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怒江州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8〕6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152号)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怒江州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改革责任。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放管服”改革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主动担当尽责,亲力亲为抓改革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改革事项亲自部署、工作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制定本级本部门实施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压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要在2018年11月27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州政府审改办(编办)汇总。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深化“放管服”改革牵涉面广、工作量大,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等职责,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协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各县市、各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并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相关部署和要求,各级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纵横联动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三、主动对标先进,积极探索创新。各县市、各部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锐意探索创新,创造更多管用可行的“土特产”“一招鲜”。主动对标先进找差距,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经验,推动改革创新,敢于先行先试,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加强督察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州政府督察室和州级各部门要把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作为督察重点,加大督察检查力度,对成效明显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已有明确规定执行不力、落实改革举措“推拖绕”、行动迟缓、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措施 | 牵头落实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以 | 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整改。(州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对全州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清理 | 州政府审改办牵头;州级各部门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严格贯彻执行省级调整决定,做好对应取消和承接工作,结合怒江实际,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行政许可事项“应放尽放” | 州政府审改办牵头,州级各部门负责 | 按照省文件规定时限完成 | |||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开展全州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行审批和许可之实,消除审批和许可的“灰色地带” | 州政府审改办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按照省级文件规定时限完成 | |||
2 | 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2018年内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5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州工商局牵头;州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怒江州中心支行、州水务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压缩申领发票时间,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2018年底前全州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并以上至8个工作日以内,5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 | 州工商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税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 企业开办时间2018年12月31日前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5年内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 | |
优化企业银行开户服务,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制度修订后,抓好贯彻落实。待省级将银行开户核准改为备案后严格贯彻执行。 | 人民银行怒江州中心支行负责 |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时限完成 | |||
3 | 以 | 根据全省的安排部署,推开“证照分离”改革,重点是“照后减证”,能取消审批的予以取消,有些可改为备案、告知承诺;对暂时不具备条件取消的,要采取“多证合一”等方式优化服务。(州工商局、政府法制局、政府审改办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国、省统一安排部署,对一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在全州推开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 州工商局、政府法制局、政府审改办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全面推开 |
逐步推动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对所有涉及市场准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证照分离”改革模式进行分类管理 | 州工商局、政府法制局、政府审改办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全面推开 |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 | 州工商局、政府审改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9年6月30日前 | |||
对全国统一的“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将目录以外符合整合要求的证照事项分期分批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进一步加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各部门间的认可和使用 | 州工商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实行动态管理 | |||
4 | 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州工商局牵头;州税务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增加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等企业类型,试点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 | 州工商局负责 |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全面推开 | |
简化优化注销业务流程,对没有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且不存在职工参保关系的企业,社保部门及时反馈“注销无异议”意见,同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注销 | 州工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税务局负责 |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适时全面推开 | |||
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简易注销业务协同,在企业简易注销公告前,设置企业清税提示;对有未办结涉税事项的企业,税务部门应在公告期满次日提出异议 | 州工商局,州税务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5 | 以 | 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各类许可,加快向产品认证转变;规范和完善现行产品认证制度,与国际通行办法接轨。(州质监局负责) | 严格执行和落实上级职能部门出台的“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各类许可,加快向产品认证转变;规范和完善现行产品认证制度,与国际通行办法接轨”等改革政策措施。 | 州质监局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2019 年以玩具产品为试点,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法规式目录管理。推动以产品用途、使用环境、消费人群和原材料特性等技术法规式定性描述取代产品列举方式定义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范围 | 州质监局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
6 | 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5年将商标注册审查时间压缩到4个月以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3,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州科技局(州知识产权局)〕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 大幅缩短商标注册周期,2018 年底前向社会公开商标数据库,将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 6 个月,2019 年前进一步压缩至 5 个月,5 年内压缩至 4 个月以内 | 州科技局(州知识产权局)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 |
2018 年底前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 10%以上;2019 年底前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 30%以上;5 年内发明专利审查周期压减 1/3,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 | 州科技局(州知识产权局)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 |||
