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怒政办发怒政办发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督查通报工作的通知

2017/05/14 3.2k 阅读 268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督察通报工作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7〕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州固定投资投资完成情况,准确研判经济形势,优化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扩大有效投资,确保完成年度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督察通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定期研究、督察和通报制度,每月对固定资产投资分县(市)、分行业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准确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的进度,及时反映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措施建议。重点督察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特别要跟踪督察好十大惠民工程、10项重点督察项目和州长项目,及时通报情况,确保重点项目重点推进。

二、通报方式

(一)情况分析。州发展改革委、统计局主要领导负责,安排专人具体负责,于每月3日前收集、汇总和分析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投资情况,特别要重点分析重大项目月度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差距、下个月(季度/半年)的工作目标、下一步需要采取主要具体措施等内容,并形成报告报送州人民政府。

(二)定期研究。每月上旬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教育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统计局、扶贫办、政府督察室及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分析固定投资投资情况和面临的问题、困难和差距,研究解决问题和困难的对策措施,分解抓实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的具体责任,加强配合、多级联动,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固定资产投资进度。

(三)督促落实。州政府督察室、监察局不定期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严督实查,深入督察项目推进不作为、不担当、管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项目推进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及时反馈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形成督察—落实—再督察的良性工作机制。

(四)专项通报。州政府督察室每月5日前印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督察工作通报》,通报州政府工作要求、领导批示、专题会议工作安排以及各县(市)、各部门问题和不足,明确有关工作要求,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具体布置落实,全面创新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全程盯办,一抓到底,确保各项重点项目建设如期推进。

(二)州政府督察室、监察局要对县(市)和项目责任单位加强督察、通报,对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慢、成效不明显、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点名批评、约谈问责。

(三)州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要由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专门力量,加大对重点项目、主要经济指标有关内容的汇总分析,准确把握影响项目推进和经济运行的关键因素和主要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四)州级有关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抓实项目推进力度,督促和指导各县(市)重大项目建设,及时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重大项目的推进创造有力条件。

(五)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加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进度,做到不漏统、不漏报和应统尽统。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