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20年大春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2020年是我州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实现“怒江2020”新目标的关键之年。当前正处于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关键阶段,也是加强小春管理开展大春生产的关键时期。为努力实现“三农”年度发展目标任务,稳步推进“绿色食品牌”“峡谷特色农业”“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生态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巩固脱贫攻坚已有成果,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持续增收以及着力补齐“三农短板”。结合实际,现将2020年我州大春农业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标对表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强化举措、狠抓落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农业发展基础设施短板,强化行政首长粮食安全负责制和“米袋子”“菜篮子”县市长负责制,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确保怒江2020阶段目标实现。
二、工作目标
全州计划完成农作物播种面积86.16万亩(比上年增3.5%)。计划大春粮食作物播种面积61.16万亩(比上年增0.345%),产量12.78万吨(比上年增0.95%)。其中:水稻6.1万亩、产量2.58万吨,玉米16万亩、产量4.8万吨,薯类12万亩,产量(折粮)2.6万吨,豆类16.65万亩、产量1.51万吨,其他杂粮10.4万亩、产量1.29万吨;计划大春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5万亩、产值5亿元。其中:蔬菜10万亩、产值1.5亿元,水果5万亩、产值1.5亿元,粮改饲及其他10万亩、产值2亿元。
三、工作重点
(一)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围绕全州粮食生产稳定供给目标,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责任,加快1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工作成果运用。实施“良种推广、科技增粮、绿色增效”三大工程,提高粮食单产, 切实保障粮食播种面积,以增加绿色优质谷物有效供给为目标,推进优质品种连片种植。一是突出重点,稳定面积。面积是产量的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分解种植任务,抓好面积落实,及早把粮食播种面积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户,确保全年大春作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1.16万亩以上。二是盘活土地,应种尽种。针对我州搬迁群众多,人地分开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易地搬迁户、长期外出户、老弱病残户等耕地的流转、转包、租赁、助耕、委托代耕等,在优先满足“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生态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行动示范用地的条件下,应种尽种、不撂荒田地。三是调整结构,提质增效。针对我州玉米等高杆作物种植经济效益较低、抗风险能力差、水土流失大的实际,按照种植结构调整的要求,在干线公路沿线及可视范围不再种植玉米等高杆作物,着力调减玉米等高杆作物种植面积,种植面积总体控制在16万亩以内,以经济农业为主线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
(二)优化种植结构。继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运用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加强休耕轮作、改善农田水利、配套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产业基地建设和土地生产经营水平。一是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要加强田间管理、农业科技应用推广、病虫害防止,提高单产亩产,在确保小春保产稳产的条件下,增加绿色优质米有效供给为目标,推进优质稻品种连片种植,建立优质稻米初加工原料基地,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要加强技术培训指导服务,协调良种及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环节配套服务,鼓励和引导农户种植蔬菜、杂粮、牧草等,实现种花养蜂、种草养畜、种菜自给、种树增收的目标。二是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依托“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生态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行动,加快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重点突出“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进行种植结构优化。泸水市低海拔区域要重点发展柑橘、香橼、芒果、咖啡等特色水果和绿色香料,高海拔温冷区域要以发展猕猴桃、苹果等特色温带水果、中药材等种植为主;福贡、贡山两县江西区域要以草果和林下中药材为主,江东区域要大力发展高山茶叶、油茶、甜龙竹;兰坪县澜沧江沿线要以芒果、枇杷、石榴等热带、亚热带水果和绿色香料为主,高寒冷凉区域要大力发展车厘子等浆果种植。同时,要按照“稳粮、优经、扩饲”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三元种植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山区、半山区积极发展优质杂粮,提高山地种植业效益。三是大力发展经济作物。要优化品种和区域布局,进一步扩大绿色香料、蔬菜、中药材、经济林果等高效特色优势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培育壮大食用菌、木本蔬菜、热区果蔬等新兴农业产业,以满足市场供给需求,确保农民增收。四是开展青贮饲料作物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示范推广。依托养殖厂、专业养殖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创新社会化服务方式,提高生产组织化程度。探索“主体+基地+农户”“主体+基地”“主体+农民”经营模式,推动多元主体参与。五是巩固提升退耕还林还草成果。要严格执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结合“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生态建设巩固脱贫成果行动,25度以上陡坡耕地应退尽退,15-25 度坡耕地能退则退,积极推行林下套种豆类、药材、饲草等作物,发展林下经济,禁止在退耕还林还草地内套种玉米等高秆作物。