7 | 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进一步清理精简审批、核准等事项。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分类清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组织开展投资审批事项清单化、标准化工作,规范审批实施方式,统一公布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 |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大力推行联合评审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投资项目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全过程咨询改革,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 |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加快项目审批管理服务“一网通办” |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 2018年10月31日前 | |||
8 | 以 | 优化项目报建审批流程。5 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推行联合审批、多图联审等方式。解决审批前评估耗时长问题,及时动态修订评估技术导则,合理简化报告编制要求。积极推广“区域评估”。(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积极推广“区域评估”,解决审批前评估耗时长问题,及时动态修订评估技术导则,合理简化评估报告编制要求 |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 | 2018年12月31日前 |
整合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从申请核准(备案)到获得施工许可全流程、各环节的政府审批时间在现有基础上再砍一半以上,审批总时限不超过 80个工作日。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与国家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要求相对接。统一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完善审批体系,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大力推广并联审批,推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2019 年上半年,对社会投资一般性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从项目申请核准(备案)到竣工验收全流程政府部门审批时间压减至 120 个工作日;2020 年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5 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一半以上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
9 | 以 | 大力清理废除全省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型政策为主。(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负责) | 按照省级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各级有关部门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自查;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修订、有关制度健全后,抓好贯彻落实 | 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商务局、政府法制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2018 年清理废除我州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持续查处并公布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 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商务局、政府法制局、财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在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制定中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评估 | 州财政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10 |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断缩减清单事项,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州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负责) | 落实国家2018年修订形成并全面实施的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清单事项网上公开便捷查询。执行国家 2019 年将建立的实时与定期调整相结合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和全国统一的清单代码体系 | 州发展改革委、商务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 |
11 | 以 | 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5 年内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州商务局(州政府口岸办),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负责〕 | 进一步深化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将检验检疫作业全部融入全国通关一体化整体框架和流程,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推进实现“统一申报单证、统一作业系统、统一风险研判、统一指令下达、统一现场执法”。以2017年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为基础,5年内将进出口货物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一半,2018年底前压缩1/3 | 州商务局(州政府口岸办),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负责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
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单一窗口”功能覆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有关区域。加大“单一窗口”推广应用力度,2018 年底前主要申报业务应用率达 70%,力争 2019 年底前达到 100%,2020 年底前实现国际贸易进出口业务全部通过“单一窗口”办理 | 州商务局(州政府口岸办),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负责 |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时限完成 | |||
12 | 深化税制改革,继续推进结构性减税,研究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推动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地。(州财政局,州税务局负责) | 落实好已出台的扩大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等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国家、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方案 | 州财政局,州税务局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开展优化税收环境专项行动,在全州实现部分行业企业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联网报送,最大限度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 | 州税务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13 | 加强依法治税,减少征税自由裁 | 开展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二年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开骗税的长效机制 | 州税务局,州公安局,昆明海关怒江办事处、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待《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修订后,抓好落实 | 州税务局负责 |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时限开展工作 | |||
14 | 以 | 研究出台更具实效、更管长远的清费减费举措。继续在全州范围内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完善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工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完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落实好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等停征、免征工作 | 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2018 年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全面推开此项改革 | 州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负责 |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 |||
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2018 年对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业银行等重点部门和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公开曝光部分涉企违规收费典型案例 | 州工商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 按照省级文件规定时限完成 | |||
15 | 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财政局、政府督察室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有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重点查处将本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依法整治和打击类“灰中介”“黑中介”。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 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财政局、政府督察室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16 | 以 | 降低企业融资、物流、用能等成本,继续推进网络提速降费。 (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质监局,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分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面落实好已出台的电网清费政策,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2018 年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 10% | 州发展改革委 | 2018年12月31日前 |
