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怒江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8〕6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怒江州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李文辉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邹松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张松州委常委、副州长
陈少鹏州委常委、副州长
黄紫跃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杰副州长
丁秀花副州长
王仕平副州长
娜阿塔副州长
陆永昌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倪正刘州政府秘书长、州扶贫办主任
成员:陈大勇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赵虎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勇州政府副秘书长
和金发州政府副秘书长
段晓剑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建明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绍荣州政府副秘书长
尹元旭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映安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马玲州政府督察室副处级督察专员
杨永铸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胡建忠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和颂平州教育局局长
段建生州科技局局长
普利颜州民族宗教委主任
褚桂林州公安局副局长
张泽鸿州民政局局长
刘欣荣州司法局局长
杨纹州财政局局长
和相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智泉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劲松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和育功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和金华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熊汉峰州农业局局长
吕超州林业局局长
杨文龙州水务局局长
李旭州商务局局长、州招商局局长
张皓天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秩权州卫生计生委主任
杨勇强州审计局局长
和春梅州旅游发展委主任
刘翔州工商局局长
李兰花州质监局局长
刘聪山州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伍明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胡学花州统计局局长
封玉花州外侨办副主任
和福兴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张奇能州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李岚州法制局局长
李树军州法院副院长
罗星文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有福怒江公路局局长
刘毅州税务局局长
罗正利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主任
雷茂生州气象局局长
杨文彬州地震局局长
李绍荣怒江供电局局长
魏德光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分局局长
肖建刚人民银行怒江州中心支行行长
李嘉源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怒江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赵平中中国石油怒江销售公司总经理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以怒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6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6个标志性战役专项小组
1.以怒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娜阿塔兼任,办公室设在州水务局,由州水务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2.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张杰兼任,办公室设在州环境保护局,由州环境保护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3.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娜阿塔兼任,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由州农业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4.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娜阿塔兼任,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局,由州林业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张杰兼任,办公室设在州环境保护局,由州环境保护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6.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小组组长由张杰兼任,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由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有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劲松兼任。
三、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和部署安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专项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制定6个标志性战役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地、有关部门打好标志性战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提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清单、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每2个月召开1次会议,研究工作推进情况,部署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各专项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会议,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信息报送机制。各专项小组办公室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1次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归纳后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三)督察机制。州政府督察室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地、有关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察,及时跟踪问效。
(四)联络员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人员为联络员,畅通工作联络渠道。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