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草果黑松露采集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7〕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草果、黑松露采集和销售,保护广大种植户、产区群众、加工企业和消费者等利益,促进草果、黑松露产业良性发展,努力打造怒江草果、怒江黑松露“生态、环保、优质、安全、高端”品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重视草果和黑松露采收存在的问题
(一)草果采收中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部分经销商、种植户对草果采收时间没有正确认识,部分草果在未成熟期提早采收,导致草果品质下降,怒江草果品牌受到影响,种植户和加工企业等收益受损。据农业部门统计,后熟期是草果鲜重增加最多的时期,也是保证草果质量的关键时期,充分成熟后采收的草果比未成熟草果的鲜果亩产高10—20%。特别在加工中,每市斤草果干果所需的未成熟鲜果量比成熟鲜果高2倍以上,且用未成熟鲜果加工的干果无香味、无药效、品质极差。
(二)黑松露采集中存在的问题。由于黑松露属名贵菌种,经济效益高,群众缺乏对科学采集重要性的认识,采集不规范,出现采集时间过早和掠夺性采集的现象,导致黑松露品质下降和产量急速下降。一方面,采收的时间过早,会直接影响到黑松露营养成分形成,降低了黑松露营养价值和经济价值,大量未成熟黑松露流入市场,给产区群众和消费者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不采取科学采集方法,掠夺性采集,严重破坏了黑松露生长环境,导致黑松露产量急速下降。据省科研部门调查统计,近年来贡山黑松露产量已从10年前的12—15吨/年剧减到2吨/年。
二、采取措施,加强草果和黑松露采集销售管理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责成林业、农业、工商等部门,采取规范采集、规范市场、强化监管等措施,加强对草果、黑松露采集销售的规范管理工作。
(一)规范草果采收时间。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规范草果采收时间,原则上在每年10月10日后采收。据农业部门研究,草果采收的最佳时间一般在10月中下旬至12月上旬,果实由鲜红转为紫红色,种仁表面由白色变为棕褐色,嚼之有浓烈的辛辣味。
(二)规范黑松露采集时间和方法。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规范黑松露采集时间,原则上在每年11月1日后采集。根据省科研机构研究,黑松露最佳的采集时间从每年11月到次年5月。未成熟的黑松露营养成分尚未形成,其剖面呈白色或浅黄色,没有营养价值。成熟黑松露剖面呈黑色或黑褐色,间有白色网状丝,只有成熟的块菌才具有特殊的营养价值。要进一步加强对产区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培训,推广黑松露科学采集方法。一是明确用手或特殊工具采集,所用工具为耙或钎类,避免伤及树根和破坏土壤中的块菌菌丝。二是做到科学采收,确保不使用铁铲、板锄等乱挖乱刨。三是在采集完黑松露后将土壤回填菌坑,并覆盖腐殖质和枯枝落叶层,保护好“菌塘”。四是在采集时应只采集成熟黑松露,不采集直径2厘米以下的黑松露。
(三)规范市场管理。要加强草果、黑松露经营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草果、黑松露市场销售行为,杜绝未成熟草果和黑松露流入市场。
三、强化宣传,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职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明白纸、宣传单等多方式,加大对草果、黑松露的采收和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深入草果种植户、黑松露产区农户、经销商、加工企业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和督促乡(镇)、村组、生态护林员、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把规范和监督草果、黑松露的采收和销售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引导广大种植户、采集户、经营户和消费者本着促进草果产业发展、保护天然黑松露资源、提升怒江特色农产品品质、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原则,科学采收、合法经营、理性消费。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