督促金融机构落实好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确保 2018 年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有所上升,融资成本有所下降 | 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分局,州财政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清理规范收费项目 | 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分局,州财政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简并货运车辆认证许可,取消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对货运车辆推行跨省异地安全技术检验。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简化物流企业分支机构设立手续。用活用足铁路运价优惠政策,努力降低铁路运输成本 | 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2018 年流量资费实现下降 30%以上,推动家庭宽带降价30%、中小企业专线降价 10%—15% |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17 | 以 | 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5 年内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州工商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推动市场监管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检查结果全部公开。2019 年底前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流程整合、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十三五”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 | 州工商局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推动“双随机、一公开”作业模式从进出口货物监管向全执法领域拓展,2018 年底前随机布控查验占比达90%以上。 | 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完善信用体系,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建立防范和减少失信行为的长效机制 | 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18 | 对有投诉举报等情况的要进行重点或专项检查,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面上存在严重风险隐患的要进行过筛式排查。规范检查程序,事先严格报批。(州工商局、质监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对投诉举报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专项检查,逐步形成规范的检查程序。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排查 | 州工商局、质监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健全投诉举报和查处机制,分析全国生态环境举报信息,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预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 | 州环境保护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19 | 以 | 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州工商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配合建设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子系统,分类梳理省直部门和各州、市现有监管信息平台,联通汇聚重要监管平台数据,推动监管信息全程可追溯和“一网通享”,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支撑 |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2019年6月以前 |
有效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资源,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按国家部署试点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等 | 州工商局负责 | 按照国家部署时间开展工作 | |||
在全州范围内查处一批 CCC 无证违法产品,对电商平台销售的 CCC 目录内产品进行在线核查等,2018 年底前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 州工商局、质监局负 |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 |||
在全州推广使用检验检测机构移动 APP,配合建设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大数据系统,实现各级监管数据互联互通 | 州工商局、质监局负 |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 |||
20 | 推进信用监管,加快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推动联合奖惩备忘录覆盖重点领域,完成一批重点领域联合奖惩备忘录 |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配合健全完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平台,建立健全我州协同监管平台,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 | 州工商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省级文件规定时限完成 | |||
21 | 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 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待省级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后,抓好贯彻落实 | 州司法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 | 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时限开展工作 | |||
22 | 以 | 坚持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区分不同情况,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质量底线。对符合发展方向但出现一些问题的,要及时引导或纠正,使之有合理发展空间;对潜在风险很大,特别是涉及安全和有可能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后果的,要及早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对以创新之名行侵权欺诈之实的,要予以严惩。(州发展改革委,州邮政管理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抓好《关于做好引导和规范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 |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 | 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时限开展工作 |
待《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和《智能快件箱服务管理办法》制定后,抓好贯彻落实,鼓励支持快递业创新和健康发展 | 州邮政管理局负责 | 按照国家、省文件规定时限开展工作 | |||
2018 年启动“互联网+”背景下专利代理监管方式创新研究,2019 年底前配合做好适应“互联网+”背景的互联网平台监管方案的提出 | 州科技局(州知识产权局)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 |||
23 |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企业和群众办事最烦最难的领域和环节,聚焦需要反复跑、窗口排队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府督察室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根据国家、省部署,完成百项问题疏解行动,解决企业和群众关注的 100 项堵点难点问题 |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督促全州各级通报一批群众办事难、办事繁的典型案例,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 州政府督察室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督促全州各级各部门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察和改进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专题调研发现的问题,推动加快整改,持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 |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政府督察室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24 | 以 |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州政府法制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2018 年 10 月底前,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年底前全面清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积极推动清理全省范围内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 | 州政府法制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选取部分证明事项在部分地区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2018年底前对部分证明事项全州推行告知承诺制 | 州政府法制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25 | 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问题,5 年内把登记时间压缩2/3 以上、压减到 5 个工作日以内。(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 采取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向整治、“一窗受理”等措施,2018 年底前全州、县(市)的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3个工作日以内,2020 年底前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 5 个、1 个工作日内 |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
推进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建设,按照省级安排部署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 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
26 | 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情况外,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5 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2018 年底前实现州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75%;2019年底前实现州、县(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 85%;5 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上网办理 |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
