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怒江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8〕7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74号)、《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怒政办发〔2018〕75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各项工作,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怒江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文辉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邹 松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成 员:赵 虎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永铸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胡建忠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段建生 州科技局局长
董治基 州公安局副局长、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杨 纹 州财政局局长
杨智泉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劲松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和育功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和金华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 旭 州商务局局长
和春梅 州旅游发展委主任
李兰花 州质监局局长
马 玲 州政府督察室副处级督察专员
尹菊慧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 毅 州税务局局长
段世明 州邮政管理局局长
李绍荣 怒江供电局局长
和玉辉 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办公室主任由胡建忠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张永安和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彭亚文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推进全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充电基设施建设运营等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加强对各县市指导督促,推进工作落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因机构改革调整变化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发生变动的,由承接职能的相应单位或相应职务领导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