(三)推广应用技术。依靠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推广科技增粮技术,切实把粮食生产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扎扎实实做牢各项增粮措施。一是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样板辐射带动作用,扎实抓好连片连块示范样板面积落实、科技人员责任落实、技术跟进服务三个落实,原则要求全州每一个乡镇有一块相对集中联片面积不低于500亩的“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生态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行动示范样板田(林),确保增收科技措施实施规模、水平和示范带动效应用新突破。二是加强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大力实施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示范工程、特色高效经作提质增效技术,节水灌溉技术、新型农机具耕作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推广应用。计划大春良种推广47万亩,良种覆盖率达54.55%;科技措施推广面积80万亩,科技推广覆盖率达92.85%,其中,粮油高产高效创建13万亩、特色经作高产栽培标准化创建5万亩、作物间套作技术推广15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7万亩、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10 万亩、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技术推广15万亩。三是积极推进粮改饲技术及其他(含青饲料)推广应用5万亩,扩大青贮饲料、紫花苜蓿等饲草作物种植规模,逐步实现种养业协调发展。四是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绿色防控示范推广。建立健全病虫害监测预警机制,重点加强对稻飞虱、水稻螟虫、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玉米螟虫、粘虫、草果舞毒蛾等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防控,及时发布监测预警预报,加强灯光诱杀和性信息素、生物防治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推广,引导群众科学防治,及时组织统防统治,力争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 4%以下。
(四)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拓展市场和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要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结合农业生产节令适时开展农资打资专项行动、除草剂等农药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严格杜绝劣种、劣药、劣肥流入农业生产环节;以打造“绿色食品牌”,加快农产品质量“三品一标”认证步伐,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品牌推选、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加强除草剂等农药监管,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条件下,积极出台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违法销售、使用除草剂专项整治执法力度,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加快划定重点水源、重要农产品生产、中药材生产、食用菌生产区域,在这些区域内全面禁用农药、化肥,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制定农药、化肥年度减量增效方案,力争 2020年亩农药施用量在 2019年基础上递减3%,化肥亩施肥强度递减2%,保持农药、化肥“负”增长。制定主要农产品绿色化生产主推技术,加快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大力实施病虫害绿色防控、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绿色生产技术,开展土肥水增效技术集成核心示范区建设,提高蔬菜、香料、水果等农产品品质。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加快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五)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充分应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综合应用财政、信贷、招商等措施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要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结合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积极引导农村土地以租赁、转包、入股等方式,积极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逐步实现农业生产适度规模经营,通过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生产,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益。针对当前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用工难、用工贵的问题,组织当地农民和返乡人员就近就地参与农业生产。鼓励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对带动社会效益好(尤其是建档立卡户)、覆盖面大、经济效益凸显的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将予以重点扶持和支持,有效化解因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导致的种田劳动者素质下降、种植效益递减和耕地撂荒等问题。
(六)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如期完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提高防汛抗旱能力,加大农业节水力度,抓紧启动和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怒江不缺水,但缺农业灌溉用水,要补齐农业生产用水短板,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新修和改造提升一批骨干水源、骨干水利、田间沟渠和节水设施,全力加快弥勒坝等重点水源建设,全力提升上江、通甸、金顶等主要灌区水利灌溉设施,着力提升改造怒江、澜沧江流域主要水稻生产区一批骨干水利,着力推进“旱改水”工程设施,确保“米袋子”供给。要严格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建设,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主要范围,按照“五统一”的要求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技、管、电等八个方面,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地力提升和高效节水灌溉,因地制宜开展农田基本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耕地质量。
