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抓好中医药工作,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怒江州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王仕平 副州长
副召集人:何伟荣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红利波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员:李慧芝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委网信办主任
陈建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何雪涛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和泽芳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和继锋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登高 州科技局副局长
和建山 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王新丽 州民政局副局长
罗 特 州司法局副局长
段永柱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 凯 州人社局副局长
段德荣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魏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田丽杰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关建涛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尹宏剑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杨 华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赵丽仙 州外办副主任
何建梅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兆辉 州林草局副局长
李冀云 州统计局副局长
董郁程 州扶贫办副主任
柏建武 州医保局副局长
王晓冬 怒江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苏云飞 怒江海关副关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卫生健康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华兼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在州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州中医药工作。对全州中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扶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讨论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州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中医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照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和工作任务;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推进,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涉及重大问题,及时报联席会议研究,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