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怒江州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怒办通〔2015〕8号)和《云南省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及相关部门单位违规使用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办法》(云人社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州“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怒江州“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卢文祥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李瑞云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和颂平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兰花 州财政局局长
简树宏 州地方税务局局长
木云杰 州卫生局局长
杨勇强 州审计局局长
罗晓亮 州监察局局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日常事务和推进“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和颂平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桂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