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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2/04 1.6w 阅读 422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怒江州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7〕1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州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府效能,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为目标,以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式为手段,以完善政务服务体系为主线,创新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模式,加快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为全州决战深度贫困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

到2020年底,全面建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新型政务服务平台,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工作格局。

 ——政务服务体系统一规范。推进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州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基本完善,法制化进程稳步推进,基层服务内容与方式得到进一步拓展,投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放管服”改革稳步推进。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落地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优化政务服务供给,解决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进一步激发社会和市场活力。

——政务公开呈现新常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的及时性和覆盖面显著扩大,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公开渠道和服务模式呈现多样化,政民互动机制持续运转,

形成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政务公开新常态。

——“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序推进。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行政审批手段和公共服务方式,不断简化办事流程,促进网上政务服务运行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监督有力。

三、主要任务

(一)转变职能,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体制机制。(1)建立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规范权力运作,建立审批、监管相对分离、互相协调的新机制,推进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整建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向服务窗口充分授权,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积极探索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制。(2)优化运行模式。健全完善首问首办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推行上门办理、网络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并联审批等服务,实施窗口办事流程标准化,规范窗口人员服务行为;建立窗口部门领导带班制,完善窗口考评制,提高窗口服务质量。(3)加强政务服务法制建设。出台政务服务投诉处理、电子政务等管理办法,提升政务服务法制化水平。(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2.加强设施与标准化建设。(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推进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软硬件建设,科学规划场地面积,探索共建共享新模式,将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成适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满足政务服务需要、符合企业和办事群众需求的综合性服务平台。(2)推进标准化建设。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政务服务相关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以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为契机,促进部门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财政局、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3.优化基层服务体系。(1)共建共享基层政务服务。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状况,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推进,将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远程教育中心、公共服务中心、社会救助窗口等合为一体,推进基层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加强基层信息化应用,构建实体大厅与“互联网+政务服务”联动互补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实现线上、线下服务功能全覆盖。(2)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方式。推广“农事代办”的服务方式,鼓励基层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基层政务服务模式;推广应用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微信等新媒体服务方式,选择条件成熟的地方试点基层“为民服务点”,实现公共服务的便捷办理。(3)延伸基层政务服务领域。发挥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的作用,利用共享的网上服务资源,贴近群众开展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惠民资金、生育、养老、医疗保险、民政事务等领域,建立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制度;加快推行网上办事,切实降低群众办事成本。(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财政局、州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二)创新模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4.推进行政过程公开。(1)推进决策公开。制定决策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完善决策公开的程序和机制,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进决策全流程公开。(2)推进执行公开。建立政策执行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对政策解读、决策部署、重点改革任务、重大建设项目等工作的督察、审计及整改落实情况。(3)推进管理公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开,建立健全清单公开动态调整制度,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4)推进服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公开办理,全面公开服务事项,推进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服务收费公开。(5)推进结果公开。健全政策落实结果公开制度,全面客观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结果。(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5.扩大政务开放参与。(1)加强政策解读。建立政策解读机制,重点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组织部门、专家、媒体进行科学解读,促进公众对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的理解。(2)推进数据开放。制定政府数据开放计划,逐步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实施政府数据资源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实时更新、公众互动参与机制。(3)扩大公众参与。搭建政民互动平台,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4)回应社会关切。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开展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5)发挥媒体作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开渠道,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的互通平台。(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6.提升政务公开水平。(1)改进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公开主体、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方式。(2)建立负面清单。依法制定全州统一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建立负面清单评估机制,明确不予公开范围。(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三)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7.加强事项管理。(1)继续推动简政放权。依法有序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能够自主决定、自担风险、自行调节、自律管理的事项,不再实施审批;推进投资审批、职业资格、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公布审批目录清单,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继续削减前置审批和不必要证照;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大幅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及审批评估事项。(2)实施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定期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并实时向社会公开;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管理,将行政审批事项、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州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库,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平台、网上平台进行动态管理。(3)推动行政审批事项承接下放。制定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统一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纵向沟通、衔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位、接收到位、监管到位;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实体平台、网上平台集中办理;加大向县(市)、乡(镇)放权力度,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划分,实现审批权力下移、服务下移和保障下移。(4)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机制,规范审查检查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抽查机制、责任追溯制度;推进审批与监管职能相对分离改革,明确事中事后监管的任务、内容、措施和职责分工,推动政府部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责任单位:州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8.规范审批流程。(1)统一行政审批标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程序优化和流程再造,编制行政审批事项的操作规范,明确审批事项、审批权限、技术标准等,绘制操作流程图,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行政审批网上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2)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常见问题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集中审批事项,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办理程序,组织编制、修订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将一般事项审批权限下放给窗口首席代表(审查人),提高窗口办结率;完善重大项目联合审批常态化工作机制,减少审查环节,压缩承诺办结时间,逐步实现审批流程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提高行政审批效率。(3)创新审批方式。编制联合审批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确定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资料和审批信息互认,实行联合(并联)审批。推行省、州、县(市)三级联动审批;所有跨部门并联的、跨区域联动的审批事项统一纳入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实现网上受理、流转、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责任单位:州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9.优化公共服务。(1)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建立全州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简化公共服务办事流程。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利用网上审批平台,实行“一站式”办理;编制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或工作规范;精简办事程序,减少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减少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责任单位:州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工商局、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0.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1)对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编制“投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2)严格项目管理。对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凡是使用财政性和国有资金采购审批中介服务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涉密项目除外),必须进入本级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3)规范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建立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性质、依据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4)加强中介机构行业监管。按照“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原则,建立中介机构清单,完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标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8年底前)

