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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4/10/21 3.8k 阅读 409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民族中专,省驻怒江各单位:

《怒江州2014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怒江州2014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怒江州2014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工作安排,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特制定怒江州2014年政府自身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要求,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工作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工作服务能力,巩固提升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自身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为完成我州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一)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法治保障。民主科学依法决策,是行政行为的基础和保障。要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政府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推行重大事项的听证、公示、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规、规章等备案审查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处罚管理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

(三)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四项制度。要认真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并行审批和核准、限时办结及审批通报制度;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重大财政支出审批制度;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等四项制度落实。

三、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能力建设

(一)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决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解决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抓好州、县、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为民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三进中心”工作,切实解决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名进实不进、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切实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作用;抓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制定、公布审批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抓好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抓好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搭建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阳光透明服务。

(三)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一步明确进场交易范围,确保各类交易项目应进必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流程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建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管理办法,推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阳光运行;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简政放权,依法划定权力边界,公布权力清单;加快建立州、县与相关职能部门上下互联、部门互通的统一网上审批共享平台,切实提高审批效率;提升电子政务运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以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政府部门的办公效率。

(五)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抓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目录的调整、公布,完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实施手册,强化、推动投资项目联动审批,做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行监测监察,切实解决项目审批慢、审批难、落地难的问题。

四、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树立清正、廉洁良好形象。

(一)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使党员干部有触动,行风政风有转变。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绩效管理。加大绩效审计、稽查和绩效评价力度,及时发现项目和工作组织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管理的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对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成本控制。严控“三公”经费和机构编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规范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和庆典、论坛、展会等活动,规范配置办公用房,规范公务接待。继续深入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员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制度,降低政府部门出差和会议行政费用。不断探索和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切实降低服务成本。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进一步完善问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问责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行政行为规范运行。强化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严肃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责,特别是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招商引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厉问责。把行政问责与政府督察、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尽快加以解决。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切实提高问责的成效。

(五)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能力。认真落实工作目标倒逼和一线工作法,加强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制度,狠抓落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继续推进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措施,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等现代信息手段,构建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各类检查评比,简化各类接待,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推进行政机关工作作风转变。

(六)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深化和扩大政务公开,提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努力实现权力运行规则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所有预算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逐步推进行政经费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重大财政专项支出公开。拓展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高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畅通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渠道。继续抓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及“96128”专线和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工作。组织各单位对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重新学习和培训,切实发挥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作用。建立96128专线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96128专线转接次数、转接时间、转接状况和满意程度及96128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运行情况。

(七)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化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监督,健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强化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扩大到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逐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网上公开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健全办案监督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源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办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

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一)强化对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县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切实发挥好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牵头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形成整体合力。

(二)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各牵头单位的作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对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推进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要整合监督资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牵头部门督促、政府督察、行政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怒江州政府自身建设2014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事项

工作要点和要求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一、

深

入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

建

设

法

治

政

府

(一)进一

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法治保障。

1.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确保政府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

州法制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严格推行重大事项的听证、公示、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3.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4.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规、规章等备案审查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完善行政处罚管理方式,强化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

州法制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等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3.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执法体制。

(三)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四项制度。

认真按照相关制度要求,继续深入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并联并行审批和核准、限时办结及审批通报制度;重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制度;重大财政支出审批制度;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制度等四项制度落实。

州发展改革委

州国土资源局

州财政局

州国资委

各有关单位

事项

工作要点和要求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二、深

入

推

进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

强

化

服

务

能

力

建

设

(一)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职能。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决实行政企分开,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解决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真正把政府职能转到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

各县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二)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抓好州、县、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为民服务体系。

各县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2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三进中心”工作,切实解决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名进实不进、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的问题,切实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和作用。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各县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3.抓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公布工作,制定、公布审批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州编委办

各县人民政府

州法制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等

4.抓好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5.抓好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建设,搭建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阳光透明服务

州政府督察室

各县人民政府

州编委办、州法制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工信委、州监察局、州质监局等相关部门

(三)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1.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一步明确进场交易范围,确保各类交易项目应进必进。

