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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2014/10/21 2.0w 阅读 359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3〕1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州学校体育工作,增强青少年体质,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 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 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加大学校体育工作经费投入,加强场地、器材等条件保障,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切实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密切结合的学校体育网络,促进体育和德育、智育、美育有机融合,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 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加大对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总体达到国家标准,基本配齐体育教师,体育教师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体育监督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学校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推进机制,推动学校体育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 重点任务

(一)加快学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各县人民政府要统筹使用各类教育经费投入,切实保障学校体育活动开展;合理保证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用于体育的支出,并随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而逐步增加;利用现有渠道,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活动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优先支持农村学校体育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体育设施技术规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要求,统筹协调、因地制宜,加强学校体育设施特别是体育场地建设,在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设施。力争到2015年,全州城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设施装备水平达到一类配置。

教育部门在对新建学校设置审批中,把体育场馆及设施器材达到国家颁布标准作为一个必要条件。体育部门对现有公共体育场馆及运动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和学生开放。广泛利用社会体育人才资源,指导青少年进行体育锻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捐资和资助学校体育场馆及器材设施建设。

学校现有体育场馆和器材设施,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侵占,不得挪作他用。学校体育场馆及器材设施在课余和家假日向学生免费全面开放,在不影响学校体育教学前提下可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开放。

(二)加强学校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学校基本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按照开设体育课和开展课外体育活动需要,配齐体育教师,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2013—2015年,教育部门对现有中小学校教师进行一次全员轮训,每名体育教师每年接受继续教育实践不得少于48个课时;每年通过“全州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补充教师时,应增加体育教师比例;对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工作量计算、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并将体育教师带队参加国家、省、州举办的各项赛事成绩纳入教师职称评定范围;对体育教师从事课外体育活动、课间操、课余体育运动训练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常规性学校体育工作合理计入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的要求,落实体育教师室外工作的劳保待遇,每学年给予体育教师一套中档以上的运动服(鞋)。

(三)制定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各县人民政府要以县为单位编制加强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找准学校体育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在确保学生锻炼时间、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落实政府责任、完善学校体育政策体系、实施学校体育评价制度、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等方面确定发展目标,逐年分解落实任务。

(四)切实做好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的通知》(云教发〔2008〕4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严禁挤占体育课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程,保证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和中专1—2年级每周2课时的体育课时。全面落实每天“两操两活动”制度,即每天要上好早操和眼保健操、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下午课后必须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两操两活动”要列入教学计划,有专人负责,有考勤、有记录。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支持残疾青少年体育锻炼活动。积极鼓励学校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积极推进体育、艺术2+1的深入开展,使每个学生学会至少2项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完善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建立健全学生体育竞赛体制,州、县定期举办学生综合性和专项性运动会,所需要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学校每年定期召开1次综合运动会和体育文化节,并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校际之间、班级之间学生体育活动和竞赛。注重发展学生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做到人人有喜爱的体育项目、班班有特色的体育活动、校校有较高水平的运动队。大力培养学生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着力培养学生体育爱好、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进一步加强各级中小学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对学校、群众体育运动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加强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指导,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认真实施由政府购买的校方责任保险。学校要对体育教师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学生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国家体育器材质量标准,增强对学校体育器材安全性检测意识,定期对体育场馆、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安全运行;完善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三、建立健全学校体育的检测评价机制

(一)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和评价制度。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和完善以学生体质健康为重要内容的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发挥正确导向作用。教育部门要健全学生体质监测相应机构,专人负责。学校每年都要对所有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汇总后上报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审核后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同时,要按学生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学校内公布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体结果,并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教育部门要加强管理,创造条件,保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顺利开展,要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将学生日常参加体育活动情况、体育运动能力以及体质健康状况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从2015年起,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考试,推经高考综合评价体质建设。

(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制度。从2014年起组织开展中小学体育工作示范校评估,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按照示范校评估体系进行自我评估,并对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检查,对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和认定,并将经认定的评估结果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备案。深入分析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动态把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变化趋势,有效指导学校体育工作。

四、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和管理。各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发展学校体育的职责,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和社会参与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建立学校体育联席会议制度,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实施素质教育重要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加强对青少年体育工作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学校体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和科学指导,将学校体育纳入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规划;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学校体育发展。财政部门要完善支持学校体育的投入政策。体育部门要把学校体育作为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在技术、人才、场地和体育组织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支持。

(二)强化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督导,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检查办法,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加大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权重;联合有关部门每年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1次专项检查,每3年进行1次全面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通告,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奖惩机制。各县人民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平和行政问责。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明显提高的地方、部门、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区、部门和学校,在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营造全社会重视青少年体育工作良好氛围。倡导和树立“健康第一”理念和正确的教育观、成才观,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共同促进学生健康成才模式。学校要充分发挥在学生体质健康发展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和合作,努力培养学生终身体育意识,养成良好体育锻炼习惯。社区要不管改善社区内体育活动设施,为青少年提供练好体育活动条件;利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积极组织社区内青少年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网络、广电、报刊、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宣传学校体育工作的政策要求、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学校体育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重视青少年健康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充分展示新时期青少年健康向上,充满活动的精神风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 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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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