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怒江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8〕6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王仕平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主任:杨绍荣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白志文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秩权 州卫生计生委主任
成 员:李慧芝 州外宣办主任、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刘会平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史 琳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佳玲 州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
杨桂兰 州科技局副局长
刘艳兰 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桑树运 州公安局副局长
赵晓勇 州民政局副局长
廖建松 州司法局副局长
和福宝 州财政局副局长
刘燕雄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段德荣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江民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密大兴 州农业局副调研员
李金荣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李仕泽 州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和春梅 州旅游发展委主任
和国雄 州工商局副局长
何建梅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砚斌 州扶贫办副主任
夏斯付 州移民局副局长
谭桂兰 州总工会副主席
尹秀云 共青团怒江州委副书记
史 勇 州委党校副校长
李颂雯 州妇联副主席
杨俊义 州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克爱艺 怒江报社副总编
杨灿榕 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副主任
李春江 泸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雪莲 福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和丽芳 贡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和红梅 兰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州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由李仕泽兼任,承担州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委员会和办公室工作职责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州艾滋病防治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州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并动员全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研究提出艾滋病防治规划及有关政策、措施;指导有关部门制定艾滋病防治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艾滋病防治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信息沟通和联络工作;承办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察落实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委员会副主任、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委员会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