27 | 以 | 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成”,5 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完善州、县(市)、乡三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2019年6月底前实现州、县(市)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分类受理;2019 年底前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个窗口”分类受理;5 年内全面实现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 |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28 | 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若干领域做起,实现在不同地区间联网办理,再逐步扩大范围。(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配合省级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若干领域联网办理工作,力争2019年实现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业务网上办理和顺畅衔接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
按照省级安排部署,确保每个县(市)至少有1个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加快实现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29 | 以 | 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精准到位的服务。建设好“双创”示范基地,支持众创空间提升品质。推动大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创客融通创新,缩短创新周期,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8 年支持“双创”示范基地重大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梳理形成创新创业“痛点”“堵点”清单,逐项提出解决措施,推动形成一批服务实体经济、促进技术应用的创新创业支持平台。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 州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推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鼓励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 | 州科技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进一步优化对创业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在商事登记、专利申请等方面给予更多便利,积极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其健康发展 | 州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州税务局,州科技局(州知识产权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2018 年梳理职业技能培训权力事项、服务事项,落实国家2019 年汇总公布职业技能培训事项管理和服务清单。待《关于完善新业态劳动用工管理和服务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
30 | 以 | 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等新模式发展,让偏远地区和基层群众能够分享优质公共服务。(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待《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文件出台后,抓好贯彻落实 | 州卫生计生委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进一步完善州、县(市)、乡、村四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2020 年底前推动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级医院 | 州卫生计生委负责 |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时限完成 | |||
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 | 州卫生计生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推进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等,持续推进“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和教育信息化试点省建设,实现边远地区学校互联网接入,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 | 州教育局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
31 | 加快水电气暖、银行、公证等服务领域改革,引入社会竞争,强化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解决办事手续繁、效率低问题,提高服务质量。5 年内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缩2/3 以上、压减到 40 个工作日以内,办水办气时间大幅压缩,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尽快取消。(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分局、云南电网公司怒江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在公证服务方面,2018 年底前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公证机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系统对接,提高服务效率 | 州司法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在供电服务方面,2018 年企业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压缩至低压 11 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 38 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 53个工作日;供电企业办理电力用户用电业务平均时间压减到50个工作日以内,2019年底前压减到45个工作日以内,5 年内压缩 2/3 以上、压减到 40 个工作日以内,并做好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得电力时间口径的衔接工作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供电局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的时限完成 | |||
大幅压缩办水办气时间,尽快取消申请费、手续费等收费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指导督促银行简化手续、优化服务,组织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 | 中国银监会怒江监管局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32 | 以 | 按照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要求,坚持“联网是原则、孤网是例外”,做好地方平台、部门专网、独立信息系统的整合接入工作,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方面的标准化建设。5年内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推动全州各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和互联互通,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2020 年底前做好我州和省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况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全面实现“一网通办” |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时限完成 |
33 | 大力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数据开放共享,3 年内实现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满足地方普遍性政务需求的安排部署,做好怒江州有关工作。(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参照省级制定发布的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定我州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力争实现州政府部门数据共享。 | 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时限完成 | |
34 | 筑牢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安全防线,确保政务网络和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好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保密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研究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安全管理,提升各级政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 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35 | 以 | 按照国务院针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认定使用难、跨地区办理难问题,加快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安排部署,待省级完善有关法规规章后,严格遵照执行。(州政府法制局、工商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州保密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确保落实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国范围内互认互通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在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的使用 | 州工商局牵头,州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时限完成 |
全面贯彻落实省级涉及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中的法规规章,健全法规规章实施机制 | 州政府法制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018年12月31日前 | |||
36 | 按照国务院加快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要求,配合做好全省州、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有关事项。(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负责) | 按照省级统一安排部署,配合开展 2018 年度全省州、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2019 年,配合做好全省及各州、市营商环境评价;2020 年,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长效机制。 |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负责 | 按照主要措施明确时限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