(七)统筹年度农业工作两个重点。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各级农业产业精准扶贫方案,围绕2020年产业扶贫目标任务,把大春生产与产业精准扶贫紧密结合起来,以高效特色经济作物、经济林果、中药材等为重点,优化农业结构调整,统筹谋划“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涉农工作任务,确保大春生产播种面积任务完成,粮食总产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并坚决完成“治伤疤、保生态、防返贫”生态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行动年度10万亩年度目标任务,努力做好易地搬迁后半篇文章。要提高产业扶贫和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利益联结全覆盖,提高农业产业收益,巩固上年脱贫效果,强化大春农业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支撑,确保完成产业扶贫目标任务。
(八)强化农业科技培训。要结合大春农业科技措施推广和农业产业扶贫实际,围绕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组织各级农业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种施法,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技培训工作,快捷有效地将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传授给农民,提高其科学种植、管理、防控、销售技能,积极引导合作社组织农民参与线上线下农产品销售,链接各类农业市场。进一步密切专家、农技人员与广大农户的对接互动,形成广泛参与、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大培训格局。
(九)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建设。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支持和省级财政的专项支持,启动怒江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要积极对接电力部门,出台怒江州农村建设保鲜仓储设施用电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管理制度,降低仓储成本。要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统筹规划、东西布局和标准制定,支持县市培养发展骨干冷链物流企业,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产地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对标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按照“关键季节抓粮食,一年四季抓特色”的思路,切实增强抓好大春生产的主动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解决好大春生产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各县市要统筹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切实加大大春生产的投入,确保高质量完成大春生产任务。抓好农产品销售服务,积极对接和广泛拓展销售市场,推进“互联网+农业”,防止农产品积压、滞销。
(二)抓实春耕备耕。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春耕备耕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两不误,为全年农业生产打好基础。一是要层层分解大春生产目标任务,及早抓好面积落实,把种植面积落实到村组、到农户、到地块,特别是要优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地块面积落实。二是要立足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对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供需监测,主动对接农资供应部门,做好产销对接和余缺调剂工作。要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供销等部门,加强农资市场源头管控,严格市场经常主体准入,净化农资经营市场,确保广大农民买到“放心种、放心肥、放心药”。三是严禁未经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路阻断交通的行为,打通运输梗阻,确保春耕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膜等农资运输畅通。供销、农业、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保障农用物资及时就位。四是要及时谋划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严加防范和打击春耕大忙时节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哄抬农资价格等不法行为,尤其要控制农资价格在春耕使用高峰期过度上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五是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各项扶农惠农政策措施,各级财政、农业部门要及时下达支农项目资金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惠农补贴资金,确保不误农时。六是加快春季农田建设工作,全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灌溉沟渠清淤疏通,检修维护设施设备,做到旱能灌、涝能排,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七是要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做好农机具保养、调试和检修,保持机具良好状态,切实服务好春耕备耕工作。
(三)科学防灾减灾。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的思想,充分利用蓄水充足的有利条件,立足最佳节令完成大春栽种任务,合理安排好育秧、育苗时间,为大春作物增产增收打好基础。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系、沟通和信息交流,密切关注重要农业生产阶段的气候变化,及时会商水情、灾情,评估灾情影响,适时发布灾情预报,更好地指导农民科学防灾减灾。要超前做好应对旱灾、水灾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为重点的各种农业自然灾害的物资、队伍、技术等方面的准备,及时指导做好各种灾后农业生产的自救恢复工作,努力将各种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各级农业、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要认真抓好种植业保险工作,为农业灾后生产恢复和减小农民因灾损失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 怒江州2020年大春生产计划表
2. 怒江州2020年大春生产重点科技推广项目表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