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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3/30 5.6k 阅读 357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加快推进重要

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7〕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省驻怒江各单位:

《怒江州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怒江州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州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及时采集记录重要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信息,形成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溯、责任可究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全州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的能力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科学统筹规划,完善规章制度,分类分级推进,加强互联共享,加快推进我州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促进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州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有关部门、县(市)、行业和企业追溯信息初步实现互通共享,食用农林产品、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农林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追溯意识显著增强,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明显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食用农林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林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以林药、林花、林果等林下产品和水稻、玉米、马铃薯、茶叶、咖啡、甘蔗、草果、核桃、漆油等有条件的农产品为重点,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和“三品一标”获证单位开展追溯试点工作,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州农业局、林业局牵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以大米、面粉、米线、食用油、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及肉制品、水产品、乳制品、酒类等食品为重点,指导监督全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出口食品企业、餐饮服务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通过统一规范、严格管理,保障追溯体系有效运行。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业局、商务局、质量和技术监督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三)药品和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实现药品制剂类品种可追溯,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做好经营环节电子监管全覆盖工作,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鼓励企业采用普遍适用的产品标识方式和信息追溯方法,以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为重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配合)

 (四)主要农林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林木种苗、园艺植物新品种等主要农林生产资料为重点,建设农林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立农林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施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基本形成农林生产资料面上监管无盲区、链上监管无缝隙、点上监管无遗漏的管理体系。(州农业局、林业局牵头;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配合)

(五)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游乐设施、超重机械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对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使用、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管理、记录,建立完善特种设备信息化动态监察系统。(州质量和技术监督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

(六)开展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充分国家、省管理信息系统,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州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配合)

(七)开展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依托国家稀土产品追溯体系,以稀土矿产品、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台账、产品包装标识等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稀土产品从开采、冶炼分离到流通、出口全过程追溯管理。(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州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和技术监督局,地税局、国税局、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工作方案(2017年4月底前)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具体措施。  

(二)统筹推进追溯体系建设(2018年12月底前)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统筹部署本地区、本行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开展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部门重要产品追溯系统,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三)推进互联互通(自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大数据平台建成之日起)

依托省、州、县(市)三级政务服务总线,与省级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大数据平台无缝对接,实现各部门追溯系统相关信息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公益性事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细化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目录,明确追溯体系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推进措施。州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注重追溯建设成果应用,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严防重要产品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

(二)强化督促指导。各县(市)、州级有关单位要指导督促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和体系。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积极推进追溯服务产业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和资本投入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为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州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科学制定食用农林产品、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农林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稀土产品等七大类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建立标准规范。针对不同产品生产、存储、运输、流通、使用特性,制订相应建设规范,采用简便适用的追溯方式。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制度的规范管理。

(四)加强政策引导。各县(市)、州级有关单位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有条件的应加大资金支持,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多元化的投资建设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差异化、精细化融资对接协调机制,为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州级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追溯理念,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市场环境。大力宣传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成果,提高追溯产品知名度,鼓励消费者采购可追溯产品、主动索证索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