州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各县人民政府

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国土资源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生局、州监察局

等相关部门

2.优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交易流程和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评标专家库。

3.建立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管理办法,推进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阳光运行。

4.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立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各县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事项

工作要点和要求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二、深入

推进

政府

职能

转变

,强

化服

务能

力建

设

(四)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简政放权,公布权力清单。

州编委办、州法制局、州财政局、

各县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2.加快建立州、县与相关职能部门上下互联、部门互通的统一网上审批共享平台,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州工信委

各县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3.提升电子政务运行管理水平,建立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以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政府部门的办公效率。

(五)进一步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

抓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目录的调整、公布,完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方案、实施手册,强化、推动投资项目联动审批,做好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行监测监察,切实解决项目审批慢、审批难、落地难的问题。

州发改委

各县人民政府

州编委办、州法制局、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监察局和涉及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部门

三、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树立清正、廉洁良好形象

(一)严格落实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使党员干部有触动,行风政风有转变。

州直各单位

各县人民政府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绩效管理。

1.加大绩效审计、稽查和绩效评价力度,及时发现项目和工作组织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管理的建议。

州审计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对纳入行政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成本控制。

1.严控“三公”经费和机构编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州财政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规范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和庆典、论坛、展会等活动,规范配置办公用房,规范公务接待。

州直各单位

各县人民政府

 

事项

工作要点和要求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三、

深

入

推

进

作

风

建

设

,

树

立

清

正

、

廉

洁

良

好

形

象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成本控制。

3.继续深入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员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管理制度,降低政府部门出差和会议行政费用。

州财政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不断探索和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切实降低服务成本。

(四)进一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1.进一步完善问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问责工作深入开展,促进行政行为规范运行。

州监察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单位

2.强化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决策失误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严肃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责,特别是对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招商引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政策执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厉问责。

3.把行政问责与政府督察、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尽快加以解决。

4.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切实提高问责的成效。

(五)进一步提高行政执行能力。

1.认真落实工作目标倒逼和一线工作法,加强目标管理,严格奖惩制度,狠抓落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

2.继续推进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措施,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等现代信息手段,构建规范、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工信

委、各县人民政府

州监察局、州法制局、州政务服务

管理局

3.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规范各类检查评比,简化各类接待,加强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推进行政机关工作作风转变。

州政府办

各县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事项

工作要点和要求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三、

深

入

推

进

作

风

建

设

,

树

立

清

正

、

廉

洁

良

好

形

象

(六)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1.深化和扩大政务公开,提升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努力实现权力运行规则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

州监察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政务公开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

2.不断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所有预算单位全面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逐步推进行政经费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重大财政专项支出公开。

3.拓展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高效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畅通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渠道。

4.继续抓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及“96128”专线和政务信息在线解答工作。组织各单位对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重新学习和培训,切实发挥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作用。

建立96128专线信息通报机制,及时通报96128专线转接次数、转接时间、转接状况和满意程度及96128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运行情况。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七)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深化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监督,健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强化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和监督力度,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扩大到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一步排查廉政风险点,逐步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现网上公开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及权力运行流程图,方便群众参与监督。

州监察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事项

工作要点和要求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三、深入

推进

作风

建设

,

树立

清正

、

廉洁

良好

形象

(七)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州监察局

各县人民政府

州贯彻落实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强化组织协调,落实办案工作责任制,健全办案监督机制。

4.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拓宽案源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提高办案质量。

5.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办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案件。

四、

加

强

领

导

,

强

化

措

施

,

确

保

工

作

顺

利

推

进

强化对政府自身建设工作的领导。

各县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任务,切实发挥好政府自身建设领导小组的作用;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各牵头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形成整体合力。

州直各单位

各县人民政府

 

强化政府自身建设各牵头单位的作用。

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建设各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工作责任,对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量化、细化,进一步明确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推进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府自身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州直各单位

各县人民政府

 

强化监督检查。

要整合监督资源,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牵头部门督促、政府督察、行政监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格问责,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州政府督察室

州监察局、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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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