务。(州教育局牵头;州卫生计生委配合)

2.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农村定向医学生毕业后,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入学前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要求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需求,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配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聘用工作。(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3.建立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大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力度,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专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0年,全州所有新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医生,须接受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单位委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约定培训期间待遇、培训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等事项。(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州教育局、财政局配合)

4.巩固完善全科继续医学教育。按照省级制定的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指南,大力发展远程继续教育,普及全科适宜技术,实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全覆盖。加强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县级综合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作用。建立全科医生定期培训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每5年进修培训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6个月;乡村医生每3年进修学习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加强全科医生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全科基本知识技能培训和双向培养工作,实现乡村全科医生能中会西或能西会中。

继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成人高校专科学历教育。到2020年,力争全州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及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执业(助理)医师全部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时间、待遇上予以支持。(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5.加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对现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执业(助理)医师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完成省级下达指标任务。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州教育局、财政局配合)

(二)建立健全全科医学服务体系

1.加强医疗机构全科医学科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认定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应在2018年底前申请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其中开设床位的应设置全科医疗床位,开展全科诊疗服务。州、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省级制定的全科医学科设置标准和诊疗规范,督促落实全科医学科设置工作。(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开办全科诊所,提供全科诊疗服务,全科诊所设置不受区域卫生规划限制。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与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医保定点申报、全科医生实践基地认定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给予适当的财政补助。(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3.加强县域内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2018年,加快推动县域内紧密型医疗共同体建设,并基本覆盖到行政区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之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发展的共同体,完善医疗共同体内部管理措施和考核机制,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州卫生计生委负责)

4.强化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对取得全科医学中、高级职称,或经省卫生计生委认可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且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人员,应当将其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或在原执业范围上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加注后,基层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不超过3个专业(其中1个应是全科医学专业);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师注册的执业范围不超过2个专业(其中1个应是全科医学专业),允许其提供全科医疗服务。各县市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执业注册率应不低于95%,注册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考核指标。各县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督促做好全科医生的执业注册。(州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落实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1.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按照“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向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全科医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在绩效工资中单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不低于县级内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主要用于对签约责任医生经考核认定提供有效服务的报酬,不纳入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对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开展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管理,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在核定的机构编制数额内,统筹分配、调整、使用县域内医疗卫生人员机构编制。人员编制优先保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的配备。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可采取直接面试或考察的方式招聘。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可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乡村医生,可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落实工资等有关待遇。

全科医生参加州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时,应统筹安排一定数量岗位,采取定向的方式招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5年的全科医生。

放宽职称晋升学历和资历条件。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全科医生,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通过考试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全科医生,符合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学历和资历条件的,可以申报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时,不再把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申报和参评的必备条件,着重考查临床工作能力(病案分析或专题技术报告)、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职称晋升政策进一步向边疆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对长期扎根边疆民族地区、贫困县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临床工作能力、签约居民数量多、接诊量大、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全科医生,可不受学历限制,破格晋升高级职称。经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连续工作满10年的,经州级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考核认定,直接评为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享受相应待遇。(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4.继续推进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覆盖所有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鼓励各县市结合实际实施本辖区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对服务期满的特岗全科医生,可直接聘用为所服务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人员;对其中特别优秀的人员,可采取直接面试或考察的方式定向招聘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5.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的全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以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云岭名医等评选中,向基层全科医生倾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全科医生表彰奖励。(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明确任务分工。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做好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有关工作,重点做好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全科继续医学教育和执业管理;州教育局做好全科医生学历教育培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落实全科医生职称管理、招聘、工资待遇、医疗保险等支持政策;州财政局加大全科医生队伍建设补助力度;州编办做好编制管理工作;各县市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不断完善医保支付和利益调控机制,促进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其居民健康管理和医保控费的“守门人”作用。鼓励各统筹地区对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实行按人头打包付费,对实行按人头打包付费的医疗联合体(医疗共同体),按照“超支自付、结余留用”的原则,由牵头医院分类管理、全程负责相应打包付费人群的医疗服务、医疗保障服务和费用支付结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州卫生计生委配合)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落实投入责任,采取政府投入、单位自筹、社会支持等多渠道筹资方式,加大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的支持力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调整专项资金结构用于全科人才资源开发。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把业务总收入的2%—5%用于全科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州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督导评估。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目标管理,围绕培养与激励关键环节狠抓政策培训和制度落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挖掘一批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改革创新典型示范单位。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解读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全科医生成长成才典型事例和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增进医学生、医务人员、医学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公众对全科医生的了解,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全科医生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州卫生计生委牵头;州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怒政办发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