(四)创新方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1.建设网上服务体系。(1)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级政府、部门网站,打造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政务公开的统一门户,实现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统一架构,统一联动;实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网上办理“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线上服务和线下政务“双线协同”(即:线下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与线上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共享,同步运行,互为补充);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率达到100%。(2)建设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平台。全面梳理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职权,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及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和科学有效的权力监督、制约、协调机制;建设全州统一的网上运行监督体系,完善电子监察,对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和开展全流程监督。(3)推进“96128”政务服务热线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行政权力运行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对接,受理政府职能范围内的咨询、申诉、举报、投诉、意见和建议等非紧急类诉求,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的政府热线服务,形成资源共享、协作配合、保障有力的热线服务机制。(4)建立网上政务移动客户端APP。对应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所有功能模块,简化操作,实现精准服务、信息推送与订阅。(5)建立智能触摸终端。建立具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便捷、建议操作功能,集信息公开、事务自助办理、信息查询于一体,依托多功能的公众服务终端,形成“基层便民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2.加强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和业务协同。(1)加强电子政务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结合网上政务服务需要,州级和各县市有关部门业务系统要接入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开放的实时数据接口,推动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对接,实现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多层级信息共享,解决“二次录入”问题。(2)建设电子证照库。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标识,构建电子证照库,建立居民电子证照目录和跨区域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机制,制定电子证照相关制度与标准,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互认共享。(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13.推进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1)推进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外横向覆盖部门、纵向覆盖到村(社区)。(2)推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州网络安全监测和通报预警机制,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信息体系建设;鼓励第三方安全评测机构积极参与信息安全建设,开展大数据风险评估与监测,建立可信数据通道,确保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政务业务应用安全。(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州公安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0年底前)

(五)强化监督,构建统一监管体系

14.完善行政效能监察体系。充分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实体平台、网上平台开展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将行政效能内部监督、上下监督、平行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各级行政效能监察体制机制,提升行政效率与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州监察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15.优化绩效监督考评体系。(1)完善绩效考评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可行的考评指标体系,实施按月份、季度、年度考评的工作机制;实行多种评价方式并行,侧重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充分发挥社会评议的作用,重视窗口服务质量评测。(2)加强考评结果分析。建立考评数据分析机制,横向与纵向综合分析,将监察结果作为各级办事部门及工作岗位的考评依据,促进各部门协同工作;定期公布州、县(市)级、乡(镇)评议与排名结果,将其作为考核政府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政府督察室,各县、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19年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方向,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我州政务服务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加强工作保障。要有效整合现有行政资源,切实保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必要的场所、设备、人员、经费等需求;财政部门要将各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和管理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足额保障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州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推进部门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网上大厅集中,努力实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

(三)加强绩效考核。建立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各级政府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一号一窗一网”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和重点督察事项,加大考核权重,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全州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州级主要新闻网站要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要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政务服务工作中综合评价高、实际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群众评价差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锻炼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实体政务大厅和网络平台等方式获取政务服务,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政务服务工作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广泛宣传,使政务服务深入人心,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营